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是调研工作的书面表达,是落实一项项目的文字说明,为了更好的记录自己调研期间的感受,一定要好好写调研报告,以下是92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机构调研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机构调研报告篇1
近年来,随着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广泛开展,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已成为政府投资审计的重要组织形式。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不仅缓解了审计机关任务重、力量不足的矛盾,也充分利用了中介机构人力资源优势,扩大了审计机关的业务覆盖面。但由于中介机构存在高竞争性和逐利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弊病,导致其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审计风险依然很大。为更好的发挥好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积极性,更好的服务全区经济健康发展,我就如何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谈以下几点。
一、聘请中介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客观现实
(一)审计机关人员不足是普遍现象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风险高,作为基层的审计机关而言,每年都要面对上百个审计项目以及政府逐年递增的投资规模,要做到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困难是不言而喻的。
(二)投资审计专业性要求较高
当前审计人员知识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投资审计工作的要求,由于投资审计工作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而我局目前既懂工程造价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
(三)社会审计与政府审计的优势互补
社会中介机构聚集了一批精通建筑、水利、公路、桥梁等各个专业的工程师、造价师,在投资审计领域具有很大的优势。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完全可以依托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优势和审计机构行政职能、手段,实现优势互补,体现最佳社会效益。
二、组织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面临的问题
(一)审计理念和操作规范存在一定的差距
中介机构的人员从事的是社会审计工作,由于社会审计与国家审计在审计目标、审计重点、规范准则、职能职责等方面存在着差异,造成了中介机构参审人员的的审计理念与审计机关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审计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由于中介机构的特殊性,存在着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管理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健全,项目现场审计时间少,审计质量距离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如去年在审计机关复核一个中介机构初审的装饰装修工程结算时,及时发现中介机构错套定额标准而挽回经济损失近20余万元。
(三)中介人员参审存在的风险
组织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是审计组织形式的创新,在这种新的组织形式中,许多基础性工作由中介参与人员完成,而最终的审计报告由审计机关出具,对外承担的审计责任和审计风险仍是国家审计机关。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协审人员采用了不当的审计程序、方法或错误地判断了审计事项,作出了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审计结论。二是中介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薄弱或责任心不强、业务技能差而形成的风险,如对接受审计的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导致责任心不强影响审计质量或进度。三是中介机构协审人员职业操守低、廉洁意识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置若罔闻、甚至故意“放水”给项目审计带来很大的风险。
(四)审计成效不够明显
中介机构的初审大多只关注了对造价的审核情况,而对建设程序及深层次、综合性的问题以及投资效益等内容缺乏深入的审查和揭示,很难发现大要案线索(而这些本是各级审计机关所重点关注及自身职责应为的),从而影响了审计项目的质量和审计成效。
(五)中介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介机构一般同时接受了来自不同审计机关或被委托单位等方面的审计项目,由于内部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强,极易出现中介机构为应付项目审计而审计,对项目整个情况及流程不知晓而最终草草了事。如一个项目,在中介机构协审了三年,而具体主审的人员也换了2、3个,试想这样的审计结果会有多高质量?
