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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食品调研报告篇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的生存和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民族的素质与兴衰。近年来多起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消费者对身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广更高的要求。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加大了对食品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的监督力度。针对__食品安全存在的症结,要做到科学管理,需结合辖区各项实际,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各尽其责,以达到全程控制。
一、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典型症结
一是食品企业的小、散、乱造成了食品质量标准的不统一和工艺标准的混乱及生产方式的落后;二是食品生产原料多数来向农村,因而难于控制微生物污染、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的超标准使用和污染等状况;三是滥用添加剂,甚至使用非食品用的化工原料和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容器、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四是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作坊式的小型企业,由于食品生产的必备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因而在生产全程的运输、包装、仓储等过程中,对食品造成不同程度的反复污染;五是交叉监管式或分段监管都有可能出现某种真空,从而给假冒伪劣的产品和假冒伪劣的原料辅料、包装物、工具设备等以可乘之机,直接影响到食品质量的安全。
二、实现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的对策建议
1、建立企业质量文化,把质量文化融入企业文化之中,形成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质量文化。通过大力开展质量文化建设和全员质量培训,营造全员关注质量、全员参与质量的良好氛围,把质量最终落实到每个员工中去,自觉形成把“要我搞好质量”转变成“我要搞好质量”,真正体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2、严格执行标准,包括质量标准和工艺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既是衡量产品质量的准绳,又是识别假冒伪劣的“照妖镜”,还是维护企业权益的“护身符”,而工艺标准是生产合格产品的“指南针”,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生产全程控制,则是生产合格产品的“必由之路”。
3、严格选择原料供应源。食品生产同其它行业相比,更有其自身的特殊要求,不论原料供应源是农村还是其它生产企业,都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环境条件论证,无公害论证,对化肥、农药、兽药、添加剂、饲料等的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必须有技术和管理方面专业人员,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档案。
4、严格实行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全程控制。有了标准,有了合格的原料,不等于就有了合格的产品,企业还必须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从产品研发、原料精选、生产操作、产品验收、包装运输、终端管理到产品出厂,以及信息反馈都要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规则。
5、严格执行国家对使用添加剂等食品辅助原料的规定,杜绝使用非食用的化工原料和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其它物资,使每个环节都成为食品安全的保障。
6、严格企业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纵横交错的监管制度。一是要以企业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二是要自觉接受政府执法部门的监管;三是要严把原料、辅料、包装物、容器、工具等物资的质量关和产品销售过程的储存关及运输关。
7、建立有效的应急[文秘站:]反应机制:有了这样的机制,企业就能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某食品调研报告篇2
20xx年9月2日,镇人大主席和政法书记组织辖区内的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以及食品安全监管员调研食品安全,本次活动先后调研了生活超市两家,小摊点一家,食品企业一家,学校食堂一家,饭店两家,并到市场集市调研了生熟食,最后到医院调研病人,由院长介绍全年因食用不洁食物造成疾病及中毒情况。代表们探讨食品安全控制办法。本次活动由镇工商局的同志全程配合,向代表讲解合格食品的辨别办法。
代表们调研后认为: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同其他地方一样按环节监管,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划分了各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较好的解决了交叉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诸如对前店后厂的熟食店,流动的小食品加工商贩,既有加工环节,同时又属于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应归哪个职能部门不好确定,保健食品销售按环节应归工商部门,但管理法规执法主体为卫生行政部门。
一、我镇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在种植上为了防治病虫害、除草、促使农作物增产增收、农药、化肥的使用率较高。
2、小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无证生产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所生产的产品不能检测,卫生条件比较差。
3、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效率低下,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严重不足,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4、食品经营点、农贸市场还有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食品的现象,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差,进货制度不健全,没有验收记录及索票证明。
5、餐饮食堂内卫生状况较差、生熟不分,没有必要的消毒设施;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的卫生状况堪忧。绝大多数的碗筷等用具消毒不够,食用油的购进渠道不正,加之管理涉及各个部门,容易形成监督的盲点,是一个病从口入的隐患。
6、农村成为假劣食品的主要倾销地,低价位的假劣食品有一定的生存土壤。
二、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在目前监管体制下,做好这项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未做出新的决策之前,针对我镇食品安全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1、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作用,统一协调,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职责,加大食品综合监管力度。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使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
