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增加很多的人生阅历,发挥出最大的价值,活动总结在书写的时候,我们务必要强调紧扣主题,92报告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电厂安全活动总结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电厂安全活动总结篇1
根据柳林县煤炭工业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柳煤字[20__]239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用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我矿成立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第一,针对山西省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总结。观看的影片中对每个案例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防范措施进行了清晰的描述和说明,通过对近年来煤矿事故的分析可知,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程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等。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真实案例,使我们警醒。一幕幕血泪的场景,让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此次活动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第二,各部门实行了每班手指口述训练,并且每班利用班前会时间进行教育。
第三,各部门积极组织了职工反违章、查隐患活动。结合实际和自身岗位,深刻反思每一次事故,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本次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矿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以及职工们杜绝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确保了矿井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切实使全矿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结合我矿实际,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一定要吸取血的教训,按章作业,杜绝三违,要摒弃“图一时之快,、心存侥幸、怕麻烦”的思想。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督促管理,保证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层层落实到位。
三、要加强安全教育学习活动,严格按照规程规定不经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通过强化培训学习,使其熟悉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及操作规程,强化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措施能力。
四、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真正将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为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做贡献。
电厂安全活动总结篇2
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保障股东方、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的管理体制制定。
第三条 集团各级实行以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集团控股火电企业(以下简称“控股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集团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管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五条 控股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电监会的监督,在电网安全稳定生产方面接受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
第六条 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
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第七条 对生产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的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控股火电企业和全资火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目 标
第九条 集团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
(一)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
(二)不发生较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三)不发生较大设备事故;
(四)不发生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五)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六)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七)不发生电厂垮坝事故;
(八)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九)控制一般人身伤亡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 第十条 控股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
(一)企业控制重伤和一类障碍,不发生人身伤亡、主
要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
(二)部门控制轻伤和二类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一类障碍;
(三)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二类障碍;
(四)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第十一条 控股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但不能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安全组织与职责
第十二条 集团控股企业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主任由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奖惩等;
(四)讨论、决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组织、协调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安全措施的落实等。
第十四条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应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规划、计划、重大措施建议等;
(二)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安委会汇报;
(四)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五)参与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六)拟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
(七)承办有关安全生产会议、重要活动等;监督、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八)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控股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施工实际要求,设置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安全监督机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在业务上受集团的指导。
第十七条 控股企业的主要生产部门设专职安全员,其它部门和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企业安全监督人员、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
第十八条 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任职资格或国家规定的其他
任职资格。
第十九条 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
(一)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四)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第四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十条 集团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集团对控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重要文件,
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四)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六)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组织制定本企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控股企业分管领导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十四条 控股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和奖惩措施。做到责任分担,实行下级对上级、下级单位对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集团控股企业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立覆盖全部生产经营、建设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网,明确安全监督部门的职责,强化安全监督部门的地位和权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集团对控股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控股企业自主开展内部安全监督。
第二十七条 控股企业应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监督事项、方法、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安全监督有效性。
第二十八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并根据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十九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应不断完善安全检查方法和手段,规范检查程序,突出检查重点,注重检查效果;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安全检查、评价、评估。
第三十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应下达停止生产作业通知书;责任部门应立即制定方案、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安全监督部门应按照闭环管理的原则跟踪监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应组织复查、验收。
第三十一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应建立安全检查处罚制度。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章等行为及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拒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处理决定等情况,应按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六章 安全生产规程制度
第三十二条 控股企业对国家、行业和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在贯彻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且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三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一)根据有关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本企业各类设备现场运行规程、制度,经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二)根据有关检修规程、制度,制定本企业的检修管理制度;根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书,编制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经总工程师(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三)根据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督促参建单位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控股企业应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
(一)当有关规程制度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