机构调研报告篇2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完成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乡镇的职能应由行政命令型,向经济服务型转变,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格局。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主要面对着广大农村,直接服务于农民,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完成,乡镇的主要工作应放在搞好农村经济、文明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上来。
一是要围绕农民增收,搞好服务。帮助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向农民推广农技、农机等技术服务,传授科学的田间管理知识。
二是要加强农村教育。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农村要发展离不开教育,只有教育发展了,农民的素质就会逐步提高,才能很好地掌握市场信息,科学种田,农业就会增产,农民就能增收,这样才能使农民真正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每个乡镇地域都比较广阔,人员居住分散,管理不便,为了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要经常深入到乡镇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
四是要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提高人口素质,少生优生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因而计划生育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近年来随着农民外出工的增多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再上传统的人口观念“儿孙满堂”、“养儿留根”的落后思想,扭转这一传统观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
五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保护好农村这块政治阵地和文化阵地,提升百姓的政治文化素养,杜绝邪恶,自觉去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使社会各项事业长足发展。乡镇要经常深入基层发展党员,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六是加强防灾救灾体系建设。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农民还不能完全摆脱“靠天吃饭”的制约,遇到天灾人祸,必须有一个强大的防灾救灾应急体系。如我县的“110”地震。六是加强卫生防预体系建设。全县85%的人口分布在乡镇,居住分散,医疗基础设施差,专业技术人员缺,遇到大的疫情就很难应服。如“非典”、“禽流感”等疾病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加强农村卫生防预体建设就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上述六个方面,工作方式以主动为农民服务为主,减少了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干部从催粮要款等与农民有直接冲突的关系中摆脱出来,变为积极为农民提供各项服务,逐渐改善乡镇与农民的关系。农民对乡镇所做的工作会认可的满意的。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的工作是减少了,但收取农业税只是阶段性工作,其它工作需常抓不懈。而且乡镇还承担这年度性或阶段性工作如禁牧、乡乡通油路工程、农田建设等工作需要乡镇抽调大量人员来完成。根据乡镇的主要职能和实际工作量,现有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和上次市县级机构改革的要求基本一致,而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应保留农业技术、计划生育、文化广播、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单位。
机构调研报告篇3
去年以来,通河县按照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对乡镇和部分县直纪委进行了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按照市委本次调研要求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乡镇和部分县直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情况
xx年4月,针对基层纪检监察职能弱化问题,按照上级纪委有关规定,我们探索实施了纪检监察派驻制度改革,撤销了 8个乡(镇)党委纪委,成立了祥顺镇和富林乡2个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撤销了7个县直部门纪委,成立了教文卫和农业2个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
1、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县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先后召开三次会议,专门研究派出机构有关问题。在编制和干部职数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在全县优秀副科级干部中提拔4名干部,任正科级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在优秀后备干部中提拔了12名干部,任副科级纪工委委员,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创造条件强化管理
保障。二是分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一是创造条件创造创造条件。县政府先后拨款30万元,为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解决了办公场所、电脑、电话等办公办案装备和设备。统一标准,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制度,明确规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与纪委干部在福利待遇、评优晋级、纪律要求、学习培训上“四个一视同仁”,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根据有关规定,赋予了派驻机构检查权、问询权、制止权、建议权、谈话权、考核权、问责权和督办权。同时明确规定派出机构受县纪委、监察局垂直领导,协助各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宜,做到指导不指挥,督办不包办。通过改革工作体制,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虚位、协调缺位、办案失位等体制上弊端带来的问题。
二、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情况和成效
为保证新的工作体制规范运行,通河县纪委坚持指导不指挥、督办不包办、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对立的原则,保证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独立履行职责。通过对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分片派驻统一管理,达到了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
1、积极开展了廉政教育工作。积极协调党委把廉政教育纳入了党委的学习计划,定期下发学习要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的理论、方针、政策。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各纪工委普遍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观看了傅丰志案例警示教育片。驻农业纪工委紧紧围绕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组织开展了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开展了对145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教育。驻教文卫纪工委紧紧围绕医德医风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举办了“廉政文化进校园”广场文艺专场演出活动,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2、深化对重大事项监督。紧紧围绕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深入开展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成立以来,各纪工委先后参加所驻党委会议22次,监督人事任免、工程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29件。对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工作谈话24人次,信访谈话2人,警示教育谈话1人,诫勉谈话1人,检查党委、部门各类会议记录12次