2、加强对食品安全源头监督管理,把监管关卡前移。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做好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及加工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二是严格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登记审批,购进、销售实行登记备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源头污染治理。三是提高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市场准入标准,实施资格强制认证制度。对新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证时必须达标,原有企业限期达到标准。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把小作坊式、小工厂式食品企业逐步淘汰出局。四是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在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分期分批逐步实施haccp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食品危害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力度,落实打假责任制。一是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树立执法权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但要从经济上对制假者处以重罚,增加其制假售假成本,而且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评考核,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重点监控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制约机制。二是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建立镇、村两级监管网络。创新投诉举报工作,推行有奖举报;
5、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烈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掌握鉴别假劣食品知识,了解食品监管的有关政策,把健康的消费观念植根于群众心中,倡导消费者的绿色有机消费行为,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关爱生命和健康”的浓烈社会氛围。
某食品调研报告篇3
为贯彻县政协有关精神要求,对食品园区内及镇辖区内企业进行了一次调研活动,具体企业包括济宁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等。现报告如下:
一、企业目前整体状况
目前,食品工业开发区内企业有30多家,多数是刚刚建设的新企业,达产的企业很少,有不少还在建设期。我对已投产的几家企业进行了走访,做了详细调研。通过调查发现,现有企业基本上比较有上进心,在各自的领域内都想干一番事业,部分企业有很长远的发展规划,有的企业还想挂大连强,走集团发展模式,比如华光集团、齐盛食品等等。这些企业的想法和作法都是很好的。总体来看企业基本面很好,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良因素制约企业发展,具体表现为:
1、思想不够解放,小农意识制约发展。在全县上下“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下,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给全县经济注入了活力,激发了企业内部潜力。但部分企业主小农意识任然严重,“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心态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的墨守成规,只在小范围生产经营,眼界底,看不清外部世界,局限于小圈子,失去开拓外部世界的眼光。
2、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区内企业多数是粗加工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多数企业主要集中在生产基础产品的产业上,这些产业对企业的规模、技术、资金、劳动力素质的要求都不高,需要的是技术熟练的年轻工人、高精密加工设备,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企业利润。
3、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有些现在的私营企业的管理的粗放式管理,企业内高素质、经营理念先进的管理人才少,有的基本没有,加上企业疏于对人才的培训,导致企业不能形成一支高效的管理人才队伍,使企业负责人大事小事一肩挑,抽不出较多的时间研究市场、充电学习,管理水平得不到快速提高。另外,即使企业有意愿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也很难从我们当地聘请到。我们当地人才急缺,企业为聘到合适的高级技术人才需到经济发达地区高薪聘请,而且很难聘到,比如济宁食品有限公司聘一名负责生产的技术厂长,必须从青岛聘请,聘用金很高,企业为此很头疼,一方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限制了企业升级提档。
4、资金短缺,筹资成本高。我们区内企业规模不大,流动资金小,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资金非常紧张。筹资难度大,银行“嫌贫爱富”,达不到银行要求的标准贷不到款;民间筹资成本太高,企业利润率达不到贷款利率,大大限制了企业筹资量,严重制约企业发展和规模的扩张。
二、几点建议
1、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壮大。用足用好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利用好当地资源优势,打造特色企业,鼓励企业走规模化生产的路子,政府应着力培植企业上市,力争区内企业在三到五年打造出一批上市企业或拟上市企业。
2、加强银企对接,保障企业资金运转。政府鼓励银行对有潜力的企业放款,给予相应的利息补贴或政策上的优惠。满足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3、加强技术合作,提高产品附加值。开展企业与高校联谊对接,设立技术攻关项目,研发高科技产品,同时支持企业自身研发能力,使企业自创品牌,打开市场,力争走出国门。拉长产业链,走高精尖的路子,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4、培养高级人才,充实人才市场。采取引进与培养并举,实施人才带动战略,让引进的高级人才带初级和中级人员。学习先进管理和技术,带动人才素质向高水平发展。
某食品调研报告篇4
目前,国内食品安全事故频繁,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出现在新闻报道里,使民众感到不安,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前社会的重大问题。
第一,城区居民绿色消费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居民消费观念有待转变。城区消费者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大部分消费者愿意为保障食品安全和提高食品健康营养价值支付少量的额外费用。而处于低收入阶层的农村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值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和“实惠”。
