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人是不是都养成写工作总结的习惯了呢,要想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必须对工作总结做好认真分析,以下是92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卫生监督处工作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卫生监督处工作总结篇1
今年上半年以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xx〕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及《20xx年度泰州市畜牧兽医重点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流通环节监管,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将我市上半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一是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
二是要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工作。
三是要注重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
1月上旬我所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动卫监[20xx]4号),4月上旬我所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274家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作了监督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合格及不在办证范围内的养殖场制定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告知书,由各乡镇分所派人到养殖场送达告知。督促各乡镇分所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详细规范填写监管登记表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9本记录。
1、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在做好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认真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书,将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
2、进一步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加强无害化处理核查工作,将对乡镇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于没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各乡镇统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提示广大消费者与媒体进行监督。
卫生监督处工作总结篇2
____年在省卫生厅的正确领导下,全所职工脚踏实地、务实求真、开拓进取,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以食品卫生和职业卫生监督为龙头,以医疗市场监督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全面开展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被卫生部授予“全国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政治思想工作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__年,所领导班子把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定期组织中心学习组成员及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书记“一”讲话精神,举办了多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职工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党的十六大召开后,按照省委、省卫生厅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要求,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就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并购买了《十六大报告辅导讲座》教材,发给全所职工人手一册,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的报告作为学习的重点,准确把握、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所党委中心组在集中学习时牢牢抓住十六大报告的主线、主题、灵魂、精髓,进行重点学习、重点理解、重点宣传,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工作。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在卫生监督工作中要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第一标准,把解决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方向。在今年召开的《全省卫生系统政治思想研究会》第十次年会上,我所选送了4篇论文,其中1篇获一等奖,1篇获二等奖。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职工凝聚力。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注重培养监督员的职业道德。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各党支部和工会、团委积极组织全所职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在建所一周年之际,举办了“我爱监督所,我爱卫生监督工作”演讲会,很多老同志带头上台抒发了对监督所的热爱之情。组织团员青年祭扫烈士墓、无偿义务献血等活动。目前,全所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奉献之情蔚然成风,“一切从工作出发,一切以工作为重”已成为全所职工的共识和处理问题的准则。全所有9名同志向党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一”前夕,2名同志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3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开展权力观教育,端正行业作风。根据省委决定和省卫生厅《开展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20__年7至8月,在全所科以上干部中开展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活动。8月下旬,进行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答题测试,测试成绩平均达90分以上。9月初,所党委向各党支部、各科室下发了征求意见表,向全所职工征求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专题民主会,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解决的措施。通过权力观教育,使行业作风有了进一步好转,在厅纪检组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得到好评。
狠抓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为了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所党委成员认真学习了省卫生厅党组制定下发的党委议事规则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在处理重大问题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了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较好的完成了办公楼维修,办公家具采购,人才录用等项工作。
卫生监督处工作总结篇3
20xx年到10月31日止,卫生监督科的工作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量化分级制度管理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医疗机构和传染病卫生监督、放射诊疗卫生监督、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等已按计划基本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学校卫生、放射诊疗等已完成监督复盖率,完成了相关卫生监测任务,职业卫生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也按要求开展了卫生监督工作。
一、培训工作
3、组织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打击“两非”行为的业务培训,共15人参加培训。
4、对全县的经营性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61人进行培训,主要组织学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会上强调了有关事项,要求保证供水的卫生与安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5、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负责人和助理监督员业务培训,共培训3期221人次,重点培训助理监督员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消毒卫生监督、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卫生监督等协管服务工作技能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通过培训,使助理监督员尽快熟悉监督技能,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有效解决基层卫生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逐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工作新体系,切实增强卫生监督服务能力。
