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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才情况汇报材料篇1
根据中共云霄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云纪办〔20xx〕9号)及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云霄县农业农村局、云霄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综〔20xx〕98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xxx
二、整治内容
主要整治20xx年7月3日以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乡自然资源所为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各村(社区)为责任单位。
成立乡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木华,副组长由自然资源分管领导、“两违”分管领导、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各驻村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两违”治理办。联络人:李灿新,联系电话:xxxxx。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分别是核查工作组和处置攻坚工作组。核查工作组由乡一级主任科员沈少伟任组长,各驻村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是乡自然资源所、乡综合执法大队、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负责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核实。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对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月图斑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单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处置到位。处置攻坚工作组由乡党委副书记朱增土任组长,成员单位是乡“两违”治理办、乡综合执法大队、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两违”案件的处置、结案、归档、整理。
四、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部署排查(5月-6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为各村(社区),第一责任人为驻村领导,直接责任人为驻村工作队长和村(社区)主干。确定举报电话,乡级举报电话:xxxxx。通过日常巡逻、群众信访线索等方式,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开展实地核实,包括:疑似违法主体、建设时间、位置、占地面积以及利用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每个村根据卫片图斑情况,由乡核查工作组成员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长、村(社区)主干组成核查工作小组,由驻村领导组织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开展实地核实,经驻村领导审核确认后(签名加盖公章)上报乡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乡综合执法大队、乡“两违”治理办要逐宗建立档案,建立健全问题清单。
(二)全力整治,监督检查(6月-8月)。各村(社区)对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月图斑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整治责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抓紧推进整治工作。处置攻坚工作组要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从严抓好工作落实,对典型新增问题及重难点整治问题,分析研究“一桩一策”,着力推进攻坚整治。
(三)深化整治,总结提升(9月)。汇总形成“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对整治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返工”、“补课”。注重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通过日常巡查、信访途径、媒体报道、12345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等方式,健全预警预防机制,畅通社会化举报渠道,早发现,及时掌握、梳理、汇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运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等卫星遥感影像监测技术手段,开展“月监测图斑”核实整改;发挥乡“两违”队、村级基层组织作用,建立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巡查机制,强化挂钩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联合执法、从严执法,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进一步完善图斑核查流程,落实属地工作责任要求,各村(社区)、乡核查工作组要在图斑下发之日起一周内联合完成实地核查,并报送核查情况表。对纳入新增问题清单的,所在村(社区)要明确处置方式、处置时限,责任人。严格快速查处到位,坚决实行“零容忍”。
(二)坚决查处整改到位。20xx年7月3日以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各村(社区)要严格快速查处到位,坚决“零容忍”,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应自发现之日起2个月内处置到位。凡具有下列情形的:(1)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党员违法占用耕地的;(2)各相关部门、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在一周内未能及时发现、上报违法占用耕地的;(3)各相关部门、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包庇纵容,隐瞒不报的;(4)在处置过程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移交相关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理。违法用地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爱护耕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主动性。乡自然资源所要会同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全面梳理、总结实施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完善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长效监管机制,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村(社区)、乡直有关部门、驻村工作队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署推动、强化协作配合、强化跟踪落实,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严禁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对在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处置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问效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要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进展情况于每月18日前报送至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乡“两违”治理办),于9月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引才情况汇报材料篇2
春季是火灾的高发季节,森林防火工作是重中之重,镇按照市里的工作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抓出实效,抓出成果。现将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护林防火的责任意识