第二,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有所提高,关注点不断增加。虽然目前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总体上还不是特别高,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正逐渐为广大群众所重视。其中,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在提高,关注度亦然。
第三,城乡食品流通领域的交易环境、物流设施等产生新的变化,食品安全管理监督和市场管理机制有待加强。在农村,现在出现了一大批小型自由集贸市场,那些小摊位的货主定时定期到村里摆摊,为农村食品交易环境注入了新的元素。一些初具规模的代销点货架上的食品种类也越来越多,这在给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和市场管理带来了困难。
第四,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众多问题,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食品安全是直接关系人民健康,维持市场稳定的重要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当前国内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我国食品管理监督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大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忧虑和担心,使消费者对政府、企业、经营者产生信誉危机,这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食品加工者道德沦丧不顾消费者权益甚至性命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从生产第一线到高级官员那根深蒂固的腐败。不从根本上铲除腐败,食品威胁的根也难断。
第五,食品企业状况不是很乐观,民营企业生产状况参差不齐,个别企业光景不佳。造成民营企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规模小,专业职工数量少,生产设备落后,企业环境卫生质量不高,不能打出自己的优势品牌,加之管理不善,使企业信誉度和知名度不高,缺乏后续发展的潜力和动力。而一些新兴的小型企业,凭借其先进的生产设备,优良的生产环境,科学严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系统特色的企业文化却走在了食品行业的前列。
第六,由实践而得出的几点建议。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让胆敢以身试法者有所“畏惧”。无论是大小品牌还是大小企业,一经查处,严惩不贷。全力避免一切腐败现象的发生与发展,逐步消除政府、企业、经营者及检测者的信誉危机。尤其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保障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努力打造城乡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形式多样化。调查显示,以前接受过有关食品营养与质量安全方面知识的宣传与调查的人少之又少只占6%,绝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是很有必要的,声称通过我们的宣讲和宣传资料的发放给当地老百姓带来了很多以前没有接触到的知识,还要求我们平时多开展一些类似的活动,只有5%的人认为不必要,8%的人认为无所谓。因此,除了对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介入监督和曝光外,新闻媒体还应多做些增强人们健康消费意识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消费,不盲目贪便宜。告诉消费者怎样来区别食品是否安全,一旦遇到假冒伪劣产品,该怎样进行举报,怎样为自己维权。
加大投入,引进高素质人才,尽快完善食品生产与质量检测体系。食品生产与质量检测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协调各部门职能和统一食品安全标准。为提高食品的生产质量、增强食品监测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应当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投入,逐步扩大其覆盖面。特别是地方民营企业和监测部门,更应加强与各大高校的联系多引进技术人才,为此我们在调查问卷的'背面同时印有我们学院和食品工程系的简介,以供社会人士参考。
多听取相关代表和广大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民以食为天,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置于高度重视的位置,多听听老百姓的心声,多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一些真正有益的反馈,让老百姓买到放心食品。
第七,大学生暑期社会社会实践活动意义重大,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这支庞大的队伍中来。
我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自己的学习热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一定的准备。
抓住有利时机参与各种形式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国家、学校和社会提供的难得机会,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努力缩小成长与社会需要之间的距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见世面,长才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了解国情。我们出生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成长在邓小平理论不断发展的年代,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对改革开放的认识,单从课堂上是难以得到的。因此我们必须走向社会,深入农村,了解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的现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才能真正在实践中深化对邓小平理论的理解,深化对改革开放的理解。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体察民情。淳厚民情和朴素民风中的情感滋养,贫困农民脸上的愁容和他们对知识、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所激发的力量,勤劳朴实的乡亲们对大学生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还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变化都是我们难以从校园和书本上获得的。走出象牙之塔,容入坚实的土地,贴近农民的心,才能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才能体会到今天我们舒适的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增长才干。实践中通过对企业的参观走访与学习,加深了对本学科专业的理解;在与公司负责人直接对话了解公司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的过程中,学到了不少做人做事的道理;在与当地居民的多次热情交谈中,提高了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和适应陌生环境的能力。社会实践是知识创新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才能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实践已充分证明,社会实践促进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我们从与人民群众的广泛接触、了解、交流中受到真切的感染和体验,从无数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中受到深刻的启发和教育,使思想得到升华,社会责任感得到增强。在实践中,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提高了认识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真诚的希望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到这支光荣而庞大的实践队伍中来。
