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书写工作总结,我们可以不断的提升和成长,应付任务的工作总结往往只是简单罗列工作内容,缺乏深度和思考,以下是92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篇1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篇2
按照《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宝民工工资联席办〔20xx〕11号)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立即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查工作。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按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包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动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级干部切实抓紧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采取措施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对涉及的企业、在建和已建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头,发动全镇包村干部、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组干部主动参与到清查工作中来,采取企业主动汇报与群众检举的方式对辖区内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清查。同时,进一步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知法、学法,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结果
经过周密的部署,对我镇范围内的涉及的在建项目、已建项目逐一排查,经排查我镇实施的项目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篇3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不断深化,务工的农民工逐年增多,收入得到大幅提高,但因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而引发的欠薪行为却屡禁不止,在全国很多地方仍较突出。近年来,因欠薪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案件呈上升趋势,大量农民工春节前夕因找不到包工头,无法短期内要到工资采取群体性上访,拉横幅,打旗子,围堵政府机关及交通要道等过激行为时有发生,对人民生产、生活及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现状
近几年,我县欠薪的人数、金额大幅上涨,20xx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1件,立案70件,结案70件,为农民工讨薪2828万元,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占总案件的90%,个体经济组织占总案件的5%、企业占案件的5%,建筑行业是治理的关键和重点。
(一)建设领域监管困难,欠薪形势依旧严峻。
在20xx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设领域,欠薪金额高达2803万元,欠薪金额居高不下,屡创新高。
(二)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多办难以立案,调处难度大。
建设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调查取证难,因此多数案件难以立案,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解决此类问题往往只能采取协调处理的办法。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建设领域层层转包严重。
郧西县95%以上建筑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农民工投诉时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不多,口头约定多,不能提供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欠条等证据,大部分农民工不知道包工头的真实名字及建筑公司的名称,证据不足难以立案。由于开发商或建筑商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招来农民工干活,由于层层转包,造成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主体认定难。
(二)部门协作难。
每年年底从中央到省市人社、发改委、公安、住建等12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但实际上只有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局一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欠薪劳动案件通常在年前集中爆发,防不胜防,平时农民工大多外出或在本地打工,怕讨薪耽误时间,年底了才集中投诉,劳动监察难以迅速处理,需要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协作处理,但实际上主要靠劳动监察单打独斗,郧西县早在2014年4月就出台了《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席会议由人社等部门组成,每个部门的职责也规定的很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阻力较大。
(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难。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下发了t;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该文件明确了办案方法,办案程序、认定标准及人社、检察院、公安三部门协作方式,是办案指南,但由于未明确说明无故、无能力支付等由哪个部门认定,加之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同一条文的理解不同,办案思路不同以及规避风险等原因导致案件移送公安难,有时一个案件多次移送公安仍被退回,每次退回的'理由都不尽相同,不得以只有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即便如此有些案件移送一年也没有进展,这样投诉者不理解对劳动监察部门怨声载道,也只得耐心解释,忍气吞声。由于建筑行业监管不力,层层转包想象严重。
三、处理拖欠工资的做法
(一)畅通投诉渠道。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论坛,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指派专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回答各种咨询、调查处理各种案件、回复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的信访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立,有始有终。竭尽全力解决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
(二)落实监管职责。
严格依照国办发[20xx]1号,鄂政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做好各自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发力,保持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在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许可证办理,招投标,贷款融资等方面严格把关,将欠薪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三)加强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
在建筑行业劳动用工方面,创新监管方式,为每一个新建建筑项目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时对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的违反企业予以重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四、建议
(一)建立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
建议市局联合公安、法院、检查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在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沟通会,案件讨论会,对协同办案的难点问题进行破解,对重大疑难案件做到早介入、早预防、早谋划。
(二)建议尽快出台《两法衔接办法》。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及问责制度,确保文件能贯彻执行,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实现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目标。
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篇4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近几年受整体经济形势下滑的影响,我镇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频繁发生,且解决难度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城镇建设的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有的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情绪过于激动,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激化矛盾、扩大纠纷,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我镇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各项措施规范农民工工资问题,虽然此类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镇拖欠民工工资的具体情况,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7年12月25日,针对我镇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从掌握此类问题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原因,从而提出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措施和建议,更好地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一、我镇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2013年开始修建****至今,每年年末因讨要劳务工资上访事件不断发生,讨要数额参差不齐,劳动关系错综复杂。截止目前,**信访办公室共受理讨要劳务工资上访事件35件,涉及农民工437人次,追还拖欠工资735.6万元。