全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三级干部动员大会以后,镇政府迅速召开全镇护林防火工作会,镇领导要求各村认清形势、顾全大局、认清安排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春季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林木安全。会上领导强调,经过几年的努力,我镇林木已初具规模,有成片的生态林、经济林和山坡林,林地所属村要十分珍惜爱护,不管村上的领导班子换成谁,都要做好这项工作。会上镇领导与各村签订了护林防火责任状。
二、各村加大防火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护林防火措施
各村按照市林业局的要求,有山坡林地的等村配有护林员,他们统一着装,白天在山坡周围巡逻,防止村民带火上山和上山放牧。各村利用广播、标语、板报,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护林防火的宣传,渲染舆论氛围,扩大影响力。通过宣传,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增长防火知识。生态村、经济林所属村成立了巡逻队,不间断地在林地附近巡逻,及时处理乱砍乱伐等各种事件。
三、成立救火突击队,配备灭火器材,定时进行演练
镇成立了30余人的救火突击队,配备10台灭火机,30个二号工具,进行了几次实习演练,各村也成立了救火突击队,配备了灭火器材,还不定时进行实习演练。镇在春季护林防火工作中,领导重视、统筹安排到位,各村积极行动,落实人员、严明惩罚。这一活动取得了好的效果,以后要继续努力,做出更大的.成绩。
引才情况汇报材料篇3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了提高每个人的森林防火意识,增强每个人的森林责任心,我们应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根据学校的要求,20xx年x月29日-x月x日我校开展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教育活动,现报告汇报如下:
1、把安全教育融入日常生活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我们通过在实际生活中碰到的,见到的,听到的,并通过各种途径搜集一些有关森林安全方面的信息,图片资料等,让孩子们互相观察讨论,说说自己的看法,讨论并报告应当注重些什么。
2、把安全教育融入到教学活动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开展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对森林防火的安全知识教育教学系列活动,讲述森林对人类的贡献及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让孩子们了解防火知识,明白防火重要性,让森林火灾教育走进心间。我们让学生每人搜集一条森林防火标语。如“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护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毁林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谁放火,谁坐牢,谁失火,谁坐牢”、“防森林之火,保绿色畲乡,建生态景宁”等警示语。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并让学生写一篇通过孩子对家森林防火作文,增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大事。为了提高孩子们处置紧急情况的协调能力,有效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班全体学生进行了紧急情况应急处置演习活动。当火警信号发出后,班干部迅速组织、清点人数,查寻漏散。同时要求弯腰,捂上鼻子,拿上水毛巾,快速成一路纵队按指定路线进行疏散,在最短的时间内撒离到疏散集中区。演习过程步骤严谨,方法科学。通过本次演习,加强了处置紧急情况要及时、快速、安全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应急能力。
4、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促使家校教育一致性。
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犹如一车两轮,只有同向同步前进,才能使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及时让学生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等方面的知识,让家长也重视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达到教育一致性。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总之,我校扎实开展了以“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内容的“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区的良好局面。
引才情况汇报材料篇4
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实施罪案件数呈上升趋势,使用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防骗、识骗能力,xx镇政府联合xx派出所展开了一系列反诈活动。
一、精心组织,全面营造宣传范围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立xx镇反诈联盟,吸纳辖区通讯运营商、银行、寄递业、宾馆以及部分沿街店面共同开展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反诈是场‘硬仗’,只有依靠群众,加强反诈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力度,才能筑起‘反诈战壕’,扩大反诈‘战场’,减少群众受骗率。
(二)层层发动,狠抓部署。联合xx派出所民警、辅警及乡镇网格员走村入户开展反诈工作,坚持从源头入手,立足辖区实际情况,履行主责主业,采用精准式、覆盖式宣传手法相结合,将电信案件防范宣传作为我镇网格员的工作主要抓手,发案数作为网格员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多措并举,全面提高宣传覆盖面
(一)印制各类反诈宣传单15万余份,每月开展一次反诈联盟系列宣传活动,派出所与移动公司联合每周开展一次派出所宣传日工作,通过有奖问答、安装反诈app派发小礼品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度。
(二)购置反诈宣传小喇叭50个,分发给每个流动人口协管员和巡防队员,每日对重点发案村社开展小喇叭宣传工作。
(三)制作微信朋友圈反诈宣传广告推送2期,有针对性的推送给辖区内的居民,每期推送10万微信用户。在各类反诈微信公众号中挑选有典型性的反诈推文60余篇,同时,本所共制作13期“防骗攻略”,通过三级微信群推送给辖区村居群、企业群、学生家长群等重点防诈骗人群。
(四)对辖区居民、企业人员、学生家长等群体以发放“一封信“的形式开展反诈宣传。印制“致xx区居民的一封信” “致企业老板、财务人员的一封信”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共计5万余份,通过走访、沿街派发等形式进行发放。在中小学校开展“我给家长上堂课”活动,仅在五一假期、十一假期两次便向学生家长发放电信诈骗防范宣传材料2万余份,收回回执2万余份,群众参与后反响热烈。
(五)打造“一街、两站、十村、百企”反诈宣传阵地。在xx镇金江南街,设置40余座广告灯箱共80余面广告面;在万泰商圈、临江工业区联勤警务站(在建)设置宣传展位,开展反诈宣传;在各村村委会设置反诈宣传展板,目前已在我镇的叶店、让长、马海地、郑阳、横大路等11个村居社区设置展板;与xx商会对接,由商会出资在xx各会员企业设置反诈宣传展板200余面。
(六)通过村居广播、数字电视插播广告形式开展宣传。与华数公司对接,由华数在本辖区数字电视1万余用户中设置开机屏保宣传;在辖区村居小广播播放重点时段(中午10:30至11:30,晚间17:00至18:00)插播反诈宣传广告。
(七)针对辖区物流寄递行业流动量大的特点设计制作了刻有“温馨提示” 防范提示标语的印章,要求各寄递网点在将包裹寄出前盖上印章,确保广大收件群众知悉。截至目前,已在辖区40余家网点,共印盖3万余份快递包裹“温馨提示”。
(八)印制反诈宣传小贴士1万余份,张贴在辖区各餐饮饭店的餐桌上;向各外卖餐饮店提供了2万份反诈宣传小卡片,通过外卖订单分发给辖区群众的形式开展宣传。
近年来,老年人群体更是成为犯罪分子的重要侵害目标,通过反诈知识的覆盖宣传,尤其是识别电信网络诈骗方式方法,可以强化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更好地守护老人们的平安幸福。
引才情况汇报材料篇5
20xx年,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率、全员安全培训完成率两项工作,已纳入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为推动两项重点工作开展,根据区领导安排,10月15日,区教体局对我镇进行督导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制定情况。查看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制定情况。对照生产经营单位人员花名册核对责任清单是否做到全员覆盖;到生产岗位随机抽查或询问职工所承担的安全责任,是否与清单职责一致;验证责任清单是否修订,是否对责任制进行考核。
2.“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查看《全区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行动方案》(菏区安办发[20xx]19号)文件落实情况。查看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档案,档案资料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场随机询问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或组织现场测试;岗前、转岗是否进行培训;是否存在培训学时不够或者无证上岗现象。
