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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合同精选6篇

一份内容全面的合同一定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在双方正式开始合作之前,一定要将合同制定妥当,92报告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房地产交易合同精选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房地产交易合同精选6篇

房地产交易合同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_】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_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____倍】【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_________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委托监管事项、内容、权限由甲、乙双方另行与监管方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约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与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一):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证号: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于:_________

房地产交易合同篇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

所有权人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座落(区位)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楼层________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卫________阳台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套内面积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委托单价________委托总价________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

室内设施或交易要求:

二、委托事项(选项打“”,不选打“×”)

1、委托意向:□出售□出租□置换□求购□求租

2、委托方式(选项打“”,不选打“×”)□独家委托□非独家委托□乙方可转他人服务委托

三、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

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合法和无任何民事纠纷,并有明确、真实的告知责任,所提供的手续必须完备;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

3、陪同甲方或顾客实地看房,如实介绍情况。协助成交和签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

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十一、佣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__________%,在交易双方签定交易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十二、委托底价承销,双方已约定超额收益为乙方佣金的除外,乙方隐瞒交易实情,而产生的差价收益无条件的属甲方所有。

十三、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倍:

1、有虚假违法和纠纷的委托;

2、未按规定支付佣金的;

3、由乙方提供的房源客户,甲方及甲方直系亲属未告知乙方而私下成交的;

4、超越委托权限,未经甲方同意,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5、甲方私下与乙方下属经办人员同谋达成成交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获取差价收益的。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交易合同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位于第___层,共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不包括±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包括±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

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公证(指涉外房屋买卖))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 签于_____

房地产交易合同篇4

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公开挂牌交易房地产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合同。甲方自愿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产挂牌交易规则》委托乙方公开挂牌交易《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详见附件一)中所列房地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各交易标的物的交易条件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和下列条件执行。

(一)竞买的履约保证金由乙方按照挂牌底价的10%左右取万元整数确定(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

(二)竞价阶梯由乙方按照挂牌底价的2%以内取万元或千元整数确定;

(三)成交后由乙方当场和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详见附件二),并由甲方按深圳市房地产权管理部门的规定即时和竞得人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其中《补充协议》样本由乙方起草,并经甲方确认。《买卖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和竞得人双方按《买卖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概与乙方无关。《买卖合同》依法需要公证的,由甲方和竞得人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共同申请公证,公证费用各自承担50%。

(四)竞得人须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竞得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买卖合同》的定金,并适用定金罚则。

(五)竞得人可选择将除定金外的全部成交余款直接支付给甲方,或将成2交余款交乙方委托监管(以下简称托管)。

(六)在向竞得人交付标的物之前,甲方因取得或使用该交易标的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等,由甲方负责结清。自标的物交付之日,因使用该交易标的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的课税(费)对象和标准,由甲方和竞得人各自承担,其中,托管成交价款的,乙方不负责从托管款项中扣、缴除甲方支付乙方交易服务费以外的税、费。

(八)竞得人应当按《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和甲方办理标的物交付、转移登记手续。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交易标的物的《房地产证》、《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甲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交易标的物的状况(含瑕疵)以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的描述为准;甲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以及交易标的物的合法性负责,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在签本合同订后由乙方起草,并以乙方名义在《深圳特区报》、其他报纸或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告,甲方对不超出本合同内容的公告全部认可并受其约束。首次交易的公告期不少于30日,首次交易不成功需进行第二次交易的,公告期不少于15日(仅限除挂牌底价下调而其他条件均无改变的情形),具体公告时间由乙方根据工作安排决定。

甲乙双方同意:

(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1次集中看房活动。其中,客户的召集由乙方负责;现场看房的组织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还应当协调各交易标的物的物业管理部门在看房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个别客户的看房需求,甲方同意提供必要的配合。

(二)竞买申请由竞买申请人向乙方提出,履约保证金由乙方代为甲方收取,并存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三)乙方负责按规定审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挂牌电脑报价和现场竞价的组织工作。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本委托合同,乙方均可向竞买人展示。交易标的物在挂牌以前已出租的,甲方应依法定程序告知承租人该交易标的物的公开交易情况。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由甲方负责通知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竞买手续的,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未办理的,视为放弃3优先购买权。甲方未通知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挂牌交易公告发布后,除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已作出查封或其他限制交易标的物权利的司法裁定、行政决定外,甲方不得中止或终止各交易标的物的挂牌交易;甲方确有正当原因需要中止或终止挂牌交易的,应当在成交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因中止或终止交易给乙方和相关竞买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自挂牌交易公告发布至产权转移登记核准期间,出现司法机关查封交易标的物或行政机关限制交易标的物权利的,甲方同意按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挂牌交易公告发布后,暂无人提出竞买申请的,相关标的物的交易中止;

(二)挂牌交易公告发布后,已有人提出竞买申请但尚未成交的,相关交易标的物的交易中止,并由本中心退回竞买人的履约保证金;

