当自己感到有了一些进步之后也是需要进行自查报告的写作的,经过多年来的工作,职场人一定都掌握了写自查报告的技巧,下面是92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规范司法行自查报告6篇,感谢您的参阅。
规范司法行自查报告篇1
某某镇下辖16个行政村,总人口3.9万人,治安形势比较复杂,社会矛盾激发点多,从而决定了我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尤其是加强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来,我镇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加大资金投入,严格工作规范,确保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及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总结前期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镇党委、政府多举措对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保障,确保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问题,抽调业务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司法所,确保司法所工作有效运转。二是加大对基层司法所投入,促进硬件建设。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想方设法保证司法所的办公用房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办公面积近xx平方米,办公室、调解室一应俱全,并配备了电话、电脑、饮水机及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施。三是加强对司法所工作领导。为促进司法所规范工作,我镇加强了对司法所工作领导和考评,使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制落实,团结协调,作风扎实,工作规范,特别是在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方面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司法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规范化建设,我镇克服困难,始终抓住既定工作目标不放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创造条件,从长计议协商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多渠道筹资4.8万余元,解决司法所的办公用房2间,建筑面积达平方米,所容所貌焕然一新,软硬件建设都很规范化,使司法所建设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镇司法专项资金的使用使得镇司法所实现了“四个到位”、“四个统一”,即办公用房建设到位、办公设施添置到位、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工作机制转换到位,标识标牌统一、职责制度统一、文书台帐统一、业务档案统一,与此同时,我们还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及审前社会调查的各类文书,为镇司所配备了电脑、打字复印一体机、摩托车,有效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和装备技术水平,使得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和制度建设、文档资料等软件建设上了一个大的台阶。
三、司法业务开展情况
镇司法业务主要是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参与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业务工作档案。今年1至6月,全镇司法所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件,为镇政府提出司法建议条,防止群体性械斗件,开展法律宣传及义务咨询活动场次,普法受教育人数达到人次。在积极开展业务工作的基础上,镇司法所注重档案资料的整理保存,做到各类业务簿册齐全,记录清楚,相关法律文书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部署明确,措施得当。针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衔接不力、监管帮教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镇司法所也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四、司法职能发挥情况
为充分发挥镇司法职能作用,我们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对照省级示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强化管理,找差补缺,逐步提高。目前镇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资料规范,上级配备的电脑、传真机、摩托车等得以正常使用和妥善维护,干警业务精通,团结协作,作风优良,规范化调委会达到95%以上,以司法所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六进”活动得到了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专项工作,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镇派出所、综治办以及各村委会、包村干部配合司法所采取深入到村、走访到户、逐人对照的工作方式,深入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共同做好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多层次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了镇村三级普法网络,积极培训普法骨干,拓宽了法律服务空间。利用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段营法制宣传氛围,近两年来共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万余份,努力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逐步提高我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软件档案建设情况
抓好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既是司法行政工作业务需要,更是提高司法行政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镇司法所严格按照《江苏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的要求,从完善司法所业务台账档案管理入手,采取措施,着力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目前,镇司法所共制作调解文书“一案一档”卷、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卷,全镇30个村调委会全面完成“四簿一册”登记。全所工作人员热情高涨,团结一起,对司法所的内部制度进行了完善、资料台帐进行了完备整理,通过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所容所貌发生了很大改变,全所干警将全力以赴,积极争取,大力加强对软件档案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通过软件档案规范化建设,确定将民调档案作为软件规范化建设重点,一年来,搜集整理民间纠纷多卷,调解率100%以上,成功率92%以上,件件立案归档,做到规范化管理,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六、群众评价及存在问题
镇司法所高度重视来自群众的呼声,主要通过做好三项项工作来推动行风评议工作,一是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我们的司法工作。二是通过群众的外部监督及内部的自察自纠,查找问题出来之后我们改正作风的建设。三是通过行风评议工作,来推动我们三项工作的落实。虽然如此,镇司法行政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与不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当前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打不开局面、处于被动的问题,主要是对自身性质、职能与作用的宣传工作做得相当不到位。二是由于司法所本身行政执法能力弱,加之各项职能工作机制建设不完整,衔接有障碍,司法所发挥职能的作用和解决群众具体问题难度大,与群众寻求服务的期望值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司法所承担的职能多,人员少的矛盾造成了我们工作重点不突出,疲于应付现象导致使干部群众对司法所职能发挥的满意度偏低。三是司法所现在开展的几项主要工作与镇综治办、信访办的部分工作具有雷同之处,且各项职能工作都遇到了政策性的诸多问题,致使工作停滞不前,造成司法所未能依法高效地履行各项职能。
七、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今后的工作中,某某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在此基础上,全力争创“省级优秀司法所”,加大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完善各项司法举措,进一步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
规范司法行自查报告篇2
“司法公开年”、“审判监督年”、“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给予充分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门的动员和部署,并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专项整改活动启动后,我院高度重视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小组,要求所有学员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三大诉讼法相关内容,最高法院《两个办法》等,并分庭室、分支部进行讨论,加强参学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时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以进一步提高干警专项整改的主动性。
(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62份,收集到对院班子成员以及干警个人意见60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以专项整改的形式来提高审判作风、改善面貌表示赞赏和满意。通过发调查表、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以及各部门的自查,查摆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职业道德较差等方面近20个问题。
(四)严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培训考核的工作标准。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项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对待,个别干警因公务无法参加考核的,积极做好补考工作,确保参考率达到100%。
对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种意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我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比较多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学历层次不高,与《法官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四是个别人有吃请现象,行为失检,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法违禁的苗头;五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等等。
