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是一种艺术,传递你内心的情感和独特的思维,提高作文水平的方法之一是多读优秀的范文,从中吸取写作技巧,下面是92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与故事的作文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与故事的作文篇1
有人说:“一本书是一片叶,一叶知秋;一本书是一场戏,人生如戏;一本书是一杯水,汇聚成海。”我爱读书,更爱品味书里的人生,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我读书的故事。
爸爸在暑假给买了两本书,书名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就迫不及待的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一天晚上,我正在床上看那本书,老爸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看看,都几点了?还在看书?赶快睡觉!”我抬头一看时钟,指针已经指向了12点,我自知理亏,吐了吐舌头,把书放在了枕头边,闭上眼睛假装的睡觉,待爸爸的脚步声渐渐走远,我又偷偷地爬起来打开台灯并拿起书,心想:“哈哈,警报解除,继续看书。”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册书我一拿到手就废寝忘食的看,实在是百看不厌。俗话说的好:不动笔墨非读书,每次看书的过程中,我就会在书上做一些批注,把文中的各种好词、各种精彩的语句都会一一划下,为自己的语言功底积累要点。
还有一次,我在上课的时间偷偷的看着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看着看着就入了迷,老师叫我的名字我也没有听到,同学们叫我,我也没听到,结果老师走了过来,看见我在看课外书并对我教育道:“梓铭同学,以后上课是不能看课外书的,会影响你上课学习新的知识的,切记!”因为我看书看得入了迷,导致所有别人叫我,我都不知道,也听不见了,而且上课时间看书还影响自己学习新的知识,看来看书有时也要分清时间的。
我喜欢书,因为书可以把我带到另一个充满喜怒哀乐的世界,我从书中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书给我知识,给我力量。
我与故事的作文篇2
我有许多爱好,有阅读、下围棋、下象棋,不过在我的爱好里,最喜欢的还是踢足球。
为了我的爱好,爸爸给我买了一个足球。在家里,我和爸爸都是个足球迷,经常看电视上的足球赛,有时看到凌晨几点,所以我从小就爱上了足球。我平时会和爸爸到楼下小区的广场踢足球,每次踢得汗流浃背,却感到很开心,流的汗都是值得的。
不要小看这一小小的足球,要想踢好足球,并在足球比赛中取得胜利,可不是那么简单。它不像打羽毛球那样单打独斗,它需要很强大的团队意识。记得有一次,我约同学在天和人家的广场上踢足球,4个人分成2对2,我和钱江南一队,我打前锋,钱江南打后卫。比赛正式开始了,我队先开球,我用力一踢,结果球被对方前锋抢了过去,对方一个大脚球,眼看球马上要进了,在这十万火急的时候,后卫钱江南把球接住,这才逃过一劫。
第二场比赛开始,这一次我来当后卫,钱江南当前锋,对方开球。这一次,对方的球没开好,直接落到我的脚下,我立刻将球传给了钱江南,对方过来抢球,谁知钱江南做了一个假动作把球带了过去,绕过了后卫,帅气地把球踢了进去,为我队又赢了一分。
我爱足球,足球给我带来了快乐与健康,听了我的爱好,你喜欢上足球了吗?
