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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读后感5篇

通过反复写读后感,我们能够在语言表达中找到自己的节奏,增强组织能力,在撰写读后感时,可以尝试用不同的视角来看待故事,这样会更有趣,下面是92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面纱》读后感5篇,感谢您的参阅。

《面纱》读后感5篇

《面纱》读后感篇1

一座城的倾覆成全了白流苏,一场乱世的霍乱成全了沃特与吉蒂。或固执,或骄傲。他们戴着面纱,拒绝审视这爱情的无端与短暂。

可其实这都只是小说里的戏码,太平盛世里没有灾祸与无常,戴着面纱的人们依旧看不清内心的表情。

这世界,男人有的忠贞不渝,一颗朱砂恒印在心。也有的,处处风流,说着何必太认真,戴着面纱,如何才能分得清?女人有的聪敏,内心明镜,懂得争取幸福。有的却迷恋镜花水月,以为自是特别,该当拥有荡气回肠的爱情。

于是愚钝者难免被骗受伤,这不是上帝的错。只是不清醒的人应当承受的回报。而这只是小说,会有一些奇迹让你我唏嘘感动。所以吉蒂是幸运的,自小娇纵任性,连婚姻大事都草率对待。却偏偏碰到一个如此爱她的沃特,执意结婚,以为日久就会有爱。

可其实爱情没那么伟大,也要天时,地利,人和才会有恰如其分的结局。他努力讨好的举动在她眼里是索然无味。

彼此努力寻找的都是对方所缺,没有人看到那些确实的存在。于是她轻易投进别人怀抱,以为是伟大的爱,却在最后狼狈收场,唯有那个深爱自己的男人还等在原地。

她用一次自杀式的旅行去惩罚这无计可施的关系。惩罚太过爱的自己,和不够爱的对方。不交流,不相视。冷漠的残忍和隔世的绝地让她无所适从。她负气的吃没有煮熟的蔬菜,是想惩罚对面的他,还是要得到关注?而沃特也沉默的将蔬菜吃下去,彼此伤害着,却又都无能为力。

最终,是陌生的瘟疫之地拯救了两个人。

人都如此,在陌生的环境里容易害怕,本能的想要亲近熟悉的人。正是这样,一直戴着面纱的吉蒂才开始愿意去观察,去了解。才发现之前那个古板沉闷的丈夫是如此道德高尚,让人敬仰。而煎熬里的沃特,也在那首熟悉的钢琴曲里发现,恨之浓烈都只缘于更深的爱。于是旧有过往在这陌生的地方都渐渐死了,新的希望随爱衍生。

我在想,如果他们走过了这场霍乱,重回文明世界,这特定环境催生的爱又会不会迅速夭折?如果他们没有走这一遭梅谭府,是否仍会在一起?

可惜,故事没有如果。

沃特得了霍乱,在小说的结局迅速的死去。美好的可能却是一开始就已来不及。

可也正因这缺憾,来之不易的爱情才得以永存。

小说的结局,那句“爱到分离才相遇”不断回荡在脑海。

唏嘘着,却想问:爱究竟是什么?我想,应该留待时间来回答。

揭开面纱,我们最应该的是读懂自己吧。每一个人都是一本书,只是形式不同。男人是哲学,女人是诗。没有诗的哲学是枯燥的,没有哲学的诗是肤浅的。哲学理性而诗感性,男人要想读懂诗,要先弄明白自己的哲学,女人想要理解哲学,就要先明白自己这首诗,深度的哲学只有配上适当韵味的诗才能共鸣,于是最好的不一定适合你,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吧。

《面纱》读后感篇2

今天在阅读课上,我读完了一本来自于书架上的书,它的名字为《面纱》,作者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我首先是被它简雅的紫色封面所吸引,看它的介绍与《月亮和六便士》是同一个作者,所以我认定是一本不错的书籍,索性在阅读课上拿来深入观看,的确是我受益颇深。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英国的殖民地香港和中国内陆一个叫“湄漂府"的地方。女主人公凯蒂。费恩是生活于伦敦名利场的一位富家小姐。她容貌娇美,但精神空虚;她向往爱情,但爱慕虚荣;她待字闺中,但处处受到母亲的责备与“逼婚”。面对这种种“危机"她决定给自己的爱情来一次“历险”:匆匆嫁给了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但却深爱着她的医生瓦尔特,并随其来到了英国殖民地一香港。冲动的历险为其婚后的出轨埋下了伏笔。她的丈夫在婚后刻板严肃,疯狂工作和乏味无趣,使她顿觉寂寞、孤独和失落,不久就被花言巧语,生性有情的有妇之夫查理。唐森俘获,坠入婚外情而迷失自我。被丈夫瓦尔特发现后胁迫她去了霍乱横行的湄潭府,最终瓦尔特不幸染病死去,凯蒂回到香港,重投查理怀抱后羞愧不已,最终回到英国和父亲和解,并和父亲同往巴哈马群岛生活。