3、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同志衙门作风严重,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烦”时有发生,经常有信访件反映;二是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司法指导、司法救助还不够到位;四是涉诉上访工作做得不够,“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尚有发生;五是司法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有的走过场;六是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七是对新时期如何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办法和措施,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等等。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整理、修订了《廉政制度》、《岗位目标考核》、《保密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改措施30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余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六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立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推行立案大厅ab岗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岗位不空岗、不缺岗。六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6%。
7、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我院以提高对外服务质量为切入点,做好多个“一”字文章:方便当事人,力求“少跑一次腿、少累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花一分钱”;服务态度上力求“一视同仁”,即生人熟人一个样,有无关系一个样,外地本地一个样;服务方式力求“四个一”,即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递一坏茶水,说一句暖心话;第一印象要求做到“五个感”即进庭有清洁感,登门有亲切感,说话有热情感,办事有实在感,工作有高效感
专项整改活动从总体上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干警的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得到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新的增强,但专项整改活动不仅仅是一项活动,而应该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体现其日常性和长效性。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具体举措,构建专项整改的长效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班子,使领导班子成为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从加强学习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总结经验教育,并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班子成为干警的表率。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科学、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和效率参评体系。继续完善和落实审判权责、规范审判运行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庭审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庭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思想上化为司法的基本理念,在审判中化解为严格执法的实际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扬司法民主、强化开放意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推进司法文明,从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入手,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规范司法行自查报告篇3
一、理想信念方面。
部分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不够深刻,宗旨意识不强,司法为民观念树的不牢。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把握得不好。
二、队伍建设方面。
法官队伍司法能力与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个别法官适用法律、认定事实、驾驭庭审、撰写文书的水平不高,具有深厚法学功底、善于总结经验、有感召力的高水平法官不多;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但落实不够;对法官和工作人员的考评还不够科学化、规范化。
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方面。
虽然我们履行审判职能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但是我们在集中审判资源,紧紧围绕xx区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主动融入、主动对接,高质量高效率地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方面还有差距。虽然我们采取了很多司法为民的措施,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四、班子建设方面。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只求和气,相互之间批评、提醒少。工作思路创新不够,凭习惯办事,对新时期法院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思路不宽,办法不多。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一、抓教育,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加强以公正、廉洁、为民为内容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核心价值观内涵和根本要求,把公正、廉洁、为民作为法院、法官的根本要求、行为准则和根本目标,切实把司法权力来源于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于人民三者统一起来,使各项工作更加有利于推进党的事业、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实施宪法法律。二是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理念。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找准法院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把各项工作置于大局中去思考,使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大局,服从服务于大局。三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真正把重民生、排民优、解民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使各项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二、抓审判,忠实履行职能。紧紧围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一是坚持深入企业、学校、社区进行调查研究,把握企业矛盾和纠纷的新类型、新特点,建立法院与企业沟通交流的平台,了解司法需求,畅通诉求通道,创新服务方式。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二是坚持送法上门,化解风险。针对企业、学校、社区的司法需求,组织法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帮助各方当事人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加强诉前调解,减轻诉累。针对诉讼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农村信用社法律缺失,开展普法教育,发放普法宣传单,提出司法建议,增强企业法律意识,降低经营风险。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便于诉讼。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企案件做到当场审查、当场立案。开辟紧急诉讼通道,对需要紧急立案、证据保全、诉讼保全的案件实行优先处理,特事快办。同时积极探索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便利措施。对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减、免、缓措施。四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管理,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执行工作的新突破。五是抓好错案责任落实。加强案件评查、监督、剖析、述说活动,按照市法院相关规定,对造成错案的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六是加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与监督,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法官行为规范》,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落实。在去年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强调研和总结,实现法官自由裁量权规范化、制度化。七是立足岗位,拓展审判职能。坚持在青少年预防犯罪、普法和综合治理工作中,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不断提升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争创新佳绩。
三、抓管理,推动自我发展。着眼于解决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抓好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一是以优化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为目标。认真做好审判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与落实,讨论通过了《xx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通过科学考评,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二是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落实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三是规范分类管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四是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保障他们充分行使权利。五是畅通信访举报通道。我院在纪检监察室设立了举报录音电话、信访接待电话,在立案大厅对全院干警信息进行公示,每周五上午纪检监察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以便群众来电来访,院领导和干警及时听到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有效的处理好紧急突发事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落实司法为民。