其中群体性上访事件逐渐攀升,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及本地区务工人员,劳动关系错综复杂,建筑项目总承包单位大批分包、层层转包、包工头及挂靠现象非常普遍。劳务分包企业注册资金低下,抗风险能力较差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普遍存在。施工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劳资纠纷后依据不足,信访单位协调解决难度较大。二、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但是我镇建筑领域大部分农民工没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很强的流动性,这给企业直接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二是大部分企业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的随意性流动不能加以制约,还要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增加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农民工本人也不愿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三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或认为签订合同后限制了寻找更好工作的自由。因此,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积极性。农民工由于没有劳动合同的保障,出现拖欠工资情况时很难维护自已的权益。(二)包工头大量存在,坑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虽然建设部提出从2005年开始,在3年内将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劳务公司,取缔包工头,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包工头仍然大量存在。在从事建筑工程的农民工中,90%以上是跟随包工头干活的,虽然包工头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农民工就业的渠道、降低其寻找工作的成本,但包工头的存在无疑是导致劳动力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严重的危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建筑施工企业的不规范运做给拖欠农民工工资埋下隐患。施工企业的不规范运作主要表现在:1、绝大部分都是个人承包,施工企业只管收管理费,其他一概不过问。2、项目经理随便挂靠,有相当一部分项目经理施工企业根本控制不了,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无人承担责任。3、由于是个人承包,没有工资表、没有财务帐的情况非常普遍。4、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时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也非常多。(四)工资支付制度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合法。虽然国家明令要求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但从现实情况看,大部分施工企业通过包工头支付工资,而不是直接将工资款直接发放到民工手里,这样导致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落实。有的包工头领取工资款后,先用劳务费垫付辅料费(如:工程材料、操作工具等),剩余部分才发给农民工;有的包工头拿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一)严把招投标关。在进行建筑工程公开招投标时,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资历及以往承包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斟酌审核,主要考虑公司实力大、能力强、信誉度高的企业,对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施工企业,拒绝其承接新项目。将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一项主要考核条款,应该对严重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权,禁止其参加我镇建筑市场招投标。(二)明确总承包单位责任。包工头卷钱逃跑或者拒绝支付工资的,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必须由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由于包工头并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质,因此包工头承包工程项目应属于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跟随包工头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并不与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而是与上级的合法分包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发包单位已经将工程款给包工头结算清了,并不能抵消其对农民工支付工资的责任,必须规定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只有让总承包企业承担责任,农民工的工资才有保障,同时也能促进施工企业加强管理。(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为有效保护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招用农民工时,对所有进入承建项目工地的工人必须签订合法的建筑业专用《劳动合同》,向管理机构收集报送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健康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填制真实可靠的《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并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建设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四)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严格规范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总承包单位应在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预储专户,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委托银行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并按月向建设单位和建管单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数额,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由银行按总承包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核对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支付到工资卡。同时,建立日常考勤制度,项目部必须派专人负责日常考勤,随时掌握农民工的出工情况,并按考勤日记及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余留金额等情况,交项目经理或企业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建管单位。(五)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从帮助农民工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入手,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让农民工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诉讼知识,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督促总承包单位自觉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利益。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是一个行业管理的热点、社会舆论的焦点,更是建筑工程发展的难点问题,解决好了将促进镇域建筑工程的顺利推进,解决不好对社会稳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我们应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执政为民,心系群众,情注民工,为农民工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的一项实际行动,坚持做到随时上访,随时接待,随时举报,随时处理,不烦、不拖、不躲。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强职能部门协作力度,形成合力,寻求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这一老大难问题。
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篇5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篇6
目前我镇列入日常监管单位的共有91家,租赁企业共计18家,在建工程项目三个,目前已核查的有一个。通过这次的排查,大部分企业都能按照《劳动法》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但仍有一家企业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1、欠薪单位:
(1)华辰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磊(82396888),人力资源负责人劳积勇(15851359888),检查日在职职工55人,目前拖欠工资月份为
八、
九、十,三个月,涉及金额31万元,已纳入政府重点企业监管范围内。
2、在建工程:
(一)已列入在建工程监管台账:
(1)**市金玉花苑,发包方为**市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为邱剑波(13815221100),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
(二)未列入在建工程日常监管台账
(1)**市正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隆苑,开发商:**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2)**市粮食局四甲粮管所骨干粮库改扩建工程,开发商:**竑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的专项行动,我们通过走访的方式,向企业发放《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核查表》,并认真检查各企业提供的员工工资表,力求准确有效地排查企业欠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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