二、督导检查方式
1、查阅资料。查阅镇街相关文件、记录、台账等工作资料,验证工作部署、开展及落实等情况。
2、随机抽查。随机查看不同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共5家,进行现场比对。
3、明确措施,提出要求。根据督导调度情况,现场提出要求,明确下步措施。
三、督导检查情况
检查组抽查2家企业:亚联合川人造板有限公司和江正食品有限公司。重点查看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制定情况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情况。通过此次检查,督导组对镇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认可。
下一步,镇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源头防范与化解风险。
引才情况汇报材料篇6
按照《辽阳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两年行动方案(20xx-2024年)》(辽市委发〔20xx〕7号)和《关于印发t;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委办发〔20xx〕22号)文件要求,现就弓长岭区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
在弓长岭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简称“违法建设”)。
(二)重点整治任务
1、堵塞消防通遒、占压市政管线、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2、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
3、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实施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4、在建违法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重点突出、控新拆旧、司法保障”原则,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 2024年3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任务总面积的70%; 2024 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时限
(一)既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采取“边排查、边认定、边拆除”方式,同步推进排查认定、宣传发动、自拆整改、集中攻坚、检查验收、建章立制等6个方面工作。本着“先易后难、拆除为先”原则,对各方面工作不设启动时间,只设完成时限,合理利用有限时间,统筹推进,压茬落实,全力确保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
1.排查认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将社区(村)、规划、消防部门及各类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物业公司组成排查工作组,对所有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摸底排查、鉴别认定,形成包含具体位置、现场照片、建筑形式、违建面积、使用性质及相关人信息等信息的数据台账。在排查违法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调查是否有党员、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情况。完成排查认定后,街道、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区自然资通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审核后,报区政府。区政府复核后,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报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认定工作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将分别约谈乡(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
2.宣传发动。在排查结束后,区政府统一向全区发布违法建设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区居民的公开信》,正式启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排查结果,设置热线电话,征集群众意见。各相关部门、乡(镇)街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有效发动辖区居民参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为违法建设排查继续提供线索,补充排查信息。区宣传部门在排查认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对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进行全面报道,对典型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会传达违法建设危者,营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设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围。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4.集中攻坚。在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后,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及属地配合区综合执法大队按照法定程序对违法建设下达相关执法文书,确保拆除违法建设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所需的合法条件,区综合执法大队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险,公安、应急、信访等部门要全力配合保制拆除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确定实施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建立强拆台账。2024年4月底前,所有重点整治任务中的违法建设要具备强制拆除合法条件,
5.检查验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排查拆违”双验收机制。一方面,要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热线电话、公众微信号等途径征求群众意见,并组建巡查组,对群众上报的不在排查结果中的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核实,对确定属漏报的违法建设上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将予以追责问责,并责成乡(镇)街立即采取行动,履行法律程序实施拆除。如发现漏报涉及违纪问题,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另一方面,对本地区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未完成的相关部门报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府主要领导分别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在20xx年10月底前,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在2024年8月底前,形成验收报告,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调后、报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研究违法建设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区实行违法建设清零的系统方案,确保为后续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区综合机法大队会同乡(镇)街要制定常态化的违法建设管控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违法建设反弹,并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各类违法建设,自2024年1月起,区政府开始实施违法建设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剩余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准备工作,为执行强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础。