二、 卫生监督工作
1、公共场所卫生。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66家,其中住宿业231家、美容美发业268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7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166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66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2625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11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住宿业和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2、放射卫生。我县辖区内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7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 镇(乡)卫生院1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农场医院1家、私立医院3家、个体诊所3家;有屏片x射线摄像机26台、荧光屏透视机3台、透视机1台、计算机x射线摄像(cr)4台、数字x射线摄像(dr)4台、ct机4台;放射治疗仪(电子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个。全县放射工作人员90人。按照南宁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精神,依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放射诊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是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检查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了解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等。检查结果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22家,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家也取得了许可证,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11家单位原因是人员资质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总放射诊疗工作人员90人,放射工作人员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的有71人,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19人。20xx年没有开展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均建有健康监护档案。一些医疗单位较注重对设备老化的更新,撤换了屏片x射线摄像机,添置了计算机x射线摄像(cr或dr)设备,提高诊疗质量和防护能力。
我县的放射诊疗单位,基本建立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发放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在危害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在去年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和工作场所的电离辐射剂量水平监测的基础上,加强放射诊疗的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
3、生活饮用水及消毒产品卫生。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县纳入全区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造成人体健康危害的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按文件要求设置了监测点,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水质监督监测,结果上报区卫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中重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自建水厂的卫生许可证、水源防护、管理制度、设施运转、工作档案、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等情况,以及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及二次供水水质。
全县有集中式供水单位37家,其中市政水厂3家、乡镇水厂14家、学校自备水厂20家,对37家经营性集中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单位181户次,;我县使用集中式供水的人口数约72万。37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有30家办理生活饮用水供水卫生许可证,从事供管水从业人员共96人,都已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37家供水单位中,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经营性),2家以泉水为水源(经营性),其余32家以地下深层水为水源;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的供水单位全都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其余34家供水单位中有15家(经营性,包括2家以泉水为水源的供水单位)安装自动加氯消毒设施;20家学校自备供水单位有19家都没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其中15家建设有储水池。所有供水单位水源选址在规定的距离内无污染源,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水的单位基本上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有消毒设施的供水单位其消毒运转基本正常,水源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纳入全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11家,其中市政供水3家,二次供水3家,农村学校自备水源5家,共进行了22份水样检测。20xx年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同时进行了水样快速测定,结果全部合格。
生活涉水产品2家,主要产品为不锈钢水塔,已取得自治区卫生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从业人员8人,其中6人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消毒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抽检工作中,共出动车辆6台次,出动监督员25人次。共检查3家生活用纸生产厂家,b级的餐饮业5家,酒吧、ok厅4家,大型超市4家,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4家,对销售或使用一次性使用及纸(面)巾、消毒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检检,包括检查外观是否良好,包装上是否注明产品名称、厂址、规格、卫生许可证号、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是否有适应症,有无宣传疗效和医疗术语,是否有夸大宣传等及检查索证情况(被检查的单位是否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索取一次性使用及纸(面)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正规检验单位出具的消毒产品检测报告。在监督检查生产单位过程中发现,有2家生产厂家取得了卫生许可证,1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检查4家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发现这4家单位均在卫生监督所备案,并且这些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建立有实验室,建立有各种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餐饮具消毒工艺流程合理,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有相应通风、防尘、防鼠、防蚊蝇等设施,餐饮具独立包装标注符合有关要求的规定。
4、医疗机构监管和打击非法行医情况:20xx年以来我们以开展了以取缔无证行医点,查处违法行医机构,曝光典型案件为主要工作目标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个体诊所村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得到了纠正,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425家,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6起,无证行医3家,取缔3家,没收器械3件,药品3箱,罚款约9000元。我们将在近期对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没收的过期作废药品进行公开销毁。
打击非法采供血情况:为了加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血安全,我所对全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未发现我县有私自采供血现象,所有临床用血均由县医院供血中心提供。现场检查10家,合格10家。