动,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二)每年应对现场规程制度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经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并通知有关人员。
(三)现场规程宜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十五条 控股企业每年公布一次本企业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第三十六条 控股企业及在企业内工作的其它组织、个人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等制度;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三十七条 控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标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网的技术监督作用,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七章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投入 第三十八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针对生产经营和建设施工需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日常技术基础工作,严格安
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监督等工作,发挥技术工作对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作用。
第三十九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集团对控股企业安全投入提供支持并实施监督,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投入有效实施全面负责,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责任、监督等落实到位,保证生产条件、作业环境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第四十条 控股企业每年应编制本企业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 控股企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以生产技术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以安监、劳动人事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第四十二条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第四十三条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颁发的标准及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等方面进行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
面进行编制。
第四十四条 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防洪渡汛、抗震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第四十五条 控股企业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在更新改造费用或其它生产费用中单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措施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企业分管领导汇报。
第四十六条 控股企业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其落实。
第八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十七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实施、监督等部门,应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等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第四十八条 控股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或专项安全培训,应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第四十九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具有相应资质安全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接受再培训。
第五十条 控股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十一条 新入厂(公司)和新上岗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厂(公司)、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强制性培训,内容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应急处理办法等内容。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第五十二条 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
(一)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二)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需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三)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经过现场紧急救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对有关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六)对生产部门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有关生产人员,每年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七)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第五十三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十四条 控股企业要检查、监督建设施工单位、生产外包队伍及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杜绝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人员上岗工作。
第五十五条 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十六条 控股企业应将企业内部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编成教材,定期组织学习、分析、探讨,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要应用安全录像、幻灯、电视、计算机网络、
广播、板报、实物、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及安全文化理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九章 安全活动
第五十七条 控股企业班组的班前会和班后会。 班前会:接班(检修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
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八条 控股企业班组的安全日活动。由班长组织,班组安全员协助,部门管理人员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内容以学习有关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事故通报、分析本企业、部门、班组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典型的违章现象,分析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使用等,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 集团控股企业安全分析会应定期召开,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和各项工作的改进措施。会议由企业安全第一负责人
主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六十条 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集团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座谈会,控股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控股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监督网例会,由企业的安监部门负责人主持,安全网成员参加。
第六十一条 集团控股企业各级安全检查活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春秋季安全检查、迎峰度夏安全检查、防汛等安全检查;不定期检查包括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等。安全检查应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进行,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企业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检查内容应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闭环管理。
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和集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重点是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文化水平。
第六十三条 控股企业应编制安全生产简报、通报、快报,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控股企业每月至少出一期安全生产简报,其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障碍、异常等不安全事件通报;违章考核;安全工作计划;两票执行情况统计;隐患排查治理统计;
安全生产情况统计等。同时安全简报应按时报送集团。
第六十四条 控股企业新机组投产一年后应开展安全性评价,以后根据需要每3~5年开展一次安全性评价,应结合本企业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章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第六十五条 集团控股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等电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及施工承包单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建设项目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各项工作;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六十六条 建设项目必须成立建设工程安委会。建设工程安委会由建设项目负责召集成立,并出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承包单位推举代表或总监理师担任,委员会其他成员由参建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应建立定期会议制度,会议决议和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向所有参建单位通告。
第六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委会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通过并发布建设工
地参建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工作规定;组织或监督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问题的解决办法。
(三)协商承包单位之间涉及安全问题的关系。
(四)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大型安全活动。
第六十八条 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九条 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将参建各方纳入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对参建各方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现场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设施工程进展及安全技术管理、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劳务组织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应书面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落实。
第七十条 建设工程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设项目应与参建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参建各方进行安全考核和奖惩。
第七十一条 建设项目应建立严格的安全资质审查制度,把历史安全业绩、安全管理状况及队伍素质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施工条件的承包商,对承包商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资质应进行审查。
第七十一条 建设项目应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在签订合同时将安全生产列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七十二条 建设项目应制定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明确各方应急职责,与施工方共同建立应急资源,一旦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