(三)交易标的物成交并已签订《买卖合同》,但转移登记尚未被核准的,由甲方自行与竞得人协商解除或变更履行《买卖合同》,并由甲方承担其依法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乙方按照甲方和竞得人已达成的协议,处理扣除甲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自查封或权利受到限制之日起30日内未达成协议的,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按照竞得人要求退款的书面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甲方应当在乙方退还竞得人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交易服务费。

(四)房地产权登记机关驳回登记申请的,按照甲方与竞得人的协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处理成交价款(乙方代收的,乙方无须支付利息)。驳回登记是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参照本条前项规定处理。房地产权登记机关驳回登记申请的,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交纳交易服务费,甲方须在被驳回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按前款处理后,甲方还应当承担竞买人或竞得人可能循法律途径追究的其他责任。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正式向竞得人移交房地产之日止,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保证交易标的物的全部瑕疵已全部如实披露;

(二)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将交易标的物转让、抵押、出租;

(三)保证交易标的物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也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权益或受任何第三人(含行政、司法机关)的限制;

(四)委托挂牌期间,交易标的物被依法查封或出现房地产权利受到限制4的其他情形的,甲方应当在权利受到限制当日通知乙方;

(五)在挂牌期间保证保持交易标的物现状。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如有改变或发生变化的,甲方在成交后不得主张对因改变或发生变化而取得的权益;对因改变或发生变化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由甲方向竞得人赔偿损失;

(六)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就交易标的物的公开交易情况,通知标的物的物业管理公司(标的物的转让、移交还需要开发商配合的,还需要通知开发商),并取得其必要的配合。

(七)其他法定义务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违反前款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概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届时甲方仍须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服务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交易;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发布《挂牌交易公告》;

(三)按照本合同规定将交易标的物及其相关资料向竞买申请人展示;(四)按照本合同和《房地产挂牌交易规则》的规定受理咨询、接受竞买申请;

(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方式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易活动;

(六)不得与竞买人或其他第三人恶意串通、压价组织交易;

(七)其他法定义务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未履行前款义务造成甲方或竞得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下述标准向甲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挂牌成交的,对每个交易标的物(多套房产整体交易的,视为一个交易标的物),成交额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部分,按2%计收服务费;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超出部分按1%计收服务费;未成交的,乙方不收取交易服务费,但因甲方原因中止或终止交易,甲方应支付乙方为交易标的物提供挂牌交易服务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前款所述挂牌成交,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条件经公开挂牌确定竞得人,并由乙方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情形。发布公告后,竞买人已报价却因甲方原因中止或终止交易的,或经公开交易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拒绝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仍视为挂牌成交,交易服务费的计算基准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或已确定的竞得价计,甲方同意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优先在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成交价款中扣除,不足扣除5的,由甲方自双方结算之日起3日内另行交纳。在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被核准并在甲方交纳其依法应负担的税费后,乙方将扣除了甲方应付交易服务费后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的余款(不计利息),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甲方;不足扣除交易服务费的,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委托合同终止:

(一)委托期限届满的;

(二)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合同规定的交易终止情形出现的。

本合同终止后,不免除各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继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因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房地产挂牌交易规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二○○七年月日

签约地址:

(一)上列各交易标的物均取得商品房性质(红本)《房地产证》,按照国家和深圳有关法律、法规,均可以进入市场公开转让。

(二)各标的物现状面积及相关产权信息均以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证》记载内容披露的,但实际面积及相关产权信息以转移登记时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最后核准为准。

(三)交易成交价包含甲方应当交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甲方应承但的交易税费、水费、电费、煤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因甲方取得、使用和转让该交易标的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房地产交易合同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物色目标投资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投资人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对甲方及目标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融资关系的文件,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佣金与费用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同意如果与目标投资人签署确定融资交易的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等),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在确定融资的协议签订的当日将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托期限到期时,融资居间服务事项正在进行的除外,双方应当就此合理延长委托期限。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计算。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就本协议而言,如果签订投资协议的一方系乙方引进的目标投资人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而另一方面为甲方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则该本融资交易协议视同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订,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2、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视同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成功,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交易合同篇6

当事人基本信息:_____

卖方:_____

姓名:_____ 国籍/地区: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所占份额: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 所占份额: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

代理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共有权人:_____

姓名:_____ 国籍/地区: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所占份额: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所占份额: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

买方:_____

姓名:_____ 国籍/地区: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所占份额: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所占份额:_____ 通讯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

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 。 房地产证号为:_____ 。房地产用途为:_____

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 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_____ 元)。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_____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 月租金 元整(小写 ),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_____

① 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 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 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_____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___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_____ 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

本合同签订时,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_____ 亿 仟 佰 拾 万 仟分(小写: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_____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 种:_____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_____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__ 亿 仟 佰拾元角分(小写:_____元):_____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_____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_____ 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_____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 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 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_____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_____(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_____(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_____(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_____

上述 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 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方式处理:_____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方缴纳。

3、其他:_____买方支付:_____%;

卖方支付:_____ %。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_____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二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 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 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_____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份,买方 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_____ 买方(签章):_____

卖方代理人(签章):_____ 买方代理人(签章):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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