我与故事的作文篇3
优秀的书籍,像一座座宝库,当你走进去就会被里面的“奇珍异宝”所吸引。伟大的文学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台阶”。这句话让我受益匪浅。如果没有书籍的陪伴,我的生活就像一片荒诺的沙漠,而书籍就是一片让我向往的绿洲,我爱读书,更喜欢读好书。
说起书籍,它可是我最好的伙伴,在我的房间里,放着一个小书柜,里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书籍左名著、童话、科普类……我每天都会把它们捧在手上放在枕边对它们喜爱的程度,用四个字形容就是“爱不释手”。其中我喜欢看的就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弼马温不做,齐天大圣也不做,偷蟠桃,大战天兵,大闹天宫…。.这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孙悟空,…。.看到孙悟空被压五行山下动弹不得,历经风吹日晒饥寒路路。从一个无拘无束的石猴,一路上不屈不挠历经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通过《西游记》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情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就不会半途而废。”正如学习中有不怕难题认真仔细,永不信败的信心,就一定会实现自己的理想。书籍给予做人做事的启发。
书籍在我的写作中帮助也很大,以前写作文我就像记流水账,根本就没有一点作文的样子。通过书籍我学会了积累,好词好句子,把这些积累的知识,用到写作中,那真是妙笔生花了。老师还会在我引用的好词好句子上加一串表扬的符号。书籍像一片花海,读书必须同窗蜜蜂采蜜一样,采过的花越多,才能酿出更好的蜜来,倘诺只可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
书籍是我一生的好伙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我与故事的作文篇4
在临近期末考试的日子里,世界杯开始了,它就像一道彩虹照进我的生活,给我紧张的学习生活带来了七色的阳光。
说实话,充其量我也只能算是个伪球迷,因为我还不能判别越位球、定位球、角球等等游戏规则。但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我这位外行却在球赛的热闹里看出了不少门道呢。
看球赛我知道了什么叫勇敢。小小的赛场,简直就是战场,虽然场上只有22个战士,但却像是厮杀在一起的千军万马,惊心动魄,地动山摇。每个运动员都像是头非洲大草原上奔跑猎食的豹子,那无所畏惧的目光,那矫健的飞快的灵活的身手,那敢拼敢抢的狠劲,无不向我诠释着勇敢地定义。
看球赛我懂得了我什么叫配合。在我认识的为数不多的球星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阿根廷队的梅西了,看梅西踢球,真是一种享受,球在他的脚下,简直就是在舞蹈,或者说是在变魔术。但几场球赛下来,梅西并没有打进一个球,阿根廷队的进球几乎都是靠梅西和队友之间的默契配合的结果。每场球赛都明明白白告诉了我,没有团队配合精神,就不会有进球,有胜利。
在享受世界杯盛宴的同时,我为我们中国队没能打进世界杯也感到深深地伤痛。我想当有一天在世界杯的赛场上看到我们的球队,那将给我带来更多的喜悦和收获。
我与故事的作文篇5
说起书来,我倒是有许多的感悟。
从人生中第一次看书开始,我便爱上了这种能让我哭、让我笑的物品。说来也怪,我不喜艰涩难懂的文言文,不喜太过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却尤其喜欢新文化运动时期所流行的文字。大抵是因为文言文太繁,白话文太简,而新文化时期的文字不繁不简,研究起来不会太难,却也颇有一番趣味。
最喜爱的作者便是鲁迅与冰心了。鲁迅的许多文章都是提倡爱国的,每每品味都令我激情澎湃,恨不得钻入书内大骂那些个富豪地主。鲁迅的为人我也是十分敬佩的,他正直、刚正,不惧危险,不惧威胁,为国出气,为人民出气。而冰心却是恰恰相反的,她的文章有一种特殊的宁静,这种宁静令人感到心旷神怡、流连忘返。我也尊敬她,因为她让我在感受童真时也明悟了许多道理,在感受宁静时也收获了许多喧闹。
以书为药,可以医躁,这句话恰恰印证了我的`人生。在没看书时,我是一个坐不住、停不下、成天只知道玩的女孩。自从接触了书以后,我也开始心思细腻了起来,只要你给我一本书,我可以在原地坐上一两个小时,甚至大半天都不离开那里。
如果心也可以划分为一块块土地的话,那我我便会——心田半亩种书香。
我与故事的作文篇6
书,就像是春天花儿绽放时散发的清香;书,就像是夏天大树撑起的阴凉;书,就像秋天落叶翩翩起舞时的美轮美奂;书,就像冬天雪花为世界披上的银装。我和书发生的故事很多很多
我是个男孩,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都比同龄伙伴高大,于是在一群朋友中喜欢称自己为老大,因为《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也是凭借本领样成为众猴之首,好不威风啊!