第七十三条 建设工程应按规定报告施工安全事故,建设项目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一章 生产外包工程和外用工
第七十四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生产外包工程和外用工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十五条 控股企业生产外包工程项目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应具体规定发、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对长期从事生产运行维护的外包队伍应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同管理、同要求。
第七十六条 在外包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一)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
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二)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有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格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第七十七条 控股企业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规定条件。
(二)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职工名单,审查施工人员的健康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必要时,在承包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三)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应事先进
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四)合同中规定由控股企业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第七十八条 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控股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应予以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第七十九条 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设备、电网事故,由控股企业负责调查、统计报送,无论任何原因控股企业均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控股企业根据合同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第八十条 发生承包方人身伤亡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对控股企业的内部考核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一条 外包工程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控股企业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在发生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控股企业根据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
第八十二条 控股企业的部门、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
第八十三条 控股企业雇用外用工,必须与外用工所在的企业(以下简称“对方企业”)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并签
订安全管理协议书,规定现场管理要求和方法,列出各方安全职责内容和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对方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管理能力。
第八十四条 控股企业应协助对方企业对外用工进行雇用前的安全教育,讲述应熟悉的电力生产安全知识、要求及应注意的危险点。外用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考试合格后,佩戴胸卡上岗。
第八十五条 必须严格外用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开工前必须对外用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有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应要求对方企业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外用工分散到部门、班组工作时,必须由所在的部门、班组负责人领导,并指定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
第十二章 应急管理
第八十六条 集团控股企业应建立应急体系,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
(二)领导指挥、组织协调本企业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企业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事项、措施;
21
(四)审定、批准本企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五)决定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终止;
(六)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危机管理;
(七)负责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第八十七条 控股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分类制定针对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与现场处置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应上下对应、互相衔接。
第八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按规定进行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修订等,集团实行预案逐级报备制度。
第八十九条 控股企业应建立兼职应急队伍或明确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与邻近专业应急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应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九十条 控股企业应加强应急教育培训,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演练应制定方案,明确演练目的、范围、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演练后进行评估,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对预案提出修订意
22
见。
第九十一条 集团控股企业本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始终保持足够应急资源和保障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自下而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报告事故。处置突发事件应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
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章 事故管理
第九十二条 控股企业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处理等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事故综合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建立档案,参与内部事故调查,监督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等。
第九十三条 控股企业应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在抢救及处理过程中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续报。
控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进一步了解情况,及时向集团及有关集团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十四条 控股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对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可
23
能扩大的趋势等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九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控股企业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同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开展警示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九十六条 事故发生企业应落实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决定,并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第十四章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第九十七条 控股企业应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十八条 控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建设工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十九条 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一○○条 控股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
24
知识,提高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和意识。
第一○一条 控股企业对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保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有效实施。
第一○二条 控股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第一○三条 控股企业应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第一○四条 控股企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第一○五条 控股企业应保证职业安全健康投入,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创造良好的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第十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考核
第一○六条 集团对控股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包括对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责任追究。各控股企业应对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做出规定。
25
第一○七条 集团每年对控股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考核包括定性和定量部分,定性部分主要是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定量部分主要是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结果纳入各控股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
第一○八条 对控股企业安全管理职责履行考核,结合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综合评价。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一○九条 本规定由集团负责解释。 第一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6
坑口火电厂安全月活动总结
坑口火电厂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根据乐电公司、沫江煤电公司关于认真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坑口火电厂于xx年6月1日至xx年6月30日开展了以“安全......
火电厂安全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思维就会有什么样的态度和行为。由此延展,一个企业在同一安全管理标准下若出现多种不同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往往是由隐藏在管理态度和管理行为背后的管理思......
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保障股东方、企业和......
火电厂生产实习报告
华能杨柳青电厂实习报告 华能杨柳青电厂是一座区域性大型供热火力发电厂,隶属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柳青热电厂地处京津唐电网负荷中心,电力输送到京津唐电网,主要为本......
火电厂生产过程
发电厂是把各种动力能源的能量转变成电能的工厂。根据所利用的能源形式可分为火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厂、原子能发电厂、地热发电厂、风力发电厂等。火力发电厂简称火电厂,是利......