投诉举报情况:我县设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举报电话, 20xx年共接到举报电话5起,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社会反响大的举报案件,我们采取反复调查、核实,多方走访询问的方式,多方面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5、学校卫生监督情况:从今年组织的两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中,我所共出动车辆40台次,出动监督员160人次。按照检查方案对全县的62所中小学校、中心校检查两次,其中中等教育44所,小学18所。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检查了62所学校及幼儿园,使用自来水的有58所,其余使用市政(乡镇)集中式供水,使用自备水源学校20所,管供水人员38人已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制定有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学校20所,占被使用自备水源学校的100%;有消毒设备的学校4所;对蓄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的学校20所;清洗消毒水池有记录的学校20所;安装使用的直饮水机的学校有15所,各种型号设备及部分供水管网已取得卫生部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及批件索证备案。
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检查44所中学及中职技校及,有校医室的学校有13 所,占中学学校数的29.5%,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所,无校医室的学校40所,大多数小学及幼儿园无校医室;学校制订有传染病防治预案的44所,有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学校44所;校医室有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的学校8所,占有校医室学校的61.5%;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的学校43所,占被检查学校总数的97.7%。
学校宿舍及教室卫生情况:学校教室、宿舍和阅览室通风较好,教室、阅览室基本上都安装有电风扇等通风设施,采光、照明尚可,学生宿舍有消毒记录的12所,大部分学校无宿舍消毒记录。
6、职业卫生: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出动人员1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多份,对提高职业人群的职业预防意识起了很大的作用。
7、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20xx年全县启动并推进了卫生协管工作,我所协助县卫生局在各乡镇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站,并按要求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能力,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帮助其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掌握工作规范和服务技能,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按规定对卫生协管站进行考核。
三、卫生监测
1、生活饮用水,全县共监测63份水样品,其中市政和乡镇集中经营式供水单位供水48份、学校自建水厂15份,合格57份,不合格6份,合格率90.5%。不合格水样其中3份为自备水,3份为乡镇水厂。不合格原因,为微生物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或余氯低过国家标准。
2、放射诊疗个人剂量计监测:我县一直以来开展个人剂量计监测,计每年监测四次,共28个单位90人,检测360项次,检测项目为热释光外照射剂量,20xx年前三个季度监测结果均小于规定的限定剂量当量。
3、消毒产品,共监测3个餐饮具消毒中心产品360份样品,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四、行政处罚
对1家自备生活饮用单位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罚款4900元人民币,对10家医疗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并罚款,处罚人民币40500元,对其中2家无证行医单位实施取缔、1家违法较重的单位实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上所有的处罚,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均履行了被处罚款项,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五、经验与体会
1、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2、加强政治思想素质教育,加强行风建设,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掌握基本资料、相关法律法规是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根本措施和基本要求。
3、目的明确,重点确定,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及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力保证。
4、要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增强自身能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努力争取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视及支持,加强卫生监督监测,提高监督对象的法制观念,确保人发群众身体健康。
六、建议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认真学习相关等法律法规条文,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
2、加大对监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3、立足于现实,放眼于未来发展,在目前卫生监督体制尚未稳定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监测制度,规范工作方法、程序,使我们的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4、加大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目前一线卫生监督员只有6人,负责全县2000多个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监管、传染病监管、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职业卫生、打击“两非”行为等工作,以及卫生行政许可审查,人员少、监管面广、工作量大,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业务,希望加大人力资源,
卫生监督科
20xx年12月6日
卫生监督处工作总结篇4
20xx年的方家屯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的领导下,以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项目卫生协管工作为主要内容和出发点,在食品卫生安全信息报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面,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 完善组织机构,规范卫生协管工作
今年为了使我院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更加专业化、制度化。在人员、办公条件、设备投入方面,院方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公卫专业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质料管理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卫生监督覆盖面和卫生监督频率都达到了上级工作要求。
二、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及学校幼托机构等被监督单位的分户档案
餐饮服务单位,在卫生许可证申请、受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都实行了一户一管,分户档案相关材料齐全,监督文书书写逐步规范,对于我镇的食品卫生协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规范管理作用。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和学校及幼托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
三、 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严打行动
上半年,按照县卫生监督所的部署,我们对全镇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服务环节严打行动,对重点餐饮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四、积极落实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们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活动,每到一个餐饮服务单位,我们都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要求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本,以宣传和检查为手段,净化了我镇食品添加剂使用市场,保证了食品安全。另外,我们还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对餐饮单位的畜禽肉制品,特别是新鲜的猪肉、牛肉、羊肉等进行了检查,与店主宣讲“瘦肉精”的危害及辨别方法,同时要求建立肉制品索票索证与台账登记,作用检疫合格的肉类食品。
