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规定责任保险条款,可以降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风险,通过签订合同,双方能够在法律上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为合作提供保障,以下是92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设计工程合同参考5篇,供大家参考。
设计工程合同篇1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1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面积 项目造价总额:人民币元
1. 2项目地??
1. 3设计文件内容
1. 4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双方约定的要求。
1. 5设计期限年月日。
第二条 费用结算
2. 1设计取费标准
2. 2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元
2. 3设计费按一下进度支付
第二条 设计文件审定、变更
3. 1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甲方应逐项审定,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的,甲方应签收确认。
3. 2设计文件应遵守本合同约定,需变更设计要求的,甲乙双当应协商一致。
3. 2. 1若甲方提出变更事项的,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双方签发变更通知书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乙方可依据变更程度决定是否加收相关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 2. 2若乙方提出变更事项,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变更理由,经甲方同意,并经双方签发变更通知书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 1甲方责任
4. 1. 1甲方委托据甲方的授权范围负责处理甲方事务。甲方如变更项目负责人应提前3日书面告知乙方。
4. 1. 2负责办理项目报批报建手续。
4. 1. 3向乙方提供项目设计任务书。
4. 1. 4向乙方提供详尽的设计使用要求,提供项目基础背景资料。
4. 1. 5为乙方测量项目现场提供便利,排除阻碍测量的相关障碍。
4. 1. 6维护乙方的设计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仅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中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复制与他用。
4. 1. 7按本合同第二条内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未按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甲方承担支付时段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暂停工作。
4. 2乙方责任
4. 2. 1乙方委派应依据乙方授权范围负责办理乙方事务。乙方如变更项目负责人应提前3日书面告知甲方。
4. 2. 2依据甲方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设计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双方约定要求。
4. 2. 3负责对项目现场进行测量。
4. 2. 4向甲方提供完整、清晰、准确的设计文件。
4. 2. 5向甲方并通过甲方向施工方进行设计文件技术交底。
4. 2. 6对设计中含有的未进行专业设计的家具、陈设、织物、植物等空间填充元素须向甲方提供选项指导或订购路径。
4. 2. 7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咨询服务。
4. 2. 8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至少一次派人员到达施工现场予以指导、协调。如甲方或施工方额外提出现场指导的要求,甲方应另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 2. 9按本合同第1. 5条规定的设计期限,向甲方交设计文件。非甲方原因延期交付设计文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总费用2‰的违约金。
第五条 其它约定
5.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 2因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及其它非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可能延期的,乙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并提出设计延期要求,甲方应于被告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
5.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合同之外的其它技术服务,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5. 4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5.5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5.5.1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5.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它事项
6.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6.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解的原则,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 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履行本合同,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成后,合同终止。
第七条 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年月日:
设计工程合同篇2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合同签约时间:年月日
委托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方名称:(简称甲方)
承包方名称:(简称乙方)
第二条设计依据: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工程项目:
设计规模:
收费标准:%
投资:
预估设计费:元(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计)。
预付设计费:元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技术要求,最终的提交时间为工程设计日开始。
第五条本工程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执行(其未尽事宜另定补充协议)。
第六条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示返还预付金,设计已进行的工作量按总工作量按总工作量的比例结清。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返还定金。
工程设计在资料齐备后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设计文件时,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双方各自的责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在设计人员到现场查勘、工作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国家有关规定,预付款单到户起五日内,办妥预付设计费的汇付手续。
4。维护承包方设计和设计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承包方
1。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份数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套。
2。方案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少量修改,由承包方负责,不另收费和签协议书。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的重大修改和变更,其收费双方另协定。
3。负责对所承担设计的工程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第九条除确属人力不能抗衡因素之外,各方如因违反合同规定而造成损失的,应按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三)委托方
1。由于变更建设计划,提供资料不明确,示按期提交设计基础资料或工作条件等原因,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设计进度、增付款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补入原协议条文,以备查核。
2。中途要求停止设计,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承包方的费用无权请示返还,并按承包方已进行的工作量和因中途停止设计而造成的损失付所需要费用。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每日按应付费的万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付至承包方银行账户后,由承包方开列款额与违约金相符合的收费通知单结清。
4。承包方提交初步规划方案,十天内委托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当作方案确定,正式出图提交成果。
(四)承包方
1。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因而拖延工期造成损失者,除应负责继续完善和完成设计外,并应视造成的损失大小,由双方按受损失部分的价值,协商减收设计费款额,并补入原协议书中,以备查考。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立即生效,工程设计结算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一条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合同法,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设计工程合同篇3
合同编号:77838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序号项目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乙方提交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_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_%,计__________元。
5.3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__________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__________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__________元咨询服务费;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_________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审查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审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设计工程合同篇4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96-0204)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合同编号:(由承接方编填)委托方:承接方:签订日期: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序号│项目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々├───┼──────┼───┼──────┼────────────┤││││││├───┼──────┼───┼──────┼────────────┤││││││├───┼──────┼───┼──────┼────────────┤││││││└───┴──────┴───┴──────┴────────────┘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5.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5.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元。5.3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元。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6.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6.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6.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6.2乙方责任: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6.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元咨询服务费;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七条其他7.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7.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7.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7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7.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9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7.10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委托方单位名称:承接方单位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传:电传: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日期: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意见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审查号:审查号:审查日期:审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设计工程合同篇5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
投资
费率%
估算设
计费
层数
建筑面积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鉴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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