3、积极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从纪工委书记到委员都确定了各自联系单位,深入各自联系点,进行面对面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重点查看工作方案是否制定,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到位,活动记实、会议记录是否规范,责任制是否层层签状,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帮助所辖单位完善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制度汇编。建立了8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对各类图版、阵地、档案、工作流程进行标准化建设,有力的推进了院务、校务、村务公开工作。
5、坚持了依法执纪办案。4个纪工委成立以来,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37件,初核案件线索25件,立案18件,结案16件,处分党员干部17人,收缴违纪资金15万余元。立案案件占全县的50%,收缴违纪资金占全县的70%。在惩治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未进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县直纪委情况
3、关于对县直纪委改革的初步设想。持“分类归口,整合力量,集中派出,统一管理”原则。在试点基础上,对属地管理的党委纪委进行撤销整合。撤销党委纪委、直属总支和纪检组xx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类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据笔者调查,目前我县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中介机构已经有8大类112家,这还不包括一些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大量的中介机构的存在,给人们的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带来了便利,满足了市场,也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但是,目前,中介机构市场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扰乱,同时也给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严重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地加以研究,努力抓好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使其规范、健康地发展壮大。
机构调研报告篇4
一、当前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企不分或事企不分
许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是市场行为,但一些行政因素、行政行为在干扰和妨碍市场行为,致使中介机构不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服务,失去了公正性。具体表现在:
①部分行业的中介机构还没有完全同行政部门脱挂;有的行政部门的下属单位仍在履行本属中介机构的业务,而一些比较特殊的垄断性行业,只有较少的一、二家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借助行政部门的影响承揽业务,不许他人插手。
②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有在中介机构兼职的情况;业务人员双重身份,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又是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本人或以配偶子女的名义在中介机构入股,参与中介机构的分红;有的以办公场地折合股份,有的以支持中介机构发展的名义直接用现金入股,还有的则以家属子女的名义进行参股。
④行政部门在中介机构报销费用,有的甚至直接由中介机构给机关部门发放奖金、福利。
⑤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中介机构组织安排的高消费活动,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机构承担。由于上述一些因素的影响,导致了中介机构同行政部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主要表现在:
①黑市中介;不注册登记,不交纳税金,无经营执照,无资金场所,从业人员无执业资格,仅凭一张广告,一个电话,或一个简易的招牌从事中介活动。
②私下交易;不按行业规则办事,唯金钱是从,有人肯出钱就什么业务都可以做。
③超经营范围承揽业务;明明是经核准从事职业介绍的,但房屋出租、二手房销售等等都做。
(三)盲目收费或只收费无相关的服务
表现在:
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明确,收费存在盲目性。
②一些服务项目虽经物价部门核定,但弹性较大。
③一些独家经营性的服务项目或垄断性行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高,或只收费但无相关的服务。
(四)无执业资格或业务水平低
一是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清楚,对相关的行业规定也不熟悉;二是未经上岗培训,也未参加过相关部门及上级组织的学习考试;三是服务效率低,业务不熟练。四是持有效上岗证件、具执业资格者较少。服务不是以质量取胜,而是靠拉关系、找熟人、走后门。
(五)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
有的中介机构为承揽业务随意承诺,承诺了不兑现;有的业务承揽后半途而废,收取的费用又不退还;有的出具的文书不真实,搞虚假证明、虚假报告,或对被服务的项目、被鉴定的物体本身就不清楚不了解,不进行现场的调查勘测或测定,而是凭借服务对象的授与。
二、原因分析
(一)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到位,职能部门监督不力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我县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除工商行政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外,其他一些政府部门大多没有开展针对性的工作,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或任其发展的状况。事实证明,行业主管部门管与不管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监管的县人力资源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劳动部门无偿专门提供集中经营的场地,17家中介机构在统一的平台上运营,统一发布信息,执业人员的资质由劳动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并由省厅对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17家中介机构成立了行业自治组织,建立了相关的工作规则、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等,所以相对来说我县的中介机构劳动力职业介绍这块就比较规范一些,问题就相对少一些。
(二)中介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未完全脱钩,同行业管理部门还存在利益上的关系
虽然近几年来对行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有的企业改制后仍然与行政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是人员上有的虽然从行政机关中“走”了出去,但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同中介机构中的执业人员都是一些老同事,有事无事还经常聚在一起。二是一些部门利用本部门空闲房屋出租给所管理的中介机构作营业房。三是少数行政部门有些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包括有用亲友、家属子女名义投资入股的。四是事业单位改革不彻底,一些行政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一些行政部门,无论是人员还是经费都还没有同行政机关完全脱离关系,事业单位虽然有自己的法人,但经营并不独立,只是摇身一变干起了社会中介的行当,所以其行为表现为行业垄断,受行业主管部门保护,市场竞争不充分,更谈不上公平、公正。