卫生监督处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全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工作计划和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二)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窗口共接待和电话接听群众咨询xx人次,完成预约和延时服务共27次。卫生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卫生行政许可相关投诉。依法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516件,咨询群众20__余人次,现场办结率达100%,时限内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做到零投诉。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以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无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的行为。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截止目前,我县辖区内公共场所均已全面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现有a级单位4户、b级单位28户、c级单位495户,“四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达100%。014年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登记公示单位141家,总公示率达98%。全年保质保量完成了我县各类重大活动和主要节假日的卫生保障工作。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我县辖区内现有饮用水定点定位监测点56个,其中市政供水10个点位,自建水厂6个点位,乡镇集中式供水30个点位,农村学校和农村分散式供水10个点位,制配水工作人员158人,有效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率100%,监督覆盖率100%。重点检查有效卫生许可证、制配水工作人员健康证持证;24小时值班;出厂水监测检验;水质消毒机械运转;水源保护;卫生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涉水产品采购索证;有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安全信息公示率100%。
(五)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
全年对全县460家医疗机构,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家,公立卫生院、地名卫生院、民营医院、门诊部等63家,村卫生站336家,诊所57家,县级医院及公立卫生院,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重点开展了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监督、诊所量化分级管理、日常医疗执业规范、医废处理、医疗广告、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临床用血管理、精麻药物管理及关键性医疗制度整治等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1012户次,出动监督员3029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12份,监督覆盖率100%。
(六)放射卫生及职业卫生监督
我县现有放射诊疗机构39家(其中开展普通x射线影像诊断的38家,开展介入放射学的1家),对全县39家医疗机构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合格率100%,《放射工作人员》持证率95.58%。
全年开展放射卫生建设项目预评单位3家,验收合格许可3家;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39家,其中对1家放射诊疗机构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和使用无相关资质人员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行为,给予警告和处以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开展了宣传周活动。在为期一周的宣贯活动中,共计出动卫生监督员和卫生协管员15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设置悬挂展板、横幅58幅(条),张贴宣传画23张;发放宣传资料4600余份,受益群众3000余人,入户企业14家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和咨询。
(七)学校卫生监督
全年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4次,重点开展春、秋季学前检查、“五一”、“国庆”节日期间检查和“两考”期间学校卫生保障等专项工作。在专项检查中,针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学生健康体检、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校园教学、生活设施配备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检查内容,并组织落实。共计出动卫生监督员95人次,检查学监督覆盖率100%。《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合格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持证率均100%。校173所次。检查覆盖率100%。
(八)传染病防治及消毒产品监督
我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分别在上下半年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全县医疗机构医废处置、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了二级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2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疾控中心1家,其他医疗机构381家。共计检查出4家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不符合卫生要求,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合计处罚金额7100元;监督检查出4家医疗机构因消毒和院感管理不符合卫生要求,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4200元。
全县共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家,有从业人员7人,持健康合格证7人。按照“食品安全百日会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监督和检查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每一次都做好调查摸底的情况登记。在本年度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中我单位共出动监督员15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2份。
(九)卫生行政处罚
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年查处卫生违法案件21起,处罚金额共计53600元。其中一般程序12起,处罚金额46900元(医疗服务);简易程序9起,处罚金额6700元(含公共场所1起、处罚金额800元,医疗服务8起、处罚金额5900元)。
(十)培训宣传
积极配合我县花水湾、安仁镇等旅游景区管委会开展对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法规、公共用品(具)消毒、卫生相关证照管理等进行集中培训,共培训相关人员150人次;举办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培训300余人次;举办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会,培训150余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培训190余人。5月,我大队组织全县饮用水厂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40余人在大邑县疾控中心举办了饮用水厂卫生管理员卫生知识培训会。
全年开展各类从业人员卫生法制宣传培训6期,培训人数35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开展“3.15”、“职业病防治周”、“五进”打非活动、“12.4”等法制宣传活动4次,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800余份。今年继续举办了医院座谈会,一方面搭建畅通的交流平台,规范医疗市场;一方面宣传卫生法律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十一)重点特色工作
1.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工作
按照《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x年成都市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进行艾滋病防控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20__余份,悬挂横幅20条,制作展板20块,制作张贴宣传海报40张,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及协管员84人次,出动车辆20辆次。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为8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候诊大厅及皮肤性病科监督检查率为10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总抽查率为92%(不足10人的单位抽查全部从业人员),经过广泛的宣传讲解及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我县辖区内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摆放安全套单位覆盖率为100%,放置安全套房间率为95%,其他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为90%,住宿、沐浴、歌舞厅、车站及医疗机构安全套无偿提供总覆盖率为80%,抽查从业人员中持健康证比例97%,实施艾滋病防控干预措施比例为95%。
2.开展集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
组织开展了法制“五进”(进医疗机构、社区、农村、工地、市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重点清理无证行医、坐堂行医、聘用非卫,超范围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在整个行动中查处无证行医窝点5户并取缔5户,对2家超范围行医的个体诊所分别给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整个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确保了专项行动的效果。全年打非专项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07人次,查处无证行医窝点15户并取缔15户,没收违法所得478元,对1家无证行医的个人进行了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1家超范围行医的村卫生站进行了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对2家超范围行医的个体诊所分别罚款1500元。
