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的目的是与听众建立联系,传达信息并留下深刻的印象,演讲稿的撰写需要耐心,因为每一个字都可以影响听众的理解和共鸣,以下是92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尊法学法守法的演讲稿5篇,供大家参考。
尊法学法守法的演讲稿篇1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条件。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法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人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下面就有这样一则故事:
刘民有个让人羡慕的家庭,父亲是县教委主任,母亲是小学校长、出色教师。刘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和周围同学相比,他的成长条件算很好的了,父母都懂得一些教育孩子的知识,又疼爱他,家庭经济条件也好。刘民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所以父母对他的要求相当严格,给他订了许多规矩:不允许他出去玩,不允许他交朋友,不允许他看电视、听广播,每天都是复习、预习、写作业、背英语……
在父母的严格管教下,刘民终于考取了一所重点高中。父母特别高兴,他们仿佛看到了希望。但刘民的心情却不怎么好,在学校里,他发现他和别的同学不一样,别人知道的东西他都不知道,而且一下子离开父母自己独立生活,有点手足无措,又没有朋友可以倾诉心中的痛苦。因此,在新环境里,刘民感到非常孤独。就在这个时候,刘民认识了一个本校的同乡,他叫张小宾,比刘民高一年级。也许是同乡的缘故吧,张小宾待刘民特别好。张小宾不太爱学习,对各种游戏可是非常精通,经常带刘民出去混,会朋友。
一次,张小宾在学校抽烟被罚款了,他们几个都没钱交,后来决定到郊区人少的地方去要,去抢。刘民听后有点胆怯,不想去,但在他们的“劝说”下也去了,不过只壮胆,不动手。他们选择了半夜抢劫那些热恋中的恋人。前两次很快得手,当他们准备向第三对恋人下手时,警察突然站在他们面前,三个当场被擒。
刘民的父母对他的管教是严格的,从小就给他定了好多规矩。可是,为什么刘民还犯了法呢?原来他的父母一心只想让刘民学习好,却忽略了对刘民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当刘民的父母听说儿子犯了罪,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见到法官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法官,您是不是搞错了?”刘民的母亲还把儿子从小到大获得的各种获奖证书都拿出来了,她想证明儿子是无罪的。可是,法律无情!
很多事实都证明,遵纪守法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遵纪守法的人更容易被社会接纳,更容易得到身边人的喜爱,而那些违法乱纪、不遵守纪律的人,无论他多么有才能,不仅不招人喜欢,而且还让人痛恨、厌恶,也会被人们和社会所遗弃。
大家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尊法学法守法的演讲稿篇2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有新闻报道这样的一个事例:一个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无法摆脱毒瘾所带来的巨痛,居然为了六百元,杀死了一对中年夫妇,后来畏罪潜逃,但没有逃出法律的手掌心,反而被死死地压在这座五指山下……从此,过着那难以形容的监狱生活。青春、才华、前程等一切就这样白白地断送了。少年犯中不少人平日表现并不差,也并非法盲,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他们很明白犯罪的后果,但就是一时压不住火,因为不冷静而酿成大错。
有些青少年正因为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老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有些青少年可能就这样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的,就像电视剧《拯救少年犯》上的一样,连自己杀了人都不知道一样,迷迷糊糊继续错下去,最终使自己走上死亡的道路。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允许的才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也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我们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我们就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尊法学法守法的演讲稿篇3
亲爱的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日我要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随着祖国的日益发展,社会上那些不良行为也时时发生。作为为21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懂得"遵纪守法"。所谓的"遵纪守法"也就是遵守纪律和法律制度。作为新世纪的人才,就应当人人争作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期望与未来,我们应当处处重视学校、社区、社会、国家的纪律和法律,不可视而不见,要有一种严于律已,决不违反的态度。把违反纪律当做一种可耻的行为。
除了遵纪,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了解法律,就会受到别人的欺负,或是走上不轨之路。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些和我们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掌握一些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条文,并用法律缓解纠纷、矛盾。
在生活中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事情。例如:闯红灯、横穿马路、破坏公共财产、打架骂人、欺负弱小。假如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决不能袖手旁观,要及时的加以劝阻,承担起一个小学生应尽的职责。
我以往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有一个初二的中学生,他小学时沉迷网吧,不能自拔,成绩直线下降,还学会了打人、骂人。以至于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监狱。当人们问他时,他后悔地说:"当初我沉迷于网络,就感到杀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杀一个人就能拿到一些钱。我真后悔我迷上了网络啊!"经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上网能够成就一个人,也能够毁掉一个人啊!