电厂安全活动总结篇3
按照县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学校“百日安全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高度认识到学校《百日安全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了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突出了事故预防,狠抓安全教育,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工作,现就工作情况总结于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在学校“百安活动”动员大会上,邹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县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学校“百日安全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
2、成立了合兴学校“百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邹平凯
副组长:陈利勇
组员:袁敏 王坤 张毅 黄榜德 叶合青 卢明亮
二、强化安全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由学校邹校长亲自负责,完善了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将安全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
认真研究和部署“百日安全活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学校和分管领导及班主任,班主任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力整改
落实定期检查制度,严格遵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有效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活动期间共排查学校安全隐患2条,分别为禾丰小学窗户玻璃破损,新建村小学屋顶瓦片掉落。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已于3月_日前全部整改完毕。
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合兴至辑庆的公路正好从我校门前穿过,该路是交通要道,且在校门口有一段下坡路使得过往车辆车速较快,使该路成为威胁我校师生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为了学生安全我校实行了集中放学制度,在放学时段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教师在校门口护送学生,有效的保证了学生的安全。
五、加强安全值守,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国家法定假期,学校领导、教师、轮岗值勤,各“重大节庆”期间加强值守,活动期间学校无一人上访,无一件安全责任事故。
六、以活动为载体,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活动中我们组织师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举行安全应急演练,举行安全主题班会,让师生在掌握基本救护技能的同时,树立安全意识,受益终身。
总之,学校安全工作是事关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大事,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马虎。我们将时时敲响安全警钟,狠抓学校安全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百日安全活动为契机,深化安全教育活动,对全校学生进行安全自护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合兴乡中心学校
20__年_月_日
电厂安全活动总结篇4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效
为加强安全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煤粉制备公司专门成立了以罗金鹏经理为组长,杨士勇、邱振伟、张向帅为副组长,魏守罡、胡秀丽、翟长海为成员的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监督、协调、检查、落实。同时,制定了相应的活动计划方案。
6月1日早8点,煤粉制备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对开展活动的意义、目的、时间、计划等做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别强调要以活动促安全,以安全促生产,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月为契机,保持煤粉制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发展,并在罗金鹏经理带领下进行了全员横幅签字仪式和安全宣誓活动。
二、内容丰富,形式创新
安全月活动期间,结合煤粉制备自身特点,围绕“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员安全素质”这一活动主题和公司“五反五整治”百日安全活动回头看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切实围绕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狠下工夫,全面建立、完善并规范了各项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制、和其他安全资料,全面检查煤粉制备生产线的各项安全检查设备设施;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开展了实效性强的安全教育活动。6月1日—10日,开始安全月活动宣传,在各煤粉生产线钢结构上悬挂横幅5条、营造出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加强煤粉制备安全知识学习活动,利用班前会和中午休息时间,每天在板报上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并在6月8日进行了一次闭卷安全知识考试,内容包括煤粉制备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现场作业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目的在于通过安全知识学习考试方式,使员工掌握更多的安全基础知识,着力提高员工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
根据煤粉制备领导安排,于6月17日,组织生产人员在二号生产线袋收尘器装袋过程中,进行了了一次职工技能竞赛活动,并评出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进行了奖励,提高了职工技术创新和劳动积极性,将安全基础知识和防护常识贯彻到每一名一线操作人员。
6月23日进行了雨季三防应急演练。整个演练过程紧张有序,参演人员反应迅速,抢险救援及时有效,煤粉制备各岗位各部门全力配合,充分展现了事故处理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事故演练模拟事故场景,能更好的结合《应急预案》进行演练,达到了演练目的。营造了“人人要安全、全员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6月16日,开展了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内容涉及公共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识,以及遭遇地震、火灾、水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时紧急避险自救、互救、逃生常识,以此来达到“全员落实、广泛普及”的教育目的。
安全月期间,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贯穿始终,煤粉制备组织人员对煤粉生产线、设备、管路、危险源、管理台账等进行了详细认真的专项排查整改,以现场隐患、基础管理、规范操作、环境卫生、劳保穿戴为切入点,对其中不符合项进行了整治。其中,全面检查现场6次,下发检查通报6份,查出隐患7条,各类问题14条,基本已整改完成,隐患和安全问题形成闭合管理。无未整改项。
三、活动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从整个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来看,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煤粉制备经理亲自主抓、认真部署,找问题、定措施、重落实。广大员工也从意识上、行动上有了按章操作、规范操作的良好开端。今后在安全生产方面加强遵章守法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提升全员安全水平。同时,从整个安全月活动中我们也发现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需要我们逐步改正。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活动准备不足。从安全活动月开始,就暴露经验不足的问题,活动方案、组织都显得不够具体。