某食品调研报告篇5
随着食品药品监管改革逐步推进,远安县食品药品监管调整已初步到位;__乡在此次改革中成立了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监管__乡的食品、餐饮、药品经营主体。此次改革体现出党和政府对食药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对食药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做好食药监管工作,保障民生,护航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迫在眉睫的任务。
全乡目前共有食品餐饮经营单位个人共173家。其中食品经营户106户,现场制售4户,餐饮36户,药店1户,小作坊8户, 学校食堂4所,乡卫生院1家,诊所1家,村卫生室12家。
一是本所辖区山区居民点较多,人口数量少,造成辖区内经营户分布较散,点多面广,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二是我所是新组建的机构,社会认知度较低,较多的食品药品经营户尚不知道我所的存在和具体职能;同时__乡在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前没有设置过相关的市场监督机构,以前的监督机构对__的监管属于薄弱点,__食药所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也会遇到一定的阻力和困难。三是监管人员配备不齐全,同时人员组成来自不同行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工作能力只具有片面性;这都会对以后开展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四是相关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保障未及时配备到位,人员的思想有一定的波动,长此以往也会对以后的监管工作造成影响。
第一要及时配备相关的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使乡镇食药所能早日正常的开展被赋予的全部工作。
第二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多宣传,一方面宣传乡镇食药所职能,特别是新划入的食品相关许可要加强宣传,不让经营单位和个人跑冤枉路,可以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边检查边宣传。另一方面是多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经营单位和个人懂法守法。
第三在现有的条件下,要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让食品安全因为食品监督职能划转的原因而出现问题,对于拒不改正,抗拒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也要采取有力的打击措施,树立起食药监管部门的威信;同时加强对县局和乡食安办的沟通汇报,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四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是一个综合性的也是技术性的工作,对监管人员的个人能力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只有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才能真正的做到监管到位。
第五上级单位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并落实,坚定乡镇监管人员的信心,使监管人员安心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心全意的投入到食药监管中来,做好食药监管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某食品调研报告篇6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8月,教科文卫和民宗侨工委在卢华英副主任带领下,就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共计走访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留下街道、双浦镇等单位,听取了各方面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我们还书面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和区住建局关于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工作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围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及上级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落实监管责任,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监管新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机构改革有序推进。5月26日,xx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原市工商局西湖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西湖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区市场监管局,并与xx市工商局之江分局合署办公。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直接监管环节从原有6个部门减少到现有的农业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二是监管网络基本建立。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原则,围绕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区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辖区各镇街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均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三是环节监管得到加强。根据监管工作的不同环节,不断完善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相应的监管措施,注重从源头抓起,强化全过程监管。
(二)积极履职,人大建议意见得到落实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落实xx年省、市、区三级人大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和xx年“回头看”工作中提出的“加强监管责任机制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强化宣传教育”等建议意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强力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抓好过渡期间工作秩序。做好职能调整前后工作的整合衔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之前,各有关部门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分工实施监管”的要求,确保过渡期内工作不松、不断、不乱。机构调整后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迅速制定《改革过渡期间内部管理规定》等制度,开展全员业务培训,稳定过渡期间工作秩序。三是推进议案实事办理.认真抓好xx年区人大2号议案和区政府3号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目前相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按计划推进,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设备采购已基本到位,检测室提升项目正在进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食品检测批次和人员培训按预定计划完成。