(三)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健全,相关的法规建设还比较滞后
目前,关于中介机构的设立、运作、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尤其是对中介机构管理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少,即使有的也只是原则性规定,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再加上许多新型中介服务业的出现,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监管领域出现了真空,导致许多中介单位认为自己是“无人管”的,或是主管单位管不到的,进而在开展业务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四)行业协会未普遍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不够
行业自律是规范中介组织的核心环节,中介机构应当参加行业协会,或成立中介行业协会。但现实中,各中介组织都是“自顾自”,普遍未建立行业协会,更不要说制定职业准则、执业规则、奖惩规则、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约束执业行为了。
三、应采取的措施
中介机构依据行业分类涉及的行业和部门比较多,就我县的情况看,共涉及财政、司法、科技、建设、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税务、公安、民政、劳动、人事、审计等十多个部门。面对这么多的行业分类,这么多的形形式式的中介机构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监督,使其行为在市场运行机制的法则下,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确实是项比较艰巨的任务。因此,加强对中介机构组织的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是项政府的系统工程,它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需要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只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才能使社会中介机构得到健康发展。
(一)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按照行业分类和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具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就我县中介机构目前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当前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尤其要重视和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把好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行业申报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是未取得执业资格和专职执业人员少于3人的,都不得同意或批准从事中介活动。《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此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条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工商部门不得放宽条件,降低标准,使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相关的中介活动。二是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中介机构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当前中介机构组织的执业人员业务水平还比较低,与被服务的客户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还难于令人满意,因此,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重视和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使之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要督促和帮助建立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执业规则和管理制度,督促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行业行规,不断增强行业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四是要加强对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适时组织开展一些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奖励先进,宏扬正气;同时对一些不遵守行业行规,无序竞争,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不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适当的场合与形式,予以公布和曝光。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一些措施,限制其在今后的中介服务方面的一些行为,使其不能或不敢违反职业道德,不得不自觉地诚实守信。
(二)部门与部门之间必须紧密配合
依据中介机构的行业分类,涉及的行业部门比较多,而且行业部门与行业部门之间在职能上还有一些重叠和交叉的。如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是由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的,但审计机构的财会业务、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却应该是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这就要求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密切配合,唯有这样才能使一些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中介机构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对条件不具备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予以登记。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独立审计机构的业务质量进行监督。县财政、司法、科技、教育、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公安、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真正把所担负的管理同监督工作担当起来。加强协调联系,适时沟通反馈信息,防止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
(三)行业协会必须从事与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的行业协会都没有发挥作用,行业协会还没有从事行业管理方面的一些工作。有的协会从设立到目前没有开展过活动,有的协会开展了一些活动,但所从事的是一些与其行业管理毫不相干的事情。还有一些协会,以服务为名,只收费不服务,变相为单位搞创收谋福利。行业协会既无章程,又无自律规范,所以各系统部门要对加强对行业协会的领导,对行业协会的性质、职能要科学的定位,使之担负起相应的行业管理职能。针对行业协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和帮助协会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加强协会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协会设立的宗旨,帮助建立相关的活动章程。二是制定本行业的自律规范和奖惩规则,使之成为一个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的工作机构。三是开展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业人员的素质,引导本行业中介机构上规模、上水平,指导成员单位的发展。四是建立本系统行业的信用等级制度,对违反协会章程,无序竞争,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等予以公开或曝光。
(四)社会各界应当广泛参与共同监督
