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朋友们应用到申请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了,针对申请书的写作,我们一定要注意用词规范,以下是92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医疗本申请书5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本申请书篇1
__民政部门:
我叫陈昌贝,现年23岁;身份证号421_______757.家住监利县、新沟镇、交通村五组。电话______
我在2013年2月15日因做鼻炎手术住进了监利县人民医院,先后将近花去医疗费4000元。手术后效果太差,需要在次治疗。现在都2013年7月2号了。情况没有改善。每天睡觉堵一边鼻子。导致睡眠非常不好。第2天人没精神。浑身乏力。只想睡觉。却睡不着。我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我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劳动会心口痛。体力难以恢复。我还很年轻。还有很多路要走。一时之间,出现前所未有的困境,生活没有了着落。父母都是农村人没读过什么书。母亲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患有子宫肌瘤。糖尿病7年了。不能手术。没话语权。经济大权在父亲手上。实在无法沟通。可能是经历了太多是是非非。不相信任何人。我虽然是他儿子。却形同陌路。更不可能从他那拿到一分钱。家族过敏性体质。从小怕冷。一冷就流鼻涕。从小过冬衣服就没穿暖和过。经济权在父亲手上。他不给钱。你拿什么买衣服。这病不会要命。却是让我生不如死。望被救助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医疗本申请书篇2
一、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三、申请事项;
四、事实和理由;
五、证据材料。
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步骤
1:医疗事故赔偿案件;第一步是要作医疗鉴定的;这是发生和确认医疗事故的主要构成要件;也就是划分责任的合法的有效证据。
2:第二步是要确认该事故属于哪个等级(分四个等级)
3:处理意见应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4:根据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列》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也就是说超过1年后;法律不予保护(不受理)。
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鉴定结果不属医疗事故申请鉴定谁出钱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这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如果医院提出申请,不管结果怎样,都得出鉴定费;二、如果患方提出申请,只有结论不是医疗事故时,才出鉴定费。由此可见,在出鉴定费问题上,患方似乎比医方更有利。
为什么会出现医疗机构申请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反而要承担鉴定费用的情况呢?
有关专家说,这符合法理原理。因为在医疗纠纷的事实主体中,有过错的只涉及一方,即医院;而即便该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患方也不存在过错。所以,在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下,不能追究谁有过错,只能是“谁申请,谁付费”。
医疗本申请书篇3
xx镇民政办:
我是xx县xx镇xx村委会七组村民xx,男,汉族,现年36岁,因家庭原因现仍然未结婚。家中国共产党有兄弟四人,但已经分家单过很多年,现在只有父亲和母亲与我共同居住。
我父亲今年68周岁,因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一次在家中做农活时不幸摔倒,导致左侧膝盖骨骨折,在县医院住院18天,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由于年纪过大,还是无法恢复,现在基本生活都无法自理,更别提下地劳动了。我母亲今年71周岁,患心脏病多年,由于心脏病引发心肌梗塞几年间在县医院多次住院,我所在的村民小组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母亲20xx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每年有300元的低保收入。
我家现在有土地四亩,年收入约3000元。有老房两间,都已年久失修。父母亲多年生病在家,兄妹们都分家单过,几乎不管父母亲,为照顾年老多病的父母,我一直不能出外打工赚钱。父母亲多次住院,经济上一直都是我个人在负担。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几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17000多元的高额费用。
我母亲因患心脏病的原因,多年来心脏方面的药物从未间断过,单心脏药物的开支一年都要xx多元。今年又由于心肌梗塞前后在xx县医院共住院五次,花费10000多元。其间我一直在医院看护母亲,无法脱出身去打工挣钱。20xx年8月7日我母亲在xx县医院还是因医治无效而死亡。
为安葬母亲我到处借款,20xx年8月9号才把母亲安葬,操办这场丧事前前后后我 共支付了1xx元的费用,除去几个兄妹凑的4000元外其余部分全部是借亲戚朋友的钱。
现在我还欠着将近25000元的外债,除去田地的微薄收入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收入25000元的`债务不是一个小数字。我已经36岁了,早过了说媳妇的年龄,但谈了好几个女朋友都由于家庭条件不好而告吹,我希望xx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医疗本申请书篇4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年10月4日入住被申请人妇产科分娩,于6日0时55分接受被申请人施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1时03分顺利产下一男婴,并安全返回病房,婴儿于1时08分转被申请人儿科治疗,转科诊断:
1、早产极低体重儿,
2、新生儿肺透明膜病。鉴于婴儿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机械通气机(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在医护人员告知后,申请人当即签字同意被申请人采取该措施治疗。但因被申请人缺乏充足的治疗设备(其呼吸机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请人束手无策,一直没有对婴儿进行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更甚的是,直至3时05分,被申请人才迟迟告知申请人建议转茂x市人民医院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申请人为抢救孩子,使其能及时得到治疗,二话没说,亦当即签字同意转院。可是,直至4时,被申请人才迟迟办理转至x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收治婴儿后,由于被申请人没有出具转院记录,需要重新化验、诊断,确诊病情,至5时,才使用呼吸机治疗。
被申请人在婴儿病历中记录使用固尔苏治疗,有诸多疑点:一是固尔苏价格昂贵,被申请人使用固尔苏没有记录使用时间,其记录顺序反而出现在出院以后;二是被申请人医嘱与处方为不同医生书写,伪造假处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请人在要求申请人购买固尔苏时并未开具处方,只是书写一便条,申请人凭该便条到收款处交款,凭收款单到药房取药,整个过程从来没有过处方的出现;三是申请人领取的药品性状与固尔苏不符,固尔苏为低温保存的水剂,申请人所领的药品为常温状态下的粉剂;四是固尔苏的使用需要与呼吸机配合,没有呼吸机显然不能使用固尔苏,即是说,在病房没有呼吸机情况下使用固尔苏是违规的;五是如果使用了固尔苏,在8小时内不能吸痰,被申请人在转院前没有出具转院记录,实为掩盖其没有使用固尔苏的结果。
婴儿到x市人民医院后,经人民医院的全力抢救,因婴儿出生后需要及时使用呼吸机辅助治疗,而被申请人没有该设备,使婴儿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长期处于低氧状态,最终导致肺出血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为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特向贵局提出医疗鉴定申请,请求贵局依法给予鉴定。
此致
x市卫生??
申请人:
医疗本申请书篇5
大方县民政局:
我是大方县高店乡大山村关门山组村民张能信,男,汉族,现年39岁。我夫妻俩共生育一男一女,男孩,张凯,1995年7月16日生。20xx年5月,因被一辆摩托车撞伤以致留下后遗症,于20xx年6月发现癫痫症状,每星期发作3—4次,多次在本县多家医院治疗均不见效果,白白花费上万元的医药费,眼看孩子的病情一天天加重,一家人只好想方设法,到处借钱求医,后来打听到福建省漳州市兰光医院擅长医治此类疾病,我于20xx年3月份把孩子送到该医院就诊,经各方面的检查化验,确诊为癫痫病。在漳州市兰光医院治疗将近一星期后,于4月4日分别在孩子头部左右两处作了手术,光医疗费和手术费就花去8835.8元(其中手术费3600元)。为此我家现在还欠着将近3万元的外债,除去田地的微薄收入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收入,3万元的债务不是一个小数字,因此特向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希望县民政部门能够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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