(三)强力整治,市场环境不断净化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积极营造氛围、实施严打整治、实现难点突破。启动农贸市场现场制售食品清源行动。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开展检查,约谈违规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部分镇街结合整村拆迁、无违建村社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大力开展无证无照小餐饮整治。留下工商所试点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在媒体报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启动“涉事单位检查,重点单位筛查,相关行业排查”的应急处置程序。查处问题包装食品,封存问题原料,举一反三健全管理机制。三是积极整治突出问题。根据《学生饮食放心工程xx年计划》要求,对辖区219所各类学校食堂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强化学校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不间断开展水样检测。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证照不齐小餐饮(食品)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监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要求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职能还未调整到位。虽然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已经得到了有效优化,但部分单位职能虽然移交而人员和技术力量并未移交,导致相应监管区域处于空白。如监管职能调整后,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能新增加了农产品储运,生猪定点屠宰和私屠滥宰查处等职能,但具体的措施和保障力量并未相应到位。二是部分处置程序还未明确。如食物中毒事件原来由卫生部门牵头处理,但机构调整后,在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置上,消费者报告电话应由谁受理,涉事人员和餐饮场所由谁调查,相关程序流程至今没有明确;又如由于职能调整,当前对餐饮许可证在发放之前的从业人员培训处于放任状态,这类必要的培训工作要不要抓,由谁主抓,用什么方法抓现在也没有明确。三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还不够。尽管相关各部门在区食安委的统一指导下交流配合较为融洽,但在机构职能调整后,遇到一些程序不清、标准不明、责任难以落实、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的事务时,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方面的力度仍显薄弱,交办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仍然不够。
(二)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仍然薄弱
一是区级专业监管队伍力量不足。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尚处于组建阶段,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审批还未通过,人员关系尚未完成编制划转,执法主体资格尚未确立,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我区至今无独立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机构和人员,面对农业违法行为,执法效率偏低,难以形成打击威慑力;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计划区属11个镇街分别组建11个市场监管所,目前还在推进中。二是基层网络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区、镇街,村社三级之间虽然都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但由于区级对镇街食品安全考核细则不够明确,镇街、村社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且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力量绝大多数为兼职,岗位变动频繁,相应的工作责任不够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工作还比较被动。三是检测体系还不完善。随着食品生产经营新技术的应用加快,特别是制假掺假的隐蔽性和技术化水平越来越高,原有“眼观、鼻闻、手摸”的传统监管手段已无法适应;当前我区农业、市场监管、疾控、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都各自承担检测任务,部门集中反映检测任务逐年快速增长,但是人员和经费没有相应增加;我区没有农产品专业检测机构,委托送检经费也未完全落实,且委托送检的周期在15-xx年增多,且很多存在虚假宣传、无证无地址的现象,对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近期媒体报道的翠苑街道九莲庄地下快餐“黑作坊”事件,一些无证无照小餐饮店利用网络点餐平监管漏洞,大量销售没有质量保证的快餐。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顺畅有序的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对机构改革的领导。要紧紧把握这次机构调整的机遇,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指导意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西湖实际,注重创新,着力构建顺畅、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要研究细化改革的总体方案,对涉及机构重组、职能调整、人员划转的单位要从三定方案上给予重新明确职能,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目前市场监管局机构职能已经明确,农业部门在承担新的监管职能以后,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应有明确规定。二是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监管体制调整后,监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创新方式,强化培训,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机制;要密切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食安委食安办“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实现对各部门统一指挥,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从体制、机制上保证食安办的协调效率和协调权威性;要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留下市场监管所试行150平方米以下小餐饮场所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中取得的经验,适时在全区推广;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从重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资源配置,落实专业高效的监管保障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整合。