排查隐患问题大都是施工单位的,真正煤粉制备方面没有进行详细排查;职工技能比赛内容单一,反应不出真正的有技术含量的比赛内容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不足之处,改变工作作风,对今年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引以为戒,吸取经验教训,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应急意识不够。举行应急演练活动时间拖后,在应急演练活动中,全体人员要详细学习各种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活动方案。特别是具体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在演练中的具体职责。应急演练时,事故汇报流程、人员组织、信息沟通交流、现场危险品的及时清理等环节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发生险情汇报时,应按照程序先汇报中控室,中控室操作员问明白现场情况立即汇报总指挥和领导小组成员,然后组织抢险小组进行按照应急演练方案进行。
3、执行力度不强。部分隐患多次检查发现重复出现,说明施工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处罚力度不大。今后还需要加强执行力度,从严考核,彻底排除隐患,杜绝违章操作。
今后,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五反五整治”百日活动要求,定期进行回头看和总结,对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精力不集中、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不过硬、安全作风不务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标,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要持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以及岗位规范操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使每个人都具备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防护的能力,真正能够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使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使企业稳定快速发展。
电厂安全活动总结篇5
为了深入贯彻公司x年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促进《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的传达落实,为保证公司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工业园机组安装顺利进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安全工作及其
为了深入贯彻公司x年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促进《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的传达落实,为保证公司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工业园机组安装顺利进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安全工作及其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和安全工作现状,在公司内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的通知》,对开展本次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活动已于6月30日结束。现将本次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精心组织
1、为了认真贯彻公司文件精神,公司召开了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例会,传达活动精神,部署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目标,下达活动任务。并提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活动的主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营造安全是美好人生的保护神,是企业效益的守护神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三不伤害成为公司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
2、各单位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分别成立了相应的活动小组,使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在公司范围内得到落实贯彻。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1、逐级动员、人人参与
(1)在本次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中,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例会的要求,召开本单位安全例会,传达了公司安全例会的精神,让每一名员工了解公司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意义和目的。
(2)围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主题开展活动,单位负责人对活动开展情况做了具体要求,并保证开展好本次活动。
(3)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生产情况,根据本单位安全现状,制定了活动方案计划。
2、广泛宣传
为了广泛宣传、动员公司员工参与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在公司内摆放安全展板、张贴宣传画、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安全知识读本、利用热电简报专版进行宣传。并于6月5日上午,公司组织人员到县城振兴路设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条幅开展咨询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宣讲安全常识。围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主题,在公司内部形成了珍惜美好人生,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活动氛围。
三、充分开展自查、互查、督查工作,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1、杨总在生产调度会上专门安排各车间围绕查隐患、找死角、反违章、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在查找中,做到查找和整改结合起来,边查边整改;把检查与落实责任和责任追究结合起来。 本文来自数据大全网
2、各单位通过岗位自查、单位复查、单位间互查,将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等具体情况上报了生产计划部。
3、生产计划部采用抽查和大检查的形式进行检查和落实,查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彻
底的安全隐患36项,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考核,并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保证了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开展活动、强化制度管理
1、4月3日与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公司员工及家属携子女到县城胜利山公园进行亲情沟通、交流、拍照并组织员工子女手拉手活动,将活动的部分照片制做成展板,悬挂在主控室东墙上,让公司员工时刻牢记子女的祝福和期盼。本次活动起到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以亲情促安全的活动目的。
2、分别于4月6日--16日和5月22日、23日组织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观看安全生产教育影碟,加强了电力生产安全防护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从中得到了安全事故的教训;