(二)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对于在建的所有类型违法建设,严格实行“零容忍”制度,一经发现,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第一时间实施拆除,实现“严打击、停增长”,全面彰显我区打击违法建设的决心和能力,为拆除既有违法建设带好头。
各乡(镇)街、社区(村)要发挥网格员作用,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及时发现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上报到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由其牵头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凡发现行动启动之日后的新生违法建设,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同时,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四、职责分工
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日常工作,对造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一)拆违行动方面
各乡(镇)街是违法建议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协调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新闻线索和素材,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区自然资源分局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配合区政府,协调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配合乡(镇)街道对占用绿化区域、压占市政管线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对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后的场地进行绿化、硬化和设置便民设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公检法部门全力配合区政府拆除违法建设。
区法院负责对接同级法院或上级法院对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做好法律解答,对拆除违法建设诉讼案件依法审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出警查处,并配合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法律指导、行政复议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提供整治行动经费保障。
区信访局负责整治行动中接待信访群众和协调调度工作。
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督促问责方面
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负责教育引导有违法建设行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结合换届选举,取消拒不实施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资格。人大机关和政协机关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对有违法建设行为且不按要求自拆的党员干部,相关职能部门应提交认定的事实及违法违规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任免
机关或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区纪委监委负贵对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违纪行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区发改局负贵将造法建设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纳入诚信惩戒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区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附有违法建设的房产限制交易。
区人社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编制以外公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企业停止审批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商户停止审批工作;负责依法配合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将实施强制拆除的,责令限期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督促、引导经营者办理注销登记。
区民政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社会组织,按照业务主管单位意见进行后续处理直至撤销其登记;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当事人,暂缓受理临时救助。
区税务局负责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税务案件进行跟踩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点评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区政府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预、不阻碍、不纵容”。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信访主体、维稳主体,要按照“项目化标准、工程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总体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各乡镇街道要出台本辖区的违法建设治理方案,并充分征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整治,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三)强势宣传。要制作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宣传视频和标语,在各类大中型广告显示屏、企事业单位led显示屏循环播放。组织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利用网络自媒体,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报道。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开展大力宣传,赢得广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示范引领。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人士必须深刻认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主动拆除本人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的违法建设。上述人员管理单位、组织要落实管理职责,督促相关人员在20xx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义务。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实行违法建设零报告和承诺制度,如实填写“违法建设报告表”和签订“违法建设整治承诺书”,报告表及承诺书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保存,形成情况汇总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责任追究。各乡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区委、区政府建立责任迫完制度,对工作中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等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依法、依规、依纪问责。对党员干部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拆除违法建设或自拆不达标的,谎报、瞒报、拒报建设的,干扰、阻挠、抗拒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抗拒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组织部、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给予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为的,换届选举时不予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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