加强对普遍存在的人员力量不足情况的对策研究,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对核编数量没有到位的要尽快到位;工作职能划转时人员编制同步划转,做到“人随事转”;利用职能调整的契机整合各部门的人员队伍,集中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监管能力;原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及时将各自掌握的食品监管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整理,统一归档,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加强基层网络建设。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原则,理顺镇街、村社基层监管体系,明晰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协管)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提升镇街、村社管理(协管)队伍素质,形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三是加强检测体系建设。针对目前我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资源分散的现象,加大统筹协调和各类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避免重复抽检,增强综合检验检测能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区级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产品及时送交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给予资金上的保障;督促、指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切实把好源头安全关。
(三)强化难点治理,维护平安规范的监管秩序
一是加强对“无证无照”的监管。以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规模小、条件差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作为重点对象,以群众举报多、反响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结合“三改一拆”、“美丽乡村”、“无违建”村社创建等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获证、短期内又难以取缔的无证经营户(如住宅商用、违章建筑、拆迁区块等),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应对措施和管理对策;将现有无法取缔、难以规范且必须保留的“无证农贸市场”、“小菜店”纳入食品抽检和日常巡查范围,指导规范其进货、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有证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突出公益性本质,增强竞争力。二是加强对“低、小、散”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监管。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涉农镇街要提高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储运、销售各环节的指导能力;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地示范效果,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载体,提高种养殖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加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店和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力度,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落实创建措施,扩大覆盖面;创新思路,发挥基层网络的作用,着力在问题发现和及时解决上下功夫,对不配合监管的生产经营户重点加强动态监督和检查,督促其自觉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加强对“网购食品”的监管。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适应时代的变化,把网络订餐等一些新兴业态纳入管理范围,督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网络平台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供应商资质和经营环境的审核、评估。同时加大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明确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惩处,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某食品调研报告篇7
年以来,商务部会同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实施了以 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 为主要内容的 三绿工程 。为全面掌握实施情况,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3号)精神,商务部组织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成效
上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好转。
据有关部门监测,我国食品内在卫生质量有了明显改观,食品卫生平均合格率20xx年为88.6%,20xx年为89.5%,20xx为90.45%,20xx年预计为92%左右,呈逐年上升态势。20xx年37个城市第五次监测农药残留合格率为93%,比20xx年提高30.5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9.4个百分点,比 20xx年提高1.9个百分点。20xx年4月份,16个城市畜产品中 瘦肉精 检出率仅为1.2%,在20xx年大幅下降基础上又下降了1.4个百分点。5城市水产品氯霉素残留检测均为0。
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得到加强。
目前,全国年销售2亿元以上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普遍实行了自检制度,实施检测的零售店铺数量逐年增加。大中城市商务部门定点检测机构已覆盖了较大的范围,并形成了企业自检、社会中介机构受托检测和政府部门监督抽检三道 防线 。据调研,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42.6%设立了检测室,55.1%配备了专职检测人员,其中最多配备了62人;连锁超市中,73%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建立了目标责任体系,21%向其所属门店派出卫生质量巡查专员。
市场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得到实施。
