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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5篇

每个员工都应该定期报告他们的工作计划进展,我们需要一个详细的工作计划来指导我们的下一步行动,下面是92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5篇,感谢您的参阅。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5篇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篇1

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xx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其他行业完成省市下达的申报任务;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xx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促进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确保全县各类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逐级排查治理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不深入、走过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单”制度。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切实监控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二)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公、检、法、司、监察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个体防护等制度,切实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四)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事故瞒报谎报查处跟踪制度,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健全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机制,完善诫勉约谈、责任追究、警示通报等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执法监察工作重点

坚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重点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及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为监察执法重点,在监察执法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健全和职业危害的申报、检测、企业标准化的创建、法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进行执法检。

(一)煤矿: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设,严肃查处瓦斯超标、粉尘防治、透水作业、空顶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强化煤矿矿长带班值班责任、职业病预防和劳动用工管理,保证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杜绝非法违法承包(转包)、以探代采等违法生产行为,督促相关单位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三)危险化学品:对全县境内的加油加气站、氧气、乙炔气、甲醇改装等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重点检查。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依法进行“三同时”审查以及在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安全防护距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行政许可换(领)证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职业健康、保险缴纳、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佩戴及使用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活动。

(四)烟花爆竹: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无证生产经营、三超两改和违禁使用“氯化钾”以及制定和执行结编机、装兑机、烘记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五)重点建设项目:配合协调相关单位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检查。突出抓好水利、道路、建筑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察,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作业场所中不安全因素的防范和治理,进一步推动建设单位履行业主责任,强化业主意识,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村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加大对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重点岗位、重点工艺的防暑降温、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建立应急救授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七)职业健康:督促企事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的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好管理责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检测及公示告知,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督促企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离岗的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佩戴及使用执法检查,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隧道作业、石材加工、家俱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进行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

(八)加强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件查处。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核查处理力度,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告知解决途径。对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要及时受理并按照举报核查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核查,核查完毕后,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确保核查率达100%。经核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瞒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举报查处的重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执法监察频率。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整合监察执法力量,每月监察执法时间不少于15天,全年不少于200天,监察执法企业完成100家(次)以上;特别是对高危企业(煤矿、涉煤、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的监察执法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全县生产经营企业的监察执法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现场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突出重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从严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监察到位。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篇3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183号)和省、市安监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站法定职责,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0xx年,我站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计划执法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执法计划的实施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科学合理地具体设计并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正确。

(二)规范记录与完善案卷。要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充分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

(三)本计划实施中,确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并符合《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四、执法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五、执法检查方法

1、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基础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六、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等八行业及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具体执法计划安排

(一)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

**镇安监站在编在岗人数为2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我站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2人×90%=1.8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5)×1.8人=450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36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举报查处工作日+参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省市局组织的执法行动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治理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专项整治、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日+**镇和上级安全部门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日=20×1.8人=36天

3、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与确定:共272天

学习培训(20×1.8人)=36天

考核工作日(7×1.8人)=12.6天

各类会议(25×1.8人)=45天

年补休、病事婚丧假(19×1.8人)=34.2天

党群活动(20×1.8人)=36天

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其他(60×1.8人)=108天

36+12.6+45+34.2+36+108=271.8天=272天

4、执法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50-36-272=142日,按照每天检查2家、两人一起开展执法,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42天。全年执法检查企业142天×2家=284家企业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34家)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19家(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2家、礼花弹1家、黑火药2家、无硫发射药1家、引火线1家、批发经营单位1家、烟花仓储1家)、危险化学品2家、非煤矿山1家、八大综合行业企业12家。

(四)计划检查次数

全年计划执法检查142家(次)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执法检查安排

1、全年每家企业平均检查次数:284/34=8.35 =8次

2、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22家,按每企业每月安排一次执法检查次数:22×12=264次

22家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名单

3、12家八大综合行业企业全年执法检查次数:284-264=20次

12家八大综合行业企业名单

4、每月执法检查企业数:总执法次数284/12=23.66=24次

(编辑:圆圆)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篇4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xx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xxxx年xxxx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把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列为计划执法对象的,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再重复执法检查;同时,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属地监管、突出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或委托下级)实施行政执法。上级对下级的计划执法对象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将由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纳入本级的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综合协调。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省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以及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省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部分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以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行业监管企业共8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对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分别按不低于10%、1%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市州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安全监管局直接检查以外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对象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研究确定,同时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州安监局直接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乡镇安监站受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视情况可以将职责范围内的特定执法检查事项委托给下级安全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进行查处。