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比如有些人为了方便,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也一样冲过去。"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明白。我想:这跟一个人的素质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必须是不太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像这样的事在当今社会上随处可见,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大事",仅有触犯法律条文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当要引以为戒。
不能光凭纸上谈兵,要从日常生活做起。比如: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忙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忙别人为欢乐;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的成长,为了我们的完美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严于律已,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吧!
多谢大家!
尊法学法守法的演讲稿篇4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首先我要给同学们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叫“许衡不食梨”许衡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有一年夏天,许衡和很多人一起逃难。在经过河阳的时候,由于长途跋涉,加上天气炎热,所有人都感到饥渴难耐。这时,有人突然发现道路附近刚好有一棵大大的梨树,梨树上结满了清甜的梨子。于是,大家都你争我抢地爬上树去摘梨来吃,唯独只有许衡一人,坐在树下不为所动。众人觉得奇怪,有人便问许衡:“你为何不去摘个梨来解解渴呢?”许衡回答说:“不是自己的梨,岂能乱摘!”大家不禁笑了说:“现在时局如此之乱,大家都各自逃难,眼前这棵梨树的主人早就不在这里了,主人不在,你又何必介意呢?”许衡说;“梨树失去了主人,难道我心中就没有主人了吗?”许衡始终没有摘梨。许衡心目中的这个“主人”就是纪律。混乱的局势中,平日约束、规范大家行为的制度在饥渴面前失去了效用。但许衡因心中有纪律,有规矩,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遵纪守法,不做有违背规矩的事情。
所以,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那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当我们看到鸟儿在空中飞翔,鱼儿在水中嬉戏,会觉得它们是多么自由。有同学会想:“要是我们也能那样,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该多好呀。”这些同学的想法对不对呢?当然不对。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只有遵守纪律了,我们才会有自由,我们在享受自由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约束。
例如,人和车辆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就会导致交通事故;当你走进图书室,人人都遵守图书室规则,保持安静,那么大家都能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但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我们只有遵守纪律,才能享受自由。那么,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呢?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遵纪守法可以落实在校园和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如上课不讲话、不开小差、认真听讲,不违反课堂纪律就是遵纪守法;课间不准跑、不打架、不玩危险游戏、不破坏校园公物就是遵纪守法;在校园不乱扔垃圾,不乱写乱画,不粗言碎语,做到三四五六环保歌上提到的要求就是遵纪守法;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不传播谣言、文明上网就是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玩耍;坐公交车自觉排队,文明礼让;在电影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大吵大闹,保持安静等等都是遵纪守法。
总而言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每一件事情之前,一定要先想想,这件事对不对,能不能做,有没有违法,只有合理合法的事情才能去做,三思而后行才能做到遵纪守法。
所以同学们,我们要严于律己,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尊法学法守法的演讲稿篇5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
刘备去世前告诉其子刘禅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放眼今天,又何尝不是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点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向同学敲诈要钱;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与同学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若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得到了违法的地步,比如盗窃同学财物、收取保护费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好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果一个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请留意你的行动,因为行动能变成习惯,请留意你的习惯,因为习惯能成为性格,请留意你的性格,因为性格能决定你的命运。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让我们始终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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