奎年来,由于大力推行认证、索证、索票、信用档案、场厂(地)挂钩等准入制度,市场食品安全把关作用得到加强。调研显示,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普遍推行,其中32%的企业采用了国际标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4.45%通过了iso9000、iso14000和 oshms18000三类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7.11%设立了无公害产品专区,16.31%设立了绿色食品专区,6.14%设立了有机食品专区,三者相加近50%;超市公司中,注重食品安全基础卡设的占91%,建立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占73%,注重环境因素的占59%,实行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达91%,把食品安全指标量化并作为考核依据的达86%。20xx年,全国32.9万家食品经销企业中,有15.1万家建立了进货验收制度,14.5万家建立了购销台账制度,11.9万家建立了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食品流通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观。
据调研,目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建有冷库的占38.56%,其中上海高达52.4%;27.9%配备了速测仪,10.59%配备了色谱仪,3.6%购置了检测车;43%配备了污物处理设备,其中,12.92%拥有垃圾分类处理设备,9.53%设立封闭式垃圾楼,8.9%配备污水处理设施;24.79%建立了配送中心。连锁超市中,大多数已把食品冷藏柜作为营业设施中的基本配置,辽宁、福州、青岛、南京、上海、广州、宁波等地城市在肉类食品市场上配备冷柜的超过60%,部分企业也配备了简易的检测设备;被调研的超市全都对垃圾污物进行分类,集中处理; 90%以上的连锁零售企业建有配送中心,截止20xx年6月末,我国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企业配送中心已达2845个。
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消费者选择食品标准从优先考虑价格转向价格与质量并重。过去一味相信广告,现在更相信产品卫生质量公告。调研结果显示,消费者中,85%关注食品保质期,72%关注蔬菜和水果的农药残留量,55%关注食品的细菌超标问题以及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含量等有关因素。
消费者对超市食品安全的认同度明显领先于农贸市场。消费者对超市所销售的各类食品的安全性认同是农贸市场的9倍,其中速食食品安全认同度最高。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调研显示,消费者中, 47.9%关注相关检验证明,22.3%关注食品的色泽、外观; 70.4%希望购买无公害农产品,56.4%愿意选择绿色食品,52.4%希望选择安全食品, 22.3%希望选择有机食品。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采用多种办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包括向有关理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与生产经营者协商等,这几方面的比例分别为68.4%、54.1%、48.7%、30.3%和14.7%。
广大消费者对 三绿工程 的参与意识大大增强。据调研,66.2%的人希望通过电视专题片进一步了解 三绿工程 ,69.7%的人愿意为 三绿工程 出谋划策,53.8%的人愿意义务宣传 三绿工程 ,49.2%的愿意积极举报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在 三绿工程 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提高消费信心这一问题上,认为开展诚信经营及行业自律、树立放心品牌、严格食品检验检测的消费者比例分别为66.9%、56.1%、47.8%。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市食品超标问题依然存在。
尽管我国食品内在卫生质量有了明显改善,食品抽检合格率不断提高,但上市食品超标问题依然存在。目前,食品卫生平均不合格率仍达8%左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为7%,畜产品 瘦肉精 检出率为1.2%。据对7万多家食品市场眷查,发现不合格散装食品19万多公斤,病害肉40多万公斤,假冒伪劣酒类案件9.5万件。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失。
?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都涉及到了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卫生要求,但总的看,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法律条款仍相对粗疏。食品很多都是鲜活产品,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保鲜、贮藏等要求较高,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此外,市场准入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办法,但这项制度的实行尚缺少上位法的支持。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主要还是靠行政管理,亟需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某食品调研报告篇8
食品生产销售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可参加工作,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也有一样的规定。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了,食品生产销售人员不得将传染性疾病传播给广大消费者的制度,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参加或者临时参加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必须履行“取得健康证明”这一义务,这是正确的,也是科学的,表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怀。
1 存在问题
在实践中,经常遇到下列几种意外情况和问题:一是没有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的义务规定,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或许取得健康证明,但现场检查时往往不能立即查看到,要调查清楚遇到的困难较多,例如:
①单位负责人或健康证明统一保管人不在现场,健康证明被锁入柜内;
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流动到另一个单位上岗工作,而健康证明被扣留在原单位;
③健康证明留在住宿处未携带在身边;
④故意不出示健康证明,不配合卫生监督检查;⑤实际没有取得,在调查核对的过程中补办了健康证明或者人已离开工作岗位,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对等等。二是没有明确规定体检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签发健康证明,体检结束后,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不积极办理健康证明,致使体检时间与签发健康证明时间间隔较长。三是没有统一规定跨辖区健康证明的有效程度。四是27种法律文书之一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卫生培训合格证》未被依法认定和指定是《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所称的“健康证明”,二者之间的联系不紧密。
2 分析讨论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上述问题是较普遍的,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不利因素有如下几方面。
2.1 无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的义务性规定,给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增添了新的难度。