3、4月中旬,公司给每名员工发放一本《淄博市民安全读本》,让员工全面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日常安全常识。
4、为确保公司运行、检修人员的身体健康,公司4月14日聘请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人员来公司给部分运行、检修人员进行查体,未查出疑似病人和禁忌症病人,同时也说明员工规范使用和配戴劳保用品的自觉性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
5、4月18日---4月30日各单位利用单位的微机组织班组轮换观看了《火的警示》的教育影碟,加深了对火灾的认识,了解了引起火灾的原因及应急灭火的措施。
6、4月29日,公司工会、团委组织员工部分代表进行了对人生责任和美好生活的认识讨论会,参会代表各抒己见,争论的面红耳赤,但有相同的认识:安全活动是搞好其他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并倡导人人关注安全。
7、4月17日,生产计划部配合督察部组织各单位人员进行了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器材演练活动,督察部齐经理现场讲解了各种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进行了实物演习。通过本次活动,提高了员工的消防安全认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8、4月18、19日组织生产人员进行了安全规程考试,并将成绩在公司宣传栏内进行了公布。倡导大家杜绝习惯性违章,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
9、6月1日,聘请县交警大队领导来公司做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10、做好夏季"四防"工作,防患于未然。6月8日,县气象局对公司内所有防雷装置进行了检测,对不合格的接地线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为加强防汛工作,成立了防汛抢险队,制定了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对工作场所的空调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运转正常;为防暑降温,食堂为大修和安装员工送雪糕、西瓜、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食物,确保了大修和安装工作的正常进行。
11、6月22日,聘请县安监局领导来公司做安全知识讲座。
12、6月23日,组织运行人员进行了一次反事故演习,以提高运行人员判断事故和处理事故的应急应变能力。
13、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主题的征文活动,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组织、安排,各单位人员踊跃投稿,畅谈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其中优秀的稿件将陆续在《源能热电》上刊登。
五、总结不足、引以为戒
1、在本次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期间,在公司大力倡导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安全培训和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活动的同时,仍有少部分员工无动于衷、安全意识淡薄、我行我素、麻痹大意。在工作时图方便,违章操作和违反交通规则,致使在本季度发生了四次轻伤事故和一次交通事故。
2、在提高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和加强自我保护能力的同时,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尽管加强了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力度,但由于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极差,相互协作水平低,致使在本次活动期间发生了三起高空坠落事故,查处习惯性违章操作46人次。
通过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本次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但安全工作永无止境,安全管理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本次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为契机,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思想意识,继续发扬严、勤、细、实的工作作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为公司的生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电厂安全活动总结篇6
一、组织领导
为使活动获得实际效果,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活动小组,制定了具体的目标和考核办法,为“百安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活动展开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营建“百安活动”氛围。
认真组织全局学习和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省府《关于深进展开百日活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全体员工必须充分熟悉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时间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危机感、紧急感和责任感,推动“百安活动”深进展开。
2、深进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百安活动”期间,各科室、班组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工作,结合本班组实际展开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共查出隐患20项,及时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改责任人,整改进度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强化整改期间责任考核制度。
3、“百安活动”中领导及小组成员常常深进施工作业现场检查安全,发现题目及时纠和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努力营建“要我安全转变成我要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百安工作,进步了全局员工抓安全的良好局面。另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事故做到了超前控制,超前防范,违章作业实行重罚,决不手软,从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4、结合百安活动,大力展开员工安全专项培训、高危客户排查治理和输电线路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培训,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得到进一步进步,增强了员工的识险、避险、排险能力,确保了人身、电网和装备安全;
制定了高危客户供用电应急预案,严把新增客户进口关,加强煤矿等企业安全供电的管理,对既没有双回路供电、又没有配备自备保安电源的企业,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装备产权维护分界点,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部分汇报,共同治理高危企业。
在春季来临前,根据达电输电线路专项整治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各类方案,并积极组织职员对输配电线路和变电站装备进行了认真的巡查和维护,对每基杆塔、每根拉线、每件金具、每条巡查通道都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对线路通道树竹进行了砍伐修剪,排除安全隐患,有效的保障了电网安全运行。
三、活动成果