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光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工作还不够,还必须要由全社会来共同参与。首先,要在社会上形成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诚实信用的良好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体系,形成人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则,讲求信用。其次,中介机构组织要加强对自己业务的宣传和公开工作,便于社会各界的了解同监督。尤其是服务范围内容,服务方式,收费的依据标准等要进行宣传公布。第三,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不良行为要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设立相应的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监督卡,方便群众;同时对一些不良行为大家要善于和敢于举报,从而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群众广泛参加的监督格局。
机构调研报告篇5
为了配套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促进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20__年6月,我们对平定县、盂县、郊区的乡镇计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及运行等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了一些乡镇计生服务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我市乡镇计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及发挥作用情况
乡镇计生服务机构是计划生育工作者为乡镇群众服务的主要阵地,是县乡政府完成人口计划、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主要渠道。乡镇计生服务机构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和妇女病的免费或低偿检查、治疗及生殖保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随访服务和统计管理,保证了育龄群众及时、有效地落实节育措施,从而达到了控制人口的目的。
我市现有32个乡镇,均设有计生服务机构,均为股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编制135名,其中平定县10个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共有编制42名,盂县14个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共有编制48名,郊区8个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共有编制45名。出品总体看,县区乡镇领导对计生工作都非常重视,县、乡、村各级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制定了考核目标和奖励政策,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一孩妇女比率均达到了责任状规定的目标。各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在过去的工作中,基本能够履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管理、人口统计等职能,在落实国家的计生政策、稳定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保证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我市乡镇计生服务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乡镇计生服务机构虽然能履行规定的职能,但各乡镇计生服务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法制化管理、综合技术能力、服务操作规范程度、监督管理力度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1、技术力量薄弱
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结扎术和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并要求开展这些项目必须具有1名以上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其中,申请开展输卵(精)管结扎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的,必须具备1名以上执业医师。可目前绝大多数乡镇计生服务机构达不到这个要求,全市32个乡镇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共有29人,平定县10个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只有7名执业助理医师,难以正常开展工作。一些乡镇计生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虽然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的资格,但实际操作的能力和水平较低,难以保证计生服务的安全和质量,这些情况在一些偏远乡镇尤为严重。
2、设施设备老化闲置
乡镇计生服务机构普遍存在阵地建设滞后,诊疗设备老化落后等情况,不具备与开展计生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药品和能力。即使有个别乡镇的设施设备较好,也因为从业人员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了现有设施设备的闲置浪费。
3、任务繁重、人员不足
各乡镇计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绝大多数为农业人口,他们的生育愿望与国家的计生政策还有很大差距,而且人员分散、情况复杂、服务周期长,所以宣传教育和避孕节育工作的任务还很繁重,因此计生服务人员相对不足,尤其是女性计生服务人员。
三、对乡镇计生服务机构设置的意见
综合这次调研情况,对乡镇计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有两种意见:
1、将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并入乡镇卫生院
乡镇计生服务机构技术力量非常薄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从业人员明显不足,难以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了现有设施设备的闲置浪费。而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力量相对比较雄厚,各类医务人员配备比较齐全,具备开展计生服务项目的设施、设备、药品和能力,可以保证计生服务的安全和质量。出品
因此,可以将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并入乡镇卫生院,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一个内设机构专门承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宣传教育、数据统计、入户随访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并配备专业人员、划拨专项经费。这样可以合理配置乡镇计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使各类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育龄妇女可以凭计生服务证到乡镇卫生院享受免费或低偿计生服务、进行相关诊疗,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乡财政按规定凭票报销,保证育龄妇女享受无偿、优质、安全的计生服务。
2、将乡镇计生服务机构综合设置并调整为县级计生部门直接管理
各乡镇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和通信状况等不尽相同,并在不断发展进步。但很多乡镇计生服务机构设施设备老化落后,技术力量薄弱且分布极不均衡,中心乡镇的条件较好,基本可以正常开展工作,偏远乡镇的条件很差,就难以正常开展计生工作。
因此,可以将乡镇计生服务机构调整为县级计生部门垂直管理,作为县级计生部门的派出机构,由县级计生部门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在2—3个乡镇综合设置一个计生服务机构,合理调配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轮岗和培训,保证中心乡镇和偏远乡镇的育龄妇女享受较均等的计生服务机会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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