四、抓廉政,促进作风好转。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全院政治教育计划和上级开展的各项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坚持不懈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二是实行廉政建设“双保险”。各部门负责人和院领导公开做了履行岗位职责的服务承诺。实行院长与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院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双保险”,细化廉政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党组书记作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与3名分管院领导、2名专职委员和12个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院在编干警44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保证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落实《廉政准则》、自觉遵守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管好配偶和子女,公正廉洁执法,努力争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规范司法行自查报告篇4
为了切实做好暑期安保工作,根据区综治办要求,路南区司法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民调组织制度建设
我们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作为切入点,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全区各级民调组织机构健全,全区7个乡(街)、38个村、53个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98个。全区调解干部429人,各村(居)落实民调专员263人,楼院调解信息员、十户调解员3892名,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区域全覆盖。另外路南区司法局已向新建立的惠民道街道办事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完善司法行政相关工作。
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在卫生、工会、人社、教育、工商、民政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方案,建立专业调解中心,解决办公场所,组建相应的专(兼)职调解队伍,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信息库,完善第三方调处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专业性调委会组织实施、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与路南法院联合建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在民事案件立案审理前,建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条件下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在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的同时也极大的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同时,路南区司法局积极研究推进人民调解进驻公安分局、检察院,建立公调、检调、诉调、援调对接机制,确定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规范对接流程,密切衔接配合,提升调处质效。
结合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路南区司法局将组织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全区调解员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我们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积极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根据全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路南区实际,“五一”期间,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一次民间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路南区司法局专门成立了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秀山任组长,副局长王志强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科,具体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区各级民调组织深入扎实地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治理矛盾多发地区和重大疑难的民间纠纷,通过大规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把全部矛盾纠纷纳入视线,对各类纠纷苗头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抓住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减少信访隐患,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街),疑难纠纷不出区。今年以来,全区各民调组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6起,调解率100%。大量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社会治安、交通事故、劳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了解决,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规范司法行自查报告篇5
一、镇领导重视,工作有计划情况
1、及时建议调整法制、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
2、向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两次以上。
3、司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街道党工委、行政和群众对司法所工作十分满意。
二、司法所基层工作情况
1、做到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材料,数据准确。
2、每月参加了分管领导召集的矛盾纠纷分析会。
3、做到了九个登记册记录完整、规范。
三、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全年举办大规模人民调解员培训两次,以会代训10余次。不断提高了调解员工作水平和调解工作质量。
1、超额完成了区局下达的人民调解年度案件任务,任务是600件,完成504件,实现了人民调解“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
2、认真开展了“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平安重庆建设”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100%。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司法所为联调中心成员单位。司法所全年参与配合镇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调解疑难纠纷23件。
4、村居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达100%,达到规范化标准。
5、做到了人民调解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卷宗建档完整。
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各村居都建立了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开展教育帮教活动,不断创新帮教方式。
2、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
3、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了半年回访一次。
4、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5、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施行了重庆“13589”模式,工作开展效果较好。落实了三项工作机制、“五个一”管控措施、“八个专题教育”。
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扣1分)
1、做到了认真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专栏达到100%。设有法制宣传专栏3个,每月出一期,内容为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2、协助街道行政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迎检工作。街道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检查中被上级领导(检查组)给予了高度评价。
3、协助街道行政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已达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到100%。
4、协助街道开展了“3.8”、“3.15”、“6.26”、“12.4”等重大纪念日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5、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深入到企业、村(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培训。
6、担任了街道四所中小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并且为他们上了12次法制课。
7、全年上报信息9篇。
六、法律援助工作
双竹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14件。本工作站做到了应援尽援,落实了十项便民措施,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五个严禁”。
七、其他工作
1、加强了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廉政纪录和各项规定。
2、做到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专项经费按规定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运行。
规范司法行自查报告篇6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
2、队伍建设方面。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干警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不注重社会效果;二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少数法官不注重审判业务知识的更新,对法律的规定尤其是立法的原意、立法所追求的目的缺乏深入地理解掌握,自我感觉良好,从而导致机械办案、适用法律上的武断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办案的质量不高
3、司法作风方面。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司法指导还不够到位;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
4、司法管理方面。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制度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对队伍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多方评议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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