1、责任意识有了进一步进步。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能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只要有工作就到现场把关,遇难点题目亲身调和解决。认真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构成了分兵把口、党政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2、员工综合素质进步明显。活动期间通过宣传、安全专项培训、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明显增强;工作中能够严格标准化作业卡、技术交底,召开班前(后)会,做好危险点分析,提出具体防范措施,现场装备摆放整齐,场地整洁,安全生产进程中的“三违”现象有所遏制,个人规则规范意识进步明显。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百安活动期间,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作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职责,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科室、班组及个人。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处罚力度,杜尽好人主义思想,真正做到以“三铁”反“三违”,对不严格依照要求处理习惯性违章的管理职员进行严厉处理,及时对各科室、班组下达反违章指标,以进步大家对反习惯性违章的工作的重视。
2、继续加强对生产职员的安全、技能和操纵培训。以增强分析辨认控制危险点、危险源的能力,通过班组自主培训、供电局培训、考核等方法来不断进步员工的生产技能,通过培训,全面进步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积极展开安全性评价工作,着手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多种方法,从装备系统、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管理三个方面可能引发的危险因素作为重点,层层分解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对评价进程中发现的题目及时进行分析和根据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4、认真展开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题目和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力戒走情势,敷衍了事,对不认真整改的班组执行绩效考核制度,以到达检查、整改、进步的目的,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5、继续展开高危客户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建全高危客户安全管理台帐,对不认真执行整改的高危客户,除配合政府协商解决安全隐患之外,还可利用客户用电装备大修申请停电的机会,催促客户必须完成整改,方可送电。
6、强力推动标准化作业,加强班组基础管理。杜尽标准化作业的情势主义,认真展开施工前现场查勘,编制标准化作业卡,对工作中出现的危险点进行认真分析、判定和推测,做好事故预案及防范措施;认真召开班前会和技术交底,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作用,全面进步标准化作业在实际工作中的实用性。
电厂安全活动总结篇7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学校的安全生产是保障一切教育工作开展的真谛。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学校要更好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就必须切实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才能做更好。我校在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工作做到以下几点:
一、端正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态度
学校为保证全体教师都能够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组建学习《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中第十八条的规定由校长担任组长,全体中层领导、年级组长为组员的班子。
领导小组在学习的过程中通过认真研读解析新安全生产法的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调工作中“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班子负责制。
二、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校园对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已经提升到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的高度。因此作为教师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从发展惠及教师、学生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教师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新安全生产法对保障学校及其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重大意义。
三、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培训
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培训全体教师学习研读新安全生产法,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首要工作。校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组织完善实施培训工作。全体教师集体参与安全培训,培训努力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个“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年级组长分管,班主任监控,科任教师齐抓,全员参与”的学校安全体系和工作局面。
四、加大执行力度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培训学习执行能力,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要培养全体教师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工作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教师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通过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让全体教师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
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电厂安全活动总结篇8
在20__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管理体制,逐渐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克服人员少、施工场地多等困难,合理组织人员,严格按规定监督落实施工单位使用安全费用资金情况,提高施工单位安全装备水平,不断深化安全文化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现场安全生产中,杜绝了人身伤害事故、机电设备事故、通防事故,开工至今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天。
一、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工作的基石,只有依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职工的不安全行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才能更好的做好安全工作。安全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制定和完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不适应现代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重新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同时配合领导、上级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 起草、修订安全管理制度 7项(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管理制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入井检身及人员出入井清点制度、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 起草、修订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3. 起草、下发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16份。