从《面纱》一书中,读者能看到一个表面漠然中立的.寂事者背后的模糊性和矛盾性,作为帝寂事的一分子,作者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东方主义的政治文化观;作为一个关注人性的个体作家,他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他对爱的怀疑和渴求,对人性的嘲讽和宽容。

这部小说虽高于生活却源于生活,女性对情感的追求是亘古不变的话题,所以,保持本心,勇敢去追求爱的人。

《面纱》读后感篇3

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看过同名的电影。细节已经有些遗忘了,但依稀还记得:电影里面说的是出轨的妻子在被丈夫带到中国的霍乱地区后,找到自我,当夫妻俩在这场灾难中逐渐原谅对方的时候,丈夫却死于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为电影和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书之后,如果说电影给人的感觉是感动的话,那么书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

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同时,文学的可怕也在于它的真实。虚构的故事对于真实的揭露可能就体现在细节给予读者的共鸣。在这本书中,有太多虚构的真实。电影里面,凯蒂与瓦尔特最终原谅了彼此,重归于好,尽管瓦尔特最后死了,可是毕竟凯蒂爱上他了不是吗?迷途知返的happyending可谓是众望所归,尽管男主死去了,但是两个人相爱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啊,这也算是对于观众的一种安慰吧。我们希望生活处处皆喜剧,但是,别忘了,只有悲剧才是永恒。

书里在结尾处并明显没有顾及读者的感受。凯蒂在照顾霍乱病人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归宿,她如我们所望的忘却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终也没能爱上瓦尔特。也许有人会为此感到遗憾,也有人会因此痛骂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真相多么丑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为长相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学识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钱爱上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有千万种理由,我从未觉得哪一种理由会比另一种理由更高贵,但是,在听过的那些理由中,始终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爱他。想必凯蒂也是如此吧,瓦尔特爱她,爱她爱到了尘埃里,凯蒂欣赏他,赞扬他,可是就是没有办法因为他爱她就爱上他。

在凯蒂回到香港之后,尽管已经不爱唐生,但却依然贪恋他的怀抱与安慰。看到这里的时候,对于凯蒂,真的是有一点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转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会怎么样。

印象里,书中两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尔特死的时候,只是直直的说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的人说,瓦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是为了报复,而在凯蒂和他的婚姻中,凯蒂扮演的是那个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尔特自嘲是那个在报复中咬伤了人的狗。可我并不这么觉得,尽管书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我们隐约可以确定瓦尔特的死是自杀。我认为瓦尔特在将凯蒂带走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要报复她,反而他认为,这是两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因为如果凯蒂留在香港,她永远没办法认清楚唐生的嘴脸,她会不顾一切和唐生纠缠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相反,只有离开那里,凯蒂才有可能忘记唐生。

有人将他们来到湄潭府之后,瓦尔特的冷漠作为其报复凯蒂的论据,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虽然瓦尔特富有智慧,聪明过人,可是同时他可不善沟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凯蒂,如何面对自己。同时,我觉得凯蒂怀孕才是瓦尔特自杀的导火索。

他爱凯蒂,尽管他知道凯蒂愚蠢,虚荣,只是个二流货色,但他丝毫不在乎,他问凯蒂孩子是谁的,以他对凯蒂的了解,他觉得凯蒂会撒谎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凯蒂没有,他不知道此时的凯蒂已经变了,变得坚强,变得不在依靠谁,也变得不爱唐生了。我认为,此时的瓦尔特误会凯蒂还爱着唐生,因此,为了凯蒂和她的孩子,他选择离开,但是不能选择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死来成全他们。

《面纱》读后感篇4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面纱》这句“名场面”以前只是断章取义,以为是一位爱情盲目的女人说出来的话,没想到竟是一位在妻子眼中“木讷”“愚蠢”的男人得知妻子出轨后说出来的话。

在那个时代,知识分子要伪装自己的聪明,小心谨慎,生怕被庸俗的人自己一丁点儿智慧来,以免露出的'锋芒刺痛那些愚蠢,势利又狂妄的人。时代变了,各类姿态的面纱并未被揭开,一层一层,更是裹得人从头到脚无法喘息。

凯蒂的改变符合正确的走向却无论如何也使我无法心生怜悯,更无法原谅,因为她只是内疚,羞愧,她仍然轻佻,无知,她在更了解自己卓越的先生后仍然无法爱上她,可见她的错误不是偶然犯下的,不是生活无聊导致的迫不得已,而是一种必然,所以她最终也无法对瓦尔特产生出一点爱,她也没有任何值得同情和原谅的理由,她只能自食其果。她自始至终都没有爱他,这就是原罪。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楼房如蚂蚁般密集的香港,让我怀疑作者是不是以“白求恩”为原型构造了这个讥讽的世界,我也注意到了最后若隐若现的女权主义,但最让我感动的,却只是一个和主线故事不太相关的场景。凯蒂的母亲去世了,她父亲当晚的晚餐没有换上平时晚餐的穿着,他说“如今我一个人,好像没必要换了”。读到这句话忍不住暴哭,为什么人与人终将离别啊。