3.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
开展全县民营医疗机构违规处方及虚假医学文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检查两个阶段共出动226人次,车辆25辆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14家,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处方的书写,规范了执业行为,我大队日后将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力度,实行追踪回访制,对前期查出问题的医疗机构不落实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单位严厉查处。要将集中整顿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的始末,确保督导无盲点,检查无死角,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质量,净化医疗市场,保障医疗安全。
4.学校量化管理工作
按照《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卫法监〔201x〕48号)要求,我大队制定了《201x年大邑县学校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工作实施方案》,并将于201x年12月—201x年3月汇同大邑县教育局、大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学校卫生监督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工作。
5.食品安全“百日行动”
按照“食品安全百日会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监督和检查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每一次都做好调查摸底的情况登记。在本年度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中我单位共出动监督员15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2份。通过本年度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了餐饮具安全保障水平。我单位要在明年的卫生监督中,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并对工作中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追踪调查,积极指导餐饮用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县餐饮用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合法经营行为,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的自觉性,保证广大消费者使用卫生、安全的消毒餐饮用具。
6、积极应对突发事件,201x年4.20庐山地震、洪涝灾害期间,大队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医疗卫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灾后无疫情发生,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
单位目前存在人员数量、工作经费、人员结构的问题。一是大队人员编制数量23人,现空缺7人;二是工作经费不足,难以为监督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三是队伍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及人员身份差异(工勤人员比例达31%),按规定工勤人员无法获得执法证,直接影响到单位执法能力的建设。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力求使单位管理更加规范,增强执法监督的透明度,健全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内部运行机制。积极参加培训,加强协管员的管理,通过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其履责能力。
(二)继续做好常规卫生监督工作。
1、做好卫生许可前资料和工作场地的审查工作,换发证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发证条件,对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进行场地卫生审查。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
2、掌握辖区内职业、放射卫生用人单位基本资料,并建立数据库档案。2、按时上报职业、放射卫生报表,完善档案,甄定各种资料。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抽检任务。
3、做好医疗市场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进行卫生监督。
4、对全队各类案件初审并提出审理意见,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报大队长长组织合议或审理,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进行督查督办。
(三)拓宽监督领域
1、在完成“四类”场所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实施量化管理,拓宽量化分级管理范围,逐步实现公共场所量化管理全覆盖。
2、加强辅助生殖技术、植入性器械等医疗技术规范运用的监管,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行为。
3、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卫生监督。
(四)加强执法力度。
对大规模执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整体出击,形成执法合力,造成执法声势。提高监督覆盖面和监督频次,对于查处的违法行为,加强处罚力度。
(五)加强对外宣传。
进一步加强媒体的合作,让群众更及时、清晰的了解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动态,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形象,同时提升百姓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卫生监督中来,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
卫生监督处工作总结篇6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卫生监督处工作总结篇7
20xx年的中、高考终于落下帷幕,在今年的中、高考期间,为了确保考生的生活环境,考试环境的卫生安全,在xxx所长的指示下,xxx副所xx排公卫科与学校卫生科的卫生监督员在中、高考前一周提前介入[高考(6月7日――8日)和中考(6月20日――22日)],积极与教育局和考点学校协调,对各考点学校、各乡镇中学定点住宿的宾馆,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监督、督导检查。对设立的考点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督导学校、建立并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这次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各考点学校、各宾馆有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2、学生住宿环境的卫生清扫及消毒是否到位;考生的考场是否消毒、有无记录;
3、学校学生的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各宾馆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是否齐全、是否有消毒记录、提供的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对各校的校医室的医疗服务许可证、医师资格,校医室的服务环境进行监督检查。
考试期间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在xxx副所长的安排下,每个考点xx排了一名卫生监督员蹲点,严防死守,确保考生及考务人员的卫生安全。同时加强学校医疗保健方面的跟踪监督。中、高考后结束后,监督所及时组织有关科室对监督指导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估,分析经验、找出不足,有力的提高卫生监督保障能力。同时对在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单位和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单位均下达了卫生执法文书,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各考点学校和教育部门进行了反馈。
卫生监督处工作总结篇8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促进效能建设