(二)执法检查频次

全省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生产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季度最少开展1次、全年4次的执法检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xxxx〕23号文件和湘政发〔xxxx〕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四)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省上半年主要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下半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xxxx〕23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xx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四个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乡镇安监站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的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重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和主要抓手,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0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在编制执法计划时要明确执法检查对象的名称(具备法人资格)、执法人员、日期、频次、有关专家和执法车辆安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如遇到资金、技术装备、专家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争取支持解决,不能以人员、装备、经费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完成。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相应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执法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于3月31日前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但不改变事故统计口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应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的职责。对距离较远的企业,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可将负直接检查责任内企业的部分日常监管事项委托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具体由省、市州安全监管局负有检查职责的业务处(科)室、执法总(支)队确定并书面通知。省安全监管局应加强对未列入直接执法检查范围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将所检查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有关情况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按时完成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我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要将计划执法实施情况作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篇5

为深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当前我局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扎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完成执法机构组建、行政执法权限委托、分类分级执法、制式服装配置等各项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实现两个“百分百”,即:计划检查任务完成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3.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使用地址确认书,确保送达程序合法有效;

4.继续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保证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持续增长;

5.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认真开展执法典型案例上报工作,规范填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实现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率100%、报送合格率100%,且每个县区至少报送1个合格的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6.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各县区应急局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综合监督工作。

二、工作部署

(一)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积极会同市委编办,及时制定出台我市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并按照省安委会关于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要求,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按时保质完成执法机构组建、行政执法权限委托、分类分级执法、执法车辆与制式服装配备等各项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我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保障水平,切实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总体水平。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体系。

按照《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实施办法,理清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职责及事权划分,层层下放执法权限,明确20xx年市应急局执法监督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同时,依法委托xx高新区、亳芜园区管委会必要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限,并做好对各县区应急局委托乡镇政府(含街道办,各类功能区等)简易执法权限的指导工作。结合人员力量、车辆实际,统筹“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编制20xx年度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实施,保证实现计划检查完成率100%,复查整改率100%。

(三)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事项事前事后公开公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局网站与信用平台同步公示机制;继续依托执法终端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重大行政决定事项,依法开展法制审核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使用地址确认书,细化电子送达工作流程,确保送达程序合法有效;规范证据收集、锁定,严格审核书证、照片等证据材料,规范制作笔录,依法下达《抽样取证凭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等证据收集类执法文书;严格内审程序,严把时间节点,确保行政处罚法定程序规范合法;认真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决定文书,准确把握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确保处罚决定无瑕疵、无漏洞。三是严格执行《执法手册》,建立“一企一方案”制度,做到检查1家企业制定1个现场检查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档案规范有序。

(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

严格按照市应急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网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执法信息网报常态化机制、随查随报机制及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我市行政执法网报工作规范有序,数据准确,争取有关上报执法数据位列全省先进。继续执行行政执法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行政执法有关数据,研判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五)继续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高压态势,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力争实现20xx年度我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行政处罚次数增长率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县区应急局要按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规定,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行政处罚,切实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20xx年度,对于市局检查发现的一般违法案件,按照属地原则,交由所属县区应急局予以依法调查处理。

(六)认真开展执法典型案例上报工作。

按照应急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上报工作要求,严格审核县区应急局上报案例,进一步提高我市典型案例合格率。紧盯涉嫌危险作业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刑衔接要求,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予以处理,确保实现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率100%、报送合格率100%,且每个县区至少报送1个合格的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暨执法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县区局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案卷水平;二是按照省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对县区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一次综合监督工作,以监督促改进,进一步提升各县区应急局行政执法能力;三是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要求,探索聘任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及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热心应急管理事业的社会人士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

(八)切实做好执法培训与应急普法有关工作。

在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同时,市局将进一步加大系统内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将在应急管理制式服装统一着装后,集中三天组织开展一次我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同时,我局将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大应急普法工作,并全面做好有关法治建设、法治宣传等有关工作。

(九)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对有关企业不必要的信用影响,我局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除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持续保持联合惩戒力度外,将在本年度内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被处罚企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修复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应急局务必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坚定对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完成本辖区本系统各项改革任务与行政执法工作目标。

(二)严格执行,确保成效。

各县区应急局要按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要点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厘清县乡两级执法权限,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填报行政执法有关系统,扎实开展检查、处罚等执法工作,积极争取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在全省保持先进,确保执法工作不落后、执法考核不扣分。

(三)强化考核,适时通报。

市局将对各县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分类分级执法机制建设、规范执法、执法工作成效及执法信息化等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予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在执法统计、执法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县区,我局将及时将有关问题通报至本级县区政府;对工作严重落后的,将适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甚至县区政府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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