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时代的发展,我们开始明白自查报告的重要性,只有将自己的工作情况梳理好后,才可以写出优秀的自查报告,下面是92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给金融办的自查报告通用5篇,感谢您的参阅。
给金融办的自查报告篇1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展开20xx年度市金融统计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支行按照通知精神实行了精心的准备并认真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金融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我支行能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二、金融统计统计制度的情况:
我支行能即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支行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支行有专人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的贷款月报、季报、年报、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即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上级支行,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即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有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有问题
1、统计力量、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我支行因为人员缺乏,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而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另外,因为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故需要科技的进一步支持,加之员工因为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五、采取措施:
1、切实增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增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升统计人员素质。
2、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合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持续提升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3、强化科技对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实行。
给金融办的自查报告篇2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起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格局。但是,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现状并不乐观。银行业改革滞后;金融机构体系产权单一,各种机构成份比重不合理;银行、保险、证券业发展不成熟,银行机构与非银行机构协调发展能力差;金融中介机构缺乏;金融机构面临着巨大风险等一系列问题都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功能的发挥,阻碍了经济的发展。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国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的改革已迫在眉睫。不仅要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处置好不良资产,更要进行根本性的结构性调整,以提升综合实力,才能与全能型的国际金融集团竞争。
一、我国金融机构经营现状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
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导致了中国国有银行垄断的局面。由于银行业之间缺乏必要的竞争,一方面导致了国有银行改革动力的不足,效率低下;另一方面,非国有银行发展滞后,难以满足非国有经济的融资要求。
(二)利率市场化。
从中国整个价格体系来看,由于市场经济的有效导入,所有价格基本上都放开了,而惟独作为金融产品价格之源的利率没有放开,没有市场化,还是由国家指令性调整。利率制定的非市场化,不仅直接影响到基础货币的调整,使得判断宏观货币供应量的多少和货币政策效果好坏缺少了最准确的标准,还影响到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
二、关于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
面对国外金融集团的挑战,我国的金融机构必须要进行根本性的结构调整,不仅要消化不良资产,更要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综合经营实力。
(二)金融机构的制度改革与创新
第一,要对金融机构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使之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且要理顺国有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置权之间的关系。要有效防范内部风险,监督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建立一套健全、有序的内控机制。
第二,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理力度。
第三,要进行有效监管,并尽快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第四,可通过存款保险制度,最大限度保护存款人利益,增大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三)对外资银行及金融机构进行适当管理
外资银行、保险公司的设立已逐步成为我国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它们的有效监管和风险防控已愈加中腰。
第一,要提高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逐步放开人民币业务,掌握好节奏。第二,可增加合资金融机构的设立数量。合资的金融机构由出资双方共同经营管理,不仅有利于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方式引入我国,提高本土的经营能力,更有利于加强对外资银行的风险防范,避免纯外资银行逃避税收和利润转移。
第三,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引导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综上所述,金融体系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金融机构体系的健康高效与否直接决定一国的经济情况,我们必须重视对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工作。对于国有性质的银行,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革,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而不是行政命令来加强管理和监督,从而从体制上杜绝坏账的产生,并发挥在重要领域建设中的巨
大作用。为了增强金融机构的竞争力,还要引入民间资本和中介机构来引导合理的投资流向,在加强立法和监管的基础上,允许外资进入金融行业,利用竞争机制以及国外先进的资产评估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从而更好的为经济建设服务。
给金融办的自查报告篇3
根据银监办相关文件精神,我社认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员工贷款、参与民间融资以及经商办企情况的排查工作,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我认真学习'三项'排查工作的精神,切实进行履职本次自查工作,现将本人具体排查内容汇报如下:
1、内部员工贷款方面。
作为一名信合员工,目前本人在xx县农村信用社和辖区内其他金融机构有贷款余额x万元,具体情况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无违约记录,信用优良,主要用途为xx。
经查证,本人xx(亲属)在xx社贷有余额x万元,()具体情况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无违约记录,信用优良,主要用途为xx。
2、参与民间融资方面。
经过自查,本人不存在如下六种违规融资现象:一是不存在'以获取高利为目的,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亲朋好友、企业、自然人进行借款用于投资、放贷'的现象;二是不存在'以农村信用社的名义组织,或介绍、担任等形式帮助他人高息融资'的现象;三是不存在'以客户或本人的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的现象;四是不存在'他人高息融资提供办公场所或开展宣传活动'的现象;五是不存在'以各种形式参加非常集资'的现象;六是不存在'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公司等机构'的现象。
3、内部员工经商办企业方面。
经严格自查,本人不存在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存在入股工商企业、在企业兼职、直接开公司参与经商活动等现象。
以上三方面为本人在'三项'排查工作中的自查情况,本着'勤奋、忠诚、严谨、开拓'的企业文化要求,认真践行一名合格员工行为,防范化解各项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履职工作。
自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给金融办的自查报告篇4
根据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内控风险提示及开展内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合行总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实际,我社积极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以主任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委派会计、分社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我社的内控制度、信贷管理、三防一保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重点检查了印鉴密押,重要空白凭证,现金管理,信贷业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
1、全面动员,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岗位职工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先从自身岗位自查,对照有关制度的要求,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反映,不得隐瞒,知情不报,对其他岗位其他员工的业务行为和管理行为提出意见。由委派会计同志负责实施对分社、社部各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基本操作规定执行情况较好,“一分四双”和交叉复核制度、“十六项”基本规定、业务操作流程符合制度要求,重要空白凭证帐实相符,销号登记簿与领用、使用情况相一致,分社在领入重要空白凭证时未按要求入库,而是直接留在柜面使用,已责令立即纠正。检查了会计凭证、帐簿、各类登记簿,会计凭证要素齐全,帐簿设置合理,错帐冲正规范,计息正确。有少数收贷凭证及借款凭证未签经办人名章,帐簿有硬性涂改现象。
2、对微机储蓄业务进行了检查,能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殊会计业务无缺漏登记的情况,操作员临时离岗能退出操作系统。由于分社掌握微机操作技能的仅操作员和出纳员,存在操作员离岗时由出纳员代岗,而由信贷员代出纳岗的串岗现象。
3、对内部往来资金帐户进行了核对,查实了未达帐项。支票帐户存款能按月发出对帐单,但收回率较低,一是我社对睡眠户存款无法及时联系处理,二是许多农村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不重视对帐工作,造成一部分对帐单滞留信用社,一部分对帐单发出后迟迟不能收回。我社已加强了对帐工作的管理,进两个月发出和收回率明显提高。通过业务过程随机核对了储蓄存款余额,分社和社部分别核对了20户,除未登折款项外,帐折均相符。对帐据、帐实、帐卡、帐帐、帐表进行了通打核对,检查日均做到了相符。
4、对印、押、证的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岗位设置合理,能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各类印章的启用、使用和保管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中发现有个人名章长时间闲置桌面的情况,已当场要求改正,要求所有员工重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杜绝印章、凭证管理上的漏洞。信贷业务方面。我社已建立了贷款授权,贷款责任追究和贷款的审批制度。在联社对信用社授权的基础上,由信用社对信贷员进行了授权,对大额贷款由审批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审批,落实第一责任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管理与农户档案的限额一致,大额贷款建立了信贷档案。信贷管理工作一直是困扰信用社经营的重点和难点。去年以来,尽管我社在信贷管理上加强了风险控制,规范了贷款操作程序,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比较多,尤其对存量贷款的清收化解措施乏力、手段单一,对茶厂和茶厂各万元的贷款只能在提供抵押物的基础上办理续贷手续。农业的弱质性,信用社贷款的期限管理与农业生产周期的不一致,致使农户个人贷款违约率较高,信贷人员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对刚刚产生的逾期贷款进行催收,而对刚性更强的不良贷款的化解显得力不从心。
5、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种类多,客户数量大,获取信息的渠道狭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人员处于茫然无着的状态。“三查”制度的流于形式,从事信贷人员的观望等待心理,往往使一笔有问题贷款得到关注时,通常已经比较严重了。农村信用社的考核机制和工资制度,迫使信用社从高管到一般员工,为了求短期的发展,为了取得最多的经济效益,往往把预期收益想象的较高,往往千方百计甚至不考虑实际可能去扩大业务,其结果必然使风险产生且加剧。
6、“三防一保”方面。信用社已与员工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安全责任。安全防卫设施,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信用社制订了防暴预案,要求职工熟悉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头脑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通过自查,我社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的防范意识,对一些过时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和重订。力图通过对重点部位和岗位的有效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社健康稳定发展。通过自查,我们也剖析了内控制度长期流于形式的原因。