所以自大的我经常吩咐别人干这干那:有时让朋友为我灌水杯,有时烦朋友为我拿衣服,有时又……渐渐地,伙伴们都不怎么喜欢跟我做朋友。一开始,我还想:无所谓,反正他们还会来的,但是这只是个幻想,他们一个都没有来陪我玩。
一天,我实在觉得孤单,就主动找他们,可是一看见我,他们就跑,直到看不见我才出来。
我垂头丧气地回家了,偶然看到桌上的一本书《女巫》,书中讲了,有一个小女巫,她没有爸爸妈妈,没有哥哥姐姐,也没有朋友,只有她自己一人孤零零。为了想让大家和自己做朋友,她就一直在搞破坏,让大家能关注她,谁知她更没有朋友了!
小女巫的老师告诉了她:做人要有高尚的品德,想让别人做你的朋友,就必须以诚相见,学会关心别人帮助别人。不会付出的人,永远不会赢得友谊……
看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一下,这,不就是说的我吗?我忽然反思自己的言行,跟朋友交往,我很难得帮助他人,我内疚后悔,该如何挽回我的友情呢?我在沉思……
从此以后,我决心重新做人。我不再那么霸道,我每天下课都会帮助老师发家庭作业本,把本子轻轻放在同学的桌子上;同学的'东西落在地上,我也会主动捡起来;哪个有困难时,我会帮助他;教室里的饮水喝完,我会主动跟同学合作换新的……渐渐地,我身边有了朋友的身影,好朋友从零变成五,再从五加成十……
我重新获得友情,内心无比幸福,这一切都要感谢《女巫》这本书,她让我懂得了友情的真谛,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朋友们,让书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伙伴吧!拥抱书就拥有了全世界!
我与故事的作文篇7
在幼儿园,看见哥哥姐姐戴着鲜艳的红领巾,我特别地羡慕,多么希望自己也有那么一天可以光荣地戴上它。
到了小学一年级,老师宣布:平时表现好的同学可以列为第一批入队对象。想象着可以戴上红领巾,我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于是,我上学特别守纪,学习特别用心,一个月下来竟然没有一次迟到,作业全是一百分。站在国旗下,当高年级的大姐姐帮我系上红领巾时,我突然间感觉长大了许多。
自从戴上了红领巾,自己不由得多了一份自豪。睡前,我总要小心翼翼地先把红领巾先解下,抚平,然后一下一下折好,放在枕头边,才入睡。脏了,自己用香皂一遍一遍地洗,再用清水冲干净后才挂到衣架上晒。
可惜,好景不长。有一次上体育课,我忘记在教室解下红领巾了。我走到操场才知道是进行跑步训练,没办法,我只好匆匆解下红领巾,赶紧折好放在自己的裤袋里面。跑步训练开始了,一开始,我还经常摸摸口袋里的红领巾,有时还用手贴在它的上面。但随着训练强度的加大,慢慢地我竟然忘记了口袋里跟随着的红领巾。直到激烈的集体跑结束,我才发现红领巾不见了。我把所有口袋兜都翻了出来,依然没有红领巾的影子。情急之下,只得问同学们,可大家都讲没看见。我急了,赶紧往回找。我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一个地方一个地方找,恨不得把红领巾一下给吸出来。突然,一个红色的影子从跑道边的草丛里跃入眼帘,红领巾!我赶紧拾起红领巾,用衣袖使劲擦留在上面的鞋印,可是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仔细一看,才发现鞋印的下面还有许多被沙子蹭破的.小洞。看着自己的心爱之物竟然如此遭遇,我的泪水止不住流了下来。
我与故事的作文篇8
从前,我不喜欢读书。可是从踏进学校的大门后,书便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生活。
在周末里,妈妈肯定要问我是去公园还是去逛书店,我便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去书店看书。因为书是一把能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书能带我环游世界,增加许多知识、想象力。
走进书店,我会闻把书的清香味。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架子上找到我喜爱的书。把一本本沉甸甸的.书本捧在手里。捧到手都捧不起来了,我才会找个位置把书一本本放下,坐到书的旁边,细细品味自己挑选的书。
当看到幽默部分时,我便会哈哈大笑。当看到恐怖部分时,我的心便会怦怦地乱跳。
正当我看到津津有味时,妈妈总是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催着我走。我才会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上。妈妈说:“按回老规矩吧,选三本书。”于是,我又再次精挑细选,对比这个对比那个。有时我还要申请能不能多买几本,可是美梦泡汤了。
书,在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所以我热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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