4.将施工单位纳入矿方统一管理,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并针对施工单位人员流动大、素质参差不齐等现实,以及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强化教育培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规范现场作业,加强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5. 编制了安全管理标准化,为其它矿井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6. 配合领导开展采矿许可证、安全专篇的报审工作。
7. 按时上报华电煤业安全周报、月报。
8. 迎接煤业公司安全生产部及专家组安全检查6次。
9. 与准旗救护中队联系对不连沟事故救援事宜达成协议。
二、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为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基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1. 加大培训力度,定期进行公司内部全员培训,以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 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国家取证培训。
3. 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4. 根据工作需要,培训4名下井司机,颁发入井证,培养一专多能的人员,为实现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 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现场质量管理,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坚持“严”字当头,奖、罚分明,使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生产现场状况明显好转。
1.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提高了管理效率,使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
2.重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安全工作的基础,它既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最基础工程,更是矿井发展的最紧迫任务。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对矿建施工单位进行打分评比,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奖、罚。
3. 认真坚持好“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处理各种违章、违法行为,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防止类似行为重复出现。
4. 组织安全联合检查41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1份,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83条,依据《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回复单》进行督察,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四定”的原则落实整改,整改完成 283条,现场整改率100%;并对“三违”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本年度共实施安全罚款 164800 元整。
5. 组织开展3次突发灾害事件演习(防洪演习、消防演习、井下停电停风瓦斯超限撤人演习)。
6. 管理人员配备安全仪器仪表、并定期校验。
7.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结合现场工作实际,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明确瓦斯治理的目标、任务、重点和保障措施,并抓紧落实,进一步提高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落实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杜绝无风、微风作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对工作面的瓦斯检查,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按规定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加强系统维护,确保运行可靠,瓦斯超必须能够及时报警、断电。进一步加强放炮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放炮的规定要求,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须使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放明炮。
8.进一步加大工程技术人员白天、夜间值班下井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加大反“三违”工作力度,使查处“三违”工作更加细致化,。对个别严重违章作业的人员除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外,有力的促进了反“三违”工作向纵深发展,有效地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9. 监督落实矿建单位通风系统改造。
四、 火工品管理工作
日常工作中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及时落实国家、上级部门、准旗公安局文件精神,有效预防火工品事故的发生,高度重视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火工品在井下运送、贮存、领用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管理是否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安全部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单独抽出人员专职办理火工品相关手续,从审批、购买、入库、出库、运送等环节全全负责,24小时领用随叫随到,为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一年的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级管理单位的要求,在准旗公安局、派出所的多次检查中,都达到要求;每日清点库存量,按需及时审批火工品,没有因为人为原因而导致火工品供应影响生产的现象出现;未出现火工品流失到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事件,保证了矿建单位火工品的正常使用。
五、 水保、环保方面
1.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分别与内蒙古水科学院、秀野水事监理公司签订监测、监理协议,按照协议要求督促检测、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相关内容展开工作。
2.迎接黄委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内蒙古水政监察总队、鄂尔多斯水土保持局、准旗水土保持局、准旗环境保护局、准旗水土保持监督站来矿检查,并按检查意见要求进行整改。
3. 与内蒙古水科院达成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协议。
六、 科技项目申报
20__年的科技项目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配合开展工作
七、 安全文化建设
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变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发展。
在一年的时间里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组织安全活动8起,(开展了百日督察活动、质量提高年活动、春季安全检查、雨季三防、秋季安全检查、冬季三防活动、安全生产月、安全演讲比赛),同时丰富安全文化内容,编写、出版了8期《安全简报》。
安全部在上级领导和煤业公司的大力关心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安全工作目标,务实奋进、开拓创新,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许多不足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困难,为不连沟煤矿的发展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