7、内控制度从无到有,从初步建立到形成一项系统的制约控制机制,凝聚了信合人强化制度的决心和心血。但这几年的发展似乎误入歧途,大量的类同的规章、制度、办法、责任制,挂在墙上、夹在文件夹里、存在电脑中,登记簿、工作日志一字排开,越设越多,一笔挂失业务要登记挂失登记簿、登记会计特殊事项登记簿、登记计算机工作日记志,一笔借款要登记受理登记簿、借款合同登记簿、内勤工作日志。上级检查乐于看登记簿看工作日志,却往往忽视实地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盘点。很多信用社也热衷于以规章制度的装订精巧,以登记簿的名目繁多展示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查库制度、“三防一保”检查纸上谈兵,事后监督制度勾勾画画,大事小事都要报告,鸡零狗碎也要形成书面材料,相同格式、相同内容的报告一年送上四次。执行上的流于形式根源于内控制度本身的形式主义泛滥,源于形式山上的河水只能归于形式的窠臼。委派会计实行以来,在抓内控、抓防范、抓监督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多数委派会计的大部分时间大部分精力都置身于必须的不容滞后的繁琐的具体的会计业务中。委派会计本身也还是一个风险源,却赋予其监督与管理的重任,只能是以剩下的一点点时间一点点精力在形式的河流上随波逐流,而内心却流淌着真实的无奈。其实,内控制度建设只需紧紧围绕着“一分四双”,“六相符”,“十六项基本规定”的贯彻落实来进行,在各岗位之间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以基本制度为经,以各项业务和重点部位为纬,织就一张缜密的内控之网,无重复、无遗漏,不断地加以完善,随时能发现触网之鱼。而委派会计不能是联社放养的一尾鱼,鲨鱼也不行,他应该是一位吃苦耐劳技艺高超的渔夫,鱼鹰也可以。内控制度建设山重路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常抓不怠,而什么时候内控制度真正落实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也就不需要了。
给金融办的自查报告篇5
一、检查总体要求
(一)制度建设情况。银行能否在开展新业务、新产品前做到制度先行;是否针对各项同业业务制定了业务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价、检讨和修订;经营计划及考核办法的制定、实施、完成情况如何。
(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是否由一个委员会或部门履行同业业务风险管理的职能;各业务部门设臵是否遵循了必要的分离原则;岗位之间是否存在必要的监督和制约;部门、岗位是否具有正式、成文的职责说明;关键岗位是否执行了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三)授权授信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授权和转授权;是否存在超出授权范围的交易;限额管理情况如何;是否设定交易对手或投资对象的授信额度和期限;所涉及的同业业务是否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四)会计核算。是否对各类同业业务制定了相关会计核算办法;记账方法和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及时、全面对账;后台结算部门如何对前台交易进行监督;是否按照“实
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根据业务实质和实际承担风险情况纳入表内或表外核算。
(五)资本与拨备。是否存在通过少计或不计加权风险资产以降低资本要求的行为;是否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计提准备金。
(六)流动性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政策和程序是否完善、有效;是否建立了完整的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现金流缺口;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是否有效。
(七)信息沟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是否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上报的监管统计数据的质量管理能否达到规定的良好标准。
(八)合规管理。合规部门是否审核评价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规性;能否实施充分且有代表性的合规风险评估和测试,通过合规风险报告路线向上报告。
(九)内外部审计情况。内外部审计是否将所有同业业务纳入检查计划,检查、评估的频率是否达到制度要求;对同业业务的政策、程序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是否有效;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
(十)其他方面。检查人员应对同业业务交易资金的流向、
用途要进行重点了解,必要的话,应当到交易对手机构做进一步核实。银行应保证同业业务的档案完整性,检查相关交割单、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具体业务领域检查要点
(一)存放同业/同业存放
有无存放于非金融机构款项和非金融机构的存放款项;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私下协议,将款项存放同业进行违规经营;是否在存放同业款项中核算借款、投资、拆借等款项;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存放同业款项的可收回性如何,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将资金集中存放在同一同业机构,特别是存放在风险较高的同一同业;是否存在账外存放同业;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的情况;是否将同业存款(变相)放一般性存款核算。
(二)同业拆出/同业拆入
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拆新还旧,是否
存在利率异常的交易;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为规避监管,将拆入资金纳入同业存放科目核算,或将拆入资金与拆出资金轧差核算反映;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假拆出真投资、假拆出真借款,或利用拆
出资金进行其他违规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账外拆放;是否存在场外交易。
(三)系统内往来(系统内存放/系统内拆借)
系统内往来业务所涉及人员岗位分工是否合理,岗位职责
是否健全;系统内往来会计核算是否正确;资金划拨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科学的内部资金价格管理机制;往来账户的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入账是否及时;是否坚持系统内往来定期对账制度;对账员与记账员是否为同一人,是否存在未换人复核的情况。
(四)票据转贴
交易对手是否符合转贴资格;交易额度是否在同业授信额度之内;头寸充足性如何,是否会导致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将票据业务异化为规避监管、腾挪规模的情况:是否存在借助相关“通道”,通过转贴将资产腾挪至“同业往来”科目的情况(如“卖断+买入返售+买断”模式、“卖断+买断”附加交易对手以“卖出回购”交易从他行搭桥融入资金模式),是否存在发行票据类理财产品将已卖断的票据资产进行回购,达到票据资产“表外化”的情况。
(五)债券投资/回购
债券投资/回购业务内控实际执行情况如何,业务的前、中、
后台是否真正独立设臵并有效运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状况如何;是否将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相分离,期内是否存在重分类;持有到期和可供出售债券实际利率和利息调整金额是否准确;相关债券信用等级是否均经适当评估、及时备案并定期更新;是否针对回购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定期更新;是否存在同一交易对手相同金额的连续逆回购交易,交易的真实性如何;是否存在网下回购交易,是否存在实际交割日期早于协议签署日期的情况;债券投资的损益确认、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六)信贷资产转让
是否遵守真实性原则,转出方是否存在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转让双方是否存在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等方式规避监管等行为;是否严格遵守整体性原则,转让的信贷资产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是否遵守洁净转让原则,实现资产的真实、完全转让,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变更担保及抵质押手续;转让双方账务处理是否衔接一致,相关风险承担在任何时点上均不落空,及时调整监管指标计算; 是否存在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等行为;是否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信息报送。
(七)银信合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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