①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少,而相应的食品从业单位多,从业人员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面广、量大。如 省 地区 年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员92人,食品从业单位7 743户,从业人员14 532人,每个食品卫生监督员要承担84.2户食品从业单位,158名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再如,有的食品从业单位在同一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有几人、几十人、几百人或者更多,几个食品卫生监督员在这个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和笔录调查核对工作难度大,顾东顾不了西。
②国家没有健康证明使用管理规定.实践中,有的单位将健康证明统一收起,装入镜框内挂在办公室,查阅翻看很不方便.有的统一锁在柜子内,有的分发给本人,带在身边的和没带在身边的情况都有,很混乱。
③取得健康证明距离现场监督检查时能够积极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缺少一段过程。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要出示给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人员查看或者其它有关人员看阅,也没有对“取得”给以解释定义,是不是真正取得,要依法进一步笔录调查核实,要走很多弯路、绕很大圈子,这无疑是给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增添了新的难度,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履行义务的规定有不明确,不完整、不彻底的一面,取得健康证明,但无积极出示、明示的义务规定,有碍于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如果说从发证单位掌握了解是否取得健康证明,那就没有“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的立法必要。
2.2 不能有效开展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取得健康证明不出示、明示与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混杂在一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不容易区分或者不能够区分,从业人员相互之间不知道,广大消费者,人民群众也不知道谁取得健康证明。从这一点讲,与《食品卫生法》第五条“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的规定不相配合。不能出示、明示有效健康证明,社会监督也就无从谈起,单靠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孤军奋战,显然是不够的。
2.3 无出示、明示健康证明的义务规定,与《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不是积极吻合。现场不能立即查看到健康证明就需要大量的笔录调查取证,能调查清楚尚好,调查不清楚,在诉讼过程中,就有败诉的可能,有损执法形象。同时,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已造成了一段事实,存在无证的继续状态,但是卫生监督机构还不能够限制其人身自由,由于这种情况,给疾病传播以可乘之机,从这一点讲,与《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不积极吻合。
2.4 健康证明的发放使用管理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①应规定体检结束后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健康证明,否则重新体检。理由,一是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体检结束后,不积极办理《预防性健康检查卫生培训合格证》;二是履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和一年内有效的义务规定都是法律法规综合各方面情况规定的,不履行那一项义务都是不合法的;三是规定一定的体检签证有效期,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身体在“一年”内中途的复查工作。②跨辖区的健康证明应依法确认其有效。人员的健康状况与地域辖区无关,应当明确规定辖区外健康证明具有辖区内签发健康证明同等的效力,并要求在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换证登记注册。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性健康检查卫生培训合格证》都能证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状况,但没有依法认定和指定那一个是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所称的“健康证明”。且二者的文书形式和内容都未能简化方便使用。此外,取得健康证明后,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示、明示给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等等,这些都需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3 模拟设计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分析讨论,假设健康证明法律文书的形式要件和使用方式为单页卡片式并佩带在左上胸前,正面具有:照片、姓名、单位名称、地址、健康证编号、发证机关名称、体检时间、发证时间等内容,并用红色印上“健康证”三字与其它内容的字样相区别,背面注意事项:
1、健康证的有效时间为体检结束后满一年;
2、不佩带健康证明参加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体检结束后45天内签发《健康证》,否则体检无效;
4、跨辖区的《健康证》要换证登记注册,
5、其它义务性规定。以上形式和使用方式必须依据和来源于健康证的发放使用管理办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这样做的好处是
①有了法定的时间界限,现场检查时,未佩带有效《健康证》就不能参加工作;
②取证也较方便,一张照片就能作为证据;
③取得《健康证》与未取得《健康证》容易区分,未佩带在左上胸前即依法认定未取得健康证;
④便利于社会监督;
⑤便利于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处理;
⑥与《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进一步吻合,从发现开始就可以限制其非法从业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⑦与其它行政法律、法规相互协调,证明了劳动就业这一客观事实。
4 建议
解释《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中“取得”的含义,或进一步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并佩带《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4.2 制定《健康证》的发放使用管理办法或者有关法规,明确地规定:
①签发《健康证》所依据的体检表在体检结束后45天内有效,愈期重新体检。
②认可辖区外《健康证》要经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换证登记注册。
③依法认定和指定《健康证》是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
④未佩带健康证明为行政处罚行为,并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未进行健康检查的,给予责令改正,处5 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对未取得健康证明的,给予责令改正,处1 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对未佩带健康证明的,给予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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