《面纱》读后感篇5

面前这本书,面纱,the painted veil, by w.s.maugham, 阮景林译,重庆出版集团,2006年出版。

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是有一次跟宿舍老大聊qq,老大说,他最近翻译的一本书出版了,叫做面纱。我当时不是很在意,因为在宿舍的时候,老大就经常拿着英文文稿,在慢慢的翻译;除此之外,他最大的乐趣就是足球了。老大能在6人宿舍狭小的空间里,连续颠球500个,对于不会颠球的我来说,简直奉他为偶像。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是年初坐火车时读的《月亮和六便士》,读完之后很喜欢,也非常感谢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当然还推荐了《刀锋》(我还没买),但是手里却有《面纱》——09年1月1号,那天有一个晚会,据说晚会上要准备一些礼物,对于我这样不擅长也不喜欢交际却喜欢看书的人来说,只能买书当做礼物了。那天在第三极逛了逛,随便买了两本书,而后就看到这本《面纱》了,倒不是别的吸引了我,只因为不小心看到翻译者居然是老大,想到在宿舍时,他在琢磨是不是应该把hold翻译成“把持”、那个句子翻译出来后有“把持不住”的字样时,我们就取笑“把持不住”这个短语...那样的日子真的很快乐。

买《面纱》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去读它,甚至担心像蔡康永《丢书》(《有一天啊宝宝》)里说的那样:“‘得到的时候,好珍惜喔...’翻着某些书,心里还是忍不住会这样想,然后,默默地把它放到标志着‘不要’的箱子里”,还好这样的担心终于纯属多余——自从在《月亮和六便士》里见识了毛姆的尖酸刻薄却睿智犀利的笔调后,就一直想再读读他的小说。

?面纱》没有让我失望。从开篇的激情,到瓦尔特的出招,以及凯蒂在瓦尔特的引导下最终发现查尔斯的自私且愚蠢的嘴脸,正如作者在序言里说的,这是一部偏重情节的小说。直到新生活——可怕的、赴瘟疫区拯救灾难的新生活开始,瓦尔特从开篇的“懦弱”形象慢慢变得“伟大”(略微带着一点儿自己惩罚自己的倾向),同时凯蒂以自己的行动拯救她自己以及希望拯救瓦尔特,并从创造性的工作中获得乐趣,获得新生,到最后瓦尔特在得知凯蒂怀孕且孩子的父亲有极大的可能不是他的时候,他还是那样的爱她,希望她离开瘟疫区,回到安全区去时,随着情节的发展,瓦尔特的形象也慢慢完整起来,最终在他感染了瘟疫于临死前掉了一句书袋(“死的却是狗”——戈德-史密斯《挽歌》,一个好心人在城里养了一只狗。起初人和狗相处融洽,但是有一天二者结下冤仇,狗发了疯病将人咬伤。大家都预料被咬的人将死去,但是人活了下来,最终死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蒂到瘟疫地区,起初是想害死出过轨的凯蒂,但最终凯蒂活了下来,瓦尔特死了),结束了整个人物的塑造。

瓦尔特是古怪的,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鄙视世俗的东西,却又不得不因为爱凯蒂而跟世俗生活打交道。当他发现他爱上的人并没有达到自己最初的期望时,他原谅不了自己,最终自杀式地拼命工作,试图拯救整个瘟疫地区。从纯粹的工作上来讲,瓦尔特是伟大的。

而主角凯蒂,在认清查尔斯的自私嘴脸后,虽然认为自己的丈夫瓦尔特是更聪明的人,但是由于瓦尔特孤僻古怪的性格,她始终无法去爱他。直到瓦尔特死掉,她似乎仍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而她已然在修道院、在瘟疫地区,事实上已经享有了丈夫建立的威望。但是这个蠢女人,在瓦尔特死后,她竟然又被自私愚蠢但帅气的查尔斯勾引到了床上。自恋且自私的查尔斯得意极了。凯蒂却最终醒悟,自己不过是个玩物——屈从于低级的欲望,缺乏必要的自我克制,致使自己蒙羞,致使自己厌恶自己。直到最后她回到了父亲身边,决定爱自己的父亲,与他相依为命,满怀希望与勇气开始新生活时,她才最终领悟了生命的意义,尤其是,她对腹中小孩的期望,更是说明了,她对生命有了自己的认识,而不是世俗地如她那势利的母亲一般,对下一代怀有自私的期望。

整篇小说,充斥着毛姆一贯的尖锐讽刺,但那些机敏的对答、犀利睿智的谈话、跳出当前事件看事情的幽默感,却是令人赏心悦目的,这一点也正是我喜欢的,也是推荐我读毛姆作品的那位朋友的一贯风格;我喜欢这样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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