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防市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自治区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共108人次,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禁止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中旬,结合“非典”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4月上旬,出动宣传车到防城区、港口区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4月25—30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3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1天;5月下旬开展禁止散装白酒上市销售宣传,出动宣传车2辆次,挂横幅1条。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向防城日报社投稿三次,利用市电视台《今晚播报》宣传13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次(10分钟)。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5月份,全所业务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809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49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7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492家(其中防城区957家,港口区535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7家(其中防城区204家,港口区113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2月份,在卫生局组织下,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4个、疾控(防疫)机构3个,县级以上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1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基本情况:我市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135户(防城区3038户、港口区1097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14户(港口区33户、防城区81户);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954户(港口区410户、防城区1544户);餐饮业1353户(港口区371户、防城区982户);集体(学校)食堂60户(港口区22户、防城区38户);食品摊贩524户(港口区228户、防城区296户);其他130户(港口区34户、防城区96户);全年监督户数为11239户,户平均监督频次2.72,监督覆盖率为100%。培训从业人员2834人,“五病”调离181人。
2、食品专项培训工作:3月份,举办了一期白酒生产业主培训班,有47家酒厂业主参加,主要培训白酒生产的卫生规范,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6月28日、29举办各学校分管食堂的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80多人及中档以上餐饮业负责人41人培训班,举办了两期学校食堂和培训班,学习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7月份对市辖区4家月饼馅料厂和51家糕点厂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等70多人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全年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共238人。
3、2-3月份对市辖区54所学校(含托儿所)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利用署假期间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即开学第二天开始)分成二个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均以经费紧张为由只作简单调整)。
4、为了规范我市的白酒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假酒中毒。针对防城区白酒生产经营不规范状况,对白酒生产厂家进行整改,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从6月1日起禁止散装白酒在城区上市。共整改白酒生产厂家15家,取缔4家,已取得阶段性效果。
5、加强中秋月饼、糕点的卫生监督:为提高我市糕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厂家卫生和产品质量,深入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审查、抽检等,保证月饼、糕点生产卫生质量,今年未接到有关月饼质量问题投诉电话。
6、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7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7、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各类食品检查工作,实行索证和台帐登记造册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取缔4家用工业松香拔鸭毛的加工点,禁止“三无”、“三精水”食品生产销售。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8、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今年我市开始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该项工作分阶段进行,首先从54家学校食堂和41家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9、食品卫生监测抽检情况:
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403份,合格353份,合格率为87.6%,其中植物油134份,合格134份,合格率为100%,肉及其制品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为80.8%,糕点类137份,合格102份,合格率为74.5%,水产品4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100%,乳及其制品7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85.7%,冷冻食品13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76.9%,酒类11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81.8%,食糖3份,合格3份,合格率100%,皮蛋9份,合格9份,合格率100%,干(湿)米粉17份、腐竹9份均未检出吊白块和保险粉,酱油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添加剂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其他食品21份,合格17份,合格率80.9%。
10、食品卫生执法情况:一年来共对市辖区53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对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8500元;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6家;收缴一批无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约60公斤,折合人民币700多元。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对市辖区612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港口区224户.防城区388户),其中旅馆业103户(港口区32户、防城区71户),文化娱乐场所142户(港口45户、防城97户),理发美发339户(港口133户、防城206户),游泳池1户(防城),体育馆1户(防城),图书、美术、博览馆3户,商场、书店7户(港口4户、防城3户),医院候诊室10家(港口2家、防城8家),公共工具、候车室6家(港口3家、防城3家)。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1314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平均监督2.15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72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对1家理发室进行立案查处,现仍在调查取证中。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其中市、区级水厂3家、乡镇级供水单位16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8份,合格17份。
(六)化妆品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内1家化妆品生产单位和53家化妆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积极做好碘盐的监督监测工作
为确保我市市民吃上合格的碘盐,杜绝劣质私盐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与盐业部门联合行动,对各碘盐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对盐业公司生产厂进行抽查检测,预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八)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今年3月份举办了一期有职业病危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参加人员37人,大大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今年共有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单位91家,职业危害场所基本上悬挂警示标志牌(160块)。同时还对36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向他们宣传健康维权行动内容。全年监督检查全市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单位7家,医用x光电离辐射单位10家,均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卫生局主持下认真开展工作,拟订了《防市医疗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做好专项整治前的宣传,于6月上旬举办市辖区个体医疗诊所业主学习班,参加学习60人,召开一次有85人参加的无证行医执业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8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46家(次)(其中市直及港口区35家、防城区32家、东兴市54家、上思县25家),无执业证46家,查处违法医疗机构57家,其中取缔非法行医1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3万元,收缴非法所得15.80元,